摘要
淮北市针对新获得或者续展通过认证的经营主体,这些认证包括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每有1个产品,就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中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奖补2万元,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奖补3万元,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奖补5万元;
对首次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

关于印发《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2024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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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印发《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2024修订版)》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意见,望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政策主管部门依据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及时拟定实施细则,明确操作流程,明确要求,以此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
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实行预算总额控制,由政策主管部门切块安排,主管部门引入竞争性分配方式,对申报项目择优支持,奖补金额不高于项目社会贡献,且程序要公开透明,所有产业扶持政策需按标准规范拆解后录入“免申即享”平台,并及时完成兑现。
企业同一事项涉及多项补助或奖励时,按照就高但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原则上,当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政策主管部门可根据各相关政策的要求,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
对上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的企业,若符合支持条件,按照100%兑现支持资金,对上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B的企业,若符合支持条件,按照90%兑现支持资金,对上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C的企业,若符合支持条件,按照80%兑现支持资金,对亩均效益领跑企业奖补资金总额上浮10%,对评价结果为D的企业,不予政策资金支持。
根据支出责任和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市级出台财政奖补政策(省要求地方配套的涉企政策或已明确承担主体配套比例分担的除外),这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若涉及地方贡献,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全面开展产业扶持政策绩效评价工作,以此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结果可作为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可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可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还可作为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家、省政策调整情况以及我市产业发展状况,若有调整需求,由市财政局牵头,对政策清单进行统一的动态调整,各部门不再单独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实现统一规范并动态管理。
本政策清单从印发之日开始施行。实施过程里的具体问题,由市财政局联合各政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淮北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淮北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2024修订版)
对新获得或者续展通过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每有1个产品一次性奖补2万元。对新获得或者续展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经营主体,每有1个产品一次性奖补3万元。对新获得或者续展通过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每有1个产品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新创建成为国家名牌农产品品牌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对新创建成为省级名牌农产品品牌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
42.对首次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
(其他略)
声明:本文内容是依据淮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编辑的,具体的情况要以官方的说明作为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