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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5-06 09:03:44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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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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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推进“互联网+”助力农产品走向城市的指导性文件》进行深入阐释。

近期,在国务院的批准下,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以及商务部共同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以及国务院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推进“互联网+”农产品进城的指导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农产品销售难题,制定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这一重要战略,旨在通过优化销售渠道,实现优质农产品的高价销售,从而助力农民增加收入。这一工程不仅是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更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步骤。

农产品电商领域,尤其是生鲜农产品,近年来增速持续超越电商整体水平,迅猛发展,已成为电子商务领域的新兴增长动力。它在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展现出显著成效。农产品网络零售在农业总产值中的占比尚不显著,电商在农产品领域的潜力尚未完全显现,与农民提升生产水平及市民消费水平提升的需求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目前,阻碍农产品电商发展的关键因素,一是初级农产品难以转变为适合网络销售的农商品,二是农产品物流成本相对较高。依据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策和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规定,在经过详尽的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农业农村部联合相关部门,草拟了《意见》。该文件从工程建设的角度,详细阐述了针对农产品销售难题的系统解决方案。

《意见》的核心在于遵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紧紧把握互联网发展的良好时机,全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这一举措旨在充分发挥网络、数据、技术和知识等关键要素的作用,构建一个完善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以及支撑保障体系,专门针对农产品的网络销售。通过这样的措施,可以促进农产品产销环节的顺畅对接,实现优质优价,推动农业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同时拓宽农民的就业和增收途径。此外,以市场为导向,推动构建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从而助力脱贫攻坚和农业农村的现代化进程。力求在两年左右的时间里,大体上完成一百个试点县的工程建设项目;到了2025年年末,全国范围内将基本实现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确保主要农业县得到全面覆盖,同时使农产品从乡村到城市的流通变得更加便捷、流畅和高效。

《意见》对“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理念、根本原则、主要任务以及保障举措进行了详尽阐述,各地需遵照文件中的部署和规划,紧密围绕工程的核心定位和既定政策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推出相应的支持政策,并加强督促与指导,以加快推动工程建设的各项进展。在工程推进的过程中,必须特别重视以下五个关键环节。

首先,依托特色产业,致力于构建高品质的特色农产品供应链网络。其次,结合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的建设,以县域为基本单位,集中力量发展优质特色农产品。再者,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培育特色产业,进而促进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以及产品品牌的形成。最终,将“特色”这一元素转化为市场和经济上的优势。借助农业龙头公司、各类合作社、产业联盟、信息入户服务提供商、电商平台等企业力量,构建完善的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体系,促使它们引领整个产业链各环节的市场主体,扶持小规模农户,构建高品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同时,统筹规划并实施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品牌推广、认证等全方位服务,培育和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高品质特色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适时调整和优化生产布局及供应节奏;强化供应链管理及产品质量监管,与网络销售平台及传统批发零售渠道实现统一对接,主动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增强高品质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是以益农信息社为基石,着力构建完善的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系统。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构成了数字农业农村的根基工程,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则是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与应用。需充分发挥益农信息社、农村电商、邮政、供销等村级服务点的网络优势,同时整合县级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的生产、加工、仓储等能力,共同构建起涵盖县、乡、村三级的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系统。为那些尚未融入高品质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的农户及其产品,我们提供了一系列低成本、易于理解的服务,包括有针对性的电商培训、产品加工与包装、物流与仓储管理、网店运营指导、商标注册协助、市场营销推广以及小额信贷支持等,旨在覆盖整个服务流程。强化对高品质特色农产品的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农产品监测预警系统及信息服务体系,促使各类市场主体能够迅速掌握市场动态,科学规划生产与经营策略,根据市场需求来决定生产何种产品,以及生产多少。积极推广丰富多样的农产品网络销售形式,打造高品质特色农产品的网络展示与销售平台,并在县城及市区建立高品质特色农产品的直销点,通过线上线下资源的整合,有效推动高品质特色农产品的销售。

第三,借助现有的工程项目,着力完善产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在推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项目时,不应另辟蹊径,而应针对工程的实际需求,在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查找不足并进行改进和升级。同时,充分运用现有的标准化种植基地、规模化养殖场以及数字农业农村等项目,推动高品质特色农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和智能化生产,真正增强高品质特色农产品的持续供应能力。通过实施产地初加工等举措,强化产地预冷、分等分级、初级深加工、以及包装和仓储等基础设施的构建,促进设施设备的共建与共享,进而增强产地农产品的商品化处理水平。同时,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相结合,加强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的建设,并完善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和冷库等设施设备,最终形成覆盖全过程的冷链物流体系。促进县域内物流资源的整合,优化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结构,增强农村物流网络的互联互通水平与广度,同时减少物流运营成本。

四是依托农产品走出乡村、进入城市这一核心,引领数字农业与农村创新创业的发展。推动高品质特色农业产业链的全面数字化升级,确保信息流通的各个环节畅通无阻,构建起从农田到餐桌的完整信息流通体系,增强生产过程的智能化、经营活动的网络化以及管理的数字化程度,从而提升高品质特色农产品的供应效率。同时,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强化对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与监管。加速推进高品质特色农产品的田间管理、收获后处理、分级分类、包装及运输等环节的标准制定,对标准化生产和流通的操作流程进行细化,以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和统一性。聚焦乡村全面振兴和数字乡村建设的战略部署,扩大“互联网+”农产品下乡进城的工程服务范围,推动农村互联网新兴业态和模式的创新发展。

五是通过完善机制确保,共同推动工程顺利进行。构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体系,增强政策与项目的协同作用,提升工程实施的指导和监督效能,以及经验的总结提炼,优先在贫困地区开展试点,培育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并适时向全国范围内推广。相关地方政府需逐级落实责任,持续创新政策与资金支持方式,以县为基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抓好工程建设。积极倡导供销、邮政、电信等系统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加入,共同促进农村站点、基础设施、物流网络、网络平台等软硬件的共建与共享,实现互联互通,汇聚强大的推动力量。充分保障农民的自主决策权,避免盲目跟风,坚决摒弃“一刀切”的做法,逐步推进,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以经济效益为纽带,与农民携手共进。

“互联网+”农产品下乡进城的计划是一项持久任务,不仅需要建设完善,更需高效运作。我们必须持之以恒,不断努力,利用该项目的实施作为契机,加速打造符合市场需求、运作灵活且高效的特色农业产业链、生产链和经营链,从而推动农业向高质量方向发展。

作者担任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的司长一职,相关文章于2020年1月23日在《农民日报》的第二个版面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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