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积极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深圳供应链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江苏跨境外贸之家特地进行了整编并分享给了大家。鉴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也是供应链企业的一种类型,我们也就供应链政策与外贸综合服务的交汇之处进行了若干探讨。
解读:
本政策深刻把握了供应链的核心和根本:即协同,这种协同覆盖了整个链条和整个生命周期,实现了跨组织、跨平台以及跨国界的全面协作。同时,它也明确指出了当前供应链发展的趋势:向着平台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向迈进。本文明确阐述了具体操作流程、实施策略及相应的实施保障措施,清晰指出了各部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应承担的职责,以及他们对供应链平台应提供的支持,包括数据对接等,这种详尽的梳理让供应链从业者感到鼓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供应链组织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旨在提升产品与服务的质量与运作效率,通过资源整合这一途径,确保从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到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实现高效协同。伴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供应链已经步入与互联网和物联网深度结合的智能化供应链新阶段。为了加速供应链的创新发展及其应用,推动产业组织形式、商业运营模式以及政府管理方法的革新,以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务院已批准,现正式提出以下建议。
解读:对供应链的内涵进行了详尽的阐述,涵盖其导向、目标、实施手段、完整链条以及协同作用等多个维度,同时明确指出供应链已步入智能化发展的新阶段。
一、重要意义
(一)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
供应链展现出创新性、协作性、互利性、开放性和环保性等特点,推动其创新进步,有助于加快产业间的融合、深化社会分工以及提升综合创新能力;同时,这也有助于构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共赢模式,以及形成涵盖设计、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等各个阶段的绿色产业体系。
分析表明,供应链的核心要素在于协同合作,然而,其发展历程已不再是初期那种无序的状态,未来的发展方向必然是构建一个生态完善、循环运转且注重环保的绿色体系。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
供应链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推动产业间跨界合作与共同进步,有助于实现生产至消费各环节的高效衔接,减少企业运营和交易的开支,推动供需双方精确对接及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品质。规范化的供应链金融发展,有助于拓展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途径,保障资金流入实体经济领域。
分析表明,跨领域合作以及协同发展将成为供应链领域的核心趋势,而在供应链体系中,那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所涉及的供应链金融领域,则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三)引领全球化提升竞争力的重要载体。
推动全球供应链布局的深化,增强与合作伙伴国家的互利合作,有助于我国企业更全面地融入国际供应链体系,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构建全球利益和命运共同体。构建以供应链为基础的全球贸易新秩序,将提升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影响力,确保我国资源能源及产业安全。
分析显示,供应链构成国家层面的战略布局,同时也是“一带一路”倡议得以实施的关键支撑,故而其地理位置显得尤为关键。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执行党的十八大的精神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决定,深入领会国家领导人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安排,综合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同步实施“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守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坚定地树立并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的深度融合为发展方向,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的建设和人才培养为保障,创新供应链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高产业集成和协同能力,构建以大数据为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我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
解读:供应链涉及多个组织、学科及行业,构成一个综合性的体系。在供应链管理、服务和金融领域,均实现了显著的创新与突破。展望未来,我们应当致力于使供应链变得更加智能化。
(二)发展目标。
截至2020年,我国已成功培育出一批契合国情特点的供应链创新技术和模式,并初步构建了涵盖我国主要产业的智能化供应链网络。这些供应链在推动成本降低、效率提升、供需对接以及产业升级等方面展现出显著成效,已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支柱。打造约一百家的全球供应链行业领军企业,推动关键产业的供应链实力跻身世界前沿,使我国成为全球供应链创新与推广的关键节点。
阐释:面向未来,全球范围内将有100家企业脱颖而出,成为供应链领域的佼佼者,这些企业对于众多现阶段的行业先锋来说,既构成了巨大的吸引力,也设定了追求的目标。实际上,这便是供应链领域所倡导的“双一流”理念。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农业产业组织体系的创新,倡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领军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共同构建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服务的综合性农业供应链,致力于培育种养结合、产销对接、内外贸融合的现代农业模式。农业部、商务部等部门积极倡导,支持农户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以及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途径,加入农业供应链,优化利益共享机制,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多样化发展,引领农业生产步入现代化发展的正确道路。
分析显示,对于诸如温氏、新希望、鲜易、双汇等在第一产业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创新型企业来说,稳定与推动该产业的发展无疑带来了巨大的正面影响。
提升农业生产的科学化程度。促进构建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整合农业生产经营全流程的数据资源,共同利用政策、市场、科技、金融、保险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增强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精准度。强化生产与销售的紧密联系,优化种植与养殖的结构,推动农业生产向以消费为导向的模式转变,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的供应量。推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扩展,拓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渠道,并助力订单农户加入农业保险计划。(由农业部、科技部、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共同负责)
分析指出:依托农业基础,食品领域的产业互联网企业将显著获益;同时,新兴的具有创新性的农业电商平台也将从中受益。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农业企业和农户对金融资金的成本承受能力相对较弱;此次变革有望引入诸如保险等多元化措施,以及一体化创新模式,从而推动行业革新。
增强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可追溯性。强化农副产品和食品的冷链系统及标准化工程,同时减少流通环节的成本与损耗。构建起依托供应链的核心产品质量安全追踪体系,对于肉类、蔬菜、水产品、中药材等食品原料,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成品,还有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将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全面纳入追踪网络,打造一个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的完整链条追踪体系,从而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保障。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部、质检总局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承担。
分析指出:食品安全追踪与冷链管理具备发展潜力,食品安全问题不仅限于追溯源头,还涵盖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流程,如冷链运输、温度湿度控制、保鲜效果等全方位的持续保障。为此,政府需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而行业领先企业则应通过平台展示其透明化的服务能力,以优质服务淘汰劣质服务。然而,当前现状似乎与此相悖。
(二)促进制造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
加速供应链协同生产进程。促使制造业企业采纳精益供应链等先进管理手段,全面优化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直至售后服务的整个供应链体系。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采购、制造、物流的协同作业,推动大中小企业在专业化分工和协作上取得进展,迅速满足客户需求,缩短产品生产周期和新款产品上市时间,有效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id_974549431]
解析:构建一个涵盖生产、流通至消费环节的全方位协同平台,将核心企业主导的发展模式转变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驱动模式。
推动服务型制造业的进步。搭建一系列服务型制造公共平台,培育以供应链为核心的增值服务业。激励企业向上游供应链拓展合作研发、众包设计、定制化服务等专业领域,并向下游供应链拓展远程故障诊断、维修维护、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附加服务,促进制造业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的转变,增强制造业价值链的竞争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等相关部门负责。
解析:供应链行业迫切需要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持,此类平台能够助力供应链中的各个节点用户迅速提升自身的功能与效能。
推动制造供应链的透明度与智能化发展。在制造供应链的关键环节,推广感知技术的运用,以促进信息的全面共享,进而实现供应链的透明化。同时,加速机械、航空、船舶、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等行业的供应链体系智能化进程,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的普及应用,从而提升制造过程的敏捷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等负责)
分析表明,供应链的协同性始终是核心议题,同时也在不断推动新技术迅速融入供应链领域。
(三)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促进流通领域的创新与转型,采纳供应链的思维与科技,着力推进智慧型商店、智慧型商圈以及智慧型物流的发展,以增强流通供应链的智能化程度。同时,倡导批发、零售及物流企业对供应链资源进行整合,共同搭建采购、分销、仓储和配送等环节的协同工作平台。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质检总局等部门积极倡导住宿、餐饮、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的供应链综合服务与交易平台建设,致力于优化供应链结构,提高服务提供的质量和效率。
解读:在供应链管理领域,优化供应链流通过程中的协同平台建设将迎来新的机遇。尽管构建供应链交易平台面临重重挑战,且成本高昂,但此次却得到了极大的推崇。例如,当前的饿了么、携程等平台,便是明证。
促进流通与生产的紧密融合,倡导流通企业同生产企业携手合作,共建供应链协同平台,确保需求信息的准确与时效性传递,实现需求、库存及物流信息的实时互通,从而指导生产端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革新,依据需求组织生产活动,并科学管理库存。同时,推行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示范项目,提升产品供给的整体质量。(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负责)
分析指出:核心依旧集中在供应链的协作与平台建设上,然而,关键在于: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都必须得到强化。
增强供应链服务品质。促使传统商业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领域转型,积极扶持新兴供应链服务企业的成长。促进构建全方位供应链服务平台,扩充质量监控、追踪服务、金融支持、研发设计等多元化服务内容,并推出采购执行、物流配送、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站式服务。(商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机构负责)
分析表明,传统流通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是成为供应链服务提供商,其业务范围将从原本的单一商品批发和零售,扩展至涵盖供应链上下游的全流程一体化服务。
(四)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
助力实体经济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促进全国及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机构共享信息资源。倡导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构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两端中小微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融资途径。支持核心供应链企业、金融机构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共建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推动线上应收账款融资在内的多种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创新与发展。此项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
解析:在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方面,重点在于构建平台化模式,致力于服务中小型企业。同时,明确指出金融机构需与供应链中的关键企业进行系统连接。例如,江苏跨境、市商务局以及浙商银行共同构建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退税资金池,以及正在积极推进的政企银保合作项目,都将这一对接作为核心目标。
有效遏制供应链金融领域的风险发生。促使金融机构和供应链中的关键企业构建起将债权评级与主体评级相融合的风险管理体系,深化供应链大数据的分析与应用,保障贷款资金的真实交易背景。强化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的持续监控,提升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和应对方面的能力,确保资金能够流向实体经济领域。完善供应链金融的担保、抵押和质押体系,支持运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搭建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进行应收账款等动产融资的质押及转让登记,以避免重复质押和虚假质押的情况,促进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此项工作由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共同负责。
解读:针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对动产质押融资的风险控制方法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建议。
(五)积极倡导绿色供应链。
积极推广绿色生产理念。实施产品从生产到废弃的全程绿色化管理,在汽车、家电电子、通讯、大型成套设备以及机械等行业中推广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加强供应链的环保监管,努力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标识体系,倡导采购环保产品和相关服务,大力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助力构建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承担管理责任。
大力推广绿色流通模式。我们积极宣扬绿色消费观念,致力于打造绿色消费市场。同时,我们激励流通领域采纳节能技术,加速对节能设施和设备的更新换代,扶持一批将节能改造与节能产品销售相结合的绿色流通企业。此外,我们强化对绿色物流新技术与设备的研发和应用,严格执行运输、装卸、仓储等环节的绿色规范,研发并应用环保包装材料,构建完善的绿色物流体系。(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负责)
构建逆向物流网络。推动依托供应链的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平台建设,打造线上废弃物及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政策,特别针对家电电子、汽车、轮胎、蓄电池及包装材料等商品,优化供应链逆向物流网络布局,推动产品回收与再制造进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解读:绿色供应链,它是一种涵盖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端到端供应链模式,其中蕴藏着巨大的商机。这一模式涉及从生产制造阶段,到商品流通环节,再到RMA逆向物流体系,旨在实现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供应链追踪。
(六)努力构建全球供应链。
主动融入国际供应链体系,强化交通枢纽、物流通道、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互联互通。促进国际产能及装备制造领域的合作,推动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以及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激励企业加大对外投资与合作力度,设立海外分销与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储等,构建本地化的供应链架构。(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负责)
提升国际供应链的安全性。倡导企业构建关键资源和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供应链风险预警体系,借助两个市场及两种资源,增强对全球供应链风险管理的效能。拟定并执行国家级供应链安全战略,构建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的评估标准体系,优化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的运作机制,增强对全球供应链风险的防控能力。(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进行管理。)
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规则的塑造。借助全球供应链网络,推动各国和地区间的广泛包容与共同进步,构建全球性的利益和命运共同体。在人员往来、资质互认、标准协调、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与主要贸易伙伴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对话与协作,致力于打造一套有利于优化供应链利益关联机制的全球经贸新规范。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及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承担。
解读:在宏观战略层面,我们要扶持国家级供应链战略的实施,构建全球化的网络布局,设立全球性的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同时还要引领全球供应链的发展,积极参与到标准与规则的制定与执行中。简而言之,就是要激励企业攀登全球价值链的顶端。
四、保障措施
(一)营造良好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政策环境。
积极推动以企业为核心、产学研用协同的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致力于打造跨领域融合的创新服务平台,涵盖技术研发、品牌孵化、市场拓展、标准化支持、检验检测与认证等服务。同时,倡导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基金,整合现有资金和基金渠道,为企业的供应链创新实践提供金融助力。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以及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共同承担起管理责任。
研究工作依托国务院相关部门,设立了供应链领域的专家委员会,并致力于构建供应链研究院。同时,倡导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供应链科技创新研发中心。此外,还推动建立旨在促进供应链创新与实际应用的政府监管、公共服务以及信息共享平台,并构建包括行业指数、经济运行状况、社会预警等在内的指标体系。这项工作由科技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执行。
对供应链服务企业在国家经济体系中的行业归属进行探究,并规范行业的管理体系。一旦供应链相关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便可根据规定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对于那些符合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及服务外包相关政策的供应链服务企业,它们将依照现行规定获得相应的扶持措施。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二)积极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示范。
推动供应链创新及其实际应用的示范城市试点项目,激励参与试点城市制定有利于供应链发展的扶持政策,并优化本地关键产业供应链结构。同时,培育出一批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业,并构建一系列涵盖多个行业和领域的供应链协同、交易及服务示范平台。此项工作由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
(三)加强供应链信用和监管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信用中国”网站的建设,完善政府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体系,推动商务、海关、质检、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实现公共数据资源的无缝对接。探索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构建以供应链为核心的信用评估体系。促进不同供应链平台之间的有效融合,提升对信用评估、信用档案、风险警报以及违规失信行为的透明度与信息交流。革新供应链监管体系,统筹整合市场准入、海关监管、质量检验等方面的政策,强化对供应链风险的预防和控制,以推动供应链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商务部、央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等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四)推进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
加速构建供应链产品信息、数据搜集、指标定义、接口设计、数据流通等核心通用标准,强化不同行业数据信息标准的互联互通,以促进供应链数据的快速流通与互动。助力企业提升供应链管理流程的标准化程度,推动供应链服务规范化,增强供应链系统的集成与资源整合效能。主动投身于全球供应链标准的制定工作,推动供应链标准的国际化发展。(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负责)
(五)加快培养多层次供应链人才。
推动高等学府及职业院校开设供应链相关学科与课程,致力于培养具备专业素养的供应链人才。同时,倡导相关企业与专业组织强化对供应链人才的培训工作。积极创新供应链人才的激励机制,促进国际间人才的自由流动和有效管理,以吸引和汇聚全球范围内的顶尖供应链人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管理)
(六)加强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
促进供应链行业组织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深化行业研究、数据搜集、标准制定与修订以及国际间的交流互动,同时提供供应链咨询服务、人才教育培训等多元化服务。强化行业自律机制,推动行业的规范有序增长。深化与海外供应链行业组织的交流协作,推动供应链专业资格的互认,助力我国供应链行业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商务部以及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承担起管理职责。
说实话,这才是关键所在。先前虽然讨论了许多内容,但如何将其付诸实践呢?此次会议非常务实,不仅明确了方向,还提供了政策支持。具体任务被明确分配至各个部委,我们不再空谈,而是切实行动。比如,正如之前所阐述的,关于数据开放的问题,各部委及人民银行应依据政策要求,将数据向相关平台开放,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0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供应链创新与江苏跨境
从定义的角度分析,江苏的跨境业务模式及其发展理念与《指导意见》中对“供应链”所下的定义完全一致。
首先,江苏跨境依托母公司三宝集团的物联网技术根基,成功打造了“互联网与物联网相结合”的双引擎发展模式。这无疑是对“与互联网和物联网深度融合,迈向智慧供应链新阶段”这一概念的生动体现。
其次,江苏跨境依托自主创立的贸互达外贸综合服务系统,帮助中小企业在外贸领域克服资金、信息和物流等方面的难题,通过提供全方位服务应对外贸流程的多个环节,运用自动化技术应对外贸业务的碎片化问题(即通过整合资源来实现目标),极大地提升了外贸中小企业的进出口效率,并且有助于企业将综合运营成本降低约30%(即以提升质量和效率为宗旨),从而使更多企业能够享受到大型企业的进出口优惠以及相关政策的红利。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与提升,支持我国制造业向高质量、高效率方向发展(遵循“客户需求”这一导向)。
从供应链金融的视角分析,《指导意见》所强调的第四项核心任务,即“积极稳妥地推进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与江苏省在跨境领域的战略发展方向高度契合。
在促进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进程中,江苏省的跨境互联网关检汇税部门与众多银行系统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系统间的对接和信息交流,以此通过平台化服务有效助力中小外贸企业的发展。江苏省商务局、市商务局与浙商银行共同构建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退税资金池,以互联网和金融为动力源泉,成功打造了一个完整的外贸新业态生态圈。自设立以来,该资金池已为江苏省超过200家的外贸中小企业提供了广泛的普惠退税融资服务。它不仅提高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和周转速度,原本需要90天的资金占用,现在仅需3天,资金周转速度更是提升了30倍,从而带动了出口额的显著增长,累计出口额已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江苏跨境公司不仅大力促进政府、企业及银行保险合作项目的实施,而且还致力于为供应链各环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一条高效、快捷的融资途径,从而帮助这些中小外贸企业享受到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江苏在有效控制供应链金融风险方面,通过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以及平台贸易数据的累积,运用大数据进行风险可视化定价,同时独立构建了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全方位提升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风险管理能力,助力供应链金融的稳健与持续发展。
从全球化供应链金融的视角出发,《指导意见》中第六项核心任务强调“全力打造全球供应链”,江苏跨境公司主动融入这一全球网络,凭借“外贸与外经”两大动力,搭建了一带一路的离岸平台及海外仓储设施,助力我国企业实现国际化发展。
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我们致力于构建巴基斯坦的海外对接与云仓平台。这一平台将助力中小企业在国内原材料工厂进行有效对接、严格审核、精准报价以及商检工作,从而助力它们实现转型升级,并助力创业梦想的实现。伴随“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发展,江苏跨境将助力更多企业迈向国际市场。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协助部分行业领军企业完成了海外销售及项目对接,并与徐工集团等关键行业企业达成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江苏跨境将全力响应国家倡导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政策,积极寻求变革,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的双引擎,推动外贸实现转型升级。同时,通过科技手段促进供应链金融的进步,确保中小外贸企业能够享受到贸易的便利。此外,江苏跨境还将依托平台,推动“外贸+外经”的协同发展,主动融入全球供应链,助力中小外贸企业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拓展国际市场。
本文政策解读部分由江苏跨境外贸之家整编自 | 深圳供应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