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CFPS2016-2018”基于 的证据
摘要:推动农民绿色消费成为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需求,然而,关于数字普惠金融在近年来迅猛发展对这一现象的影响,探讨并不多见。本研究依托CFPS2016-2018年的数据,并运用面板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对数字普惠金融在县域范围内的增长如何作用于农户绿色消费支出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的主要发现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首先,研究发现,一个县域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农户在绿色消费方面的支出也就越频繁。此外,对于这一领域的不同细分方面,如覆盖范围和利用程度,均显示出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数字化程度并未显示出明显的促进作用。再者,异质性分析揭示,县域数字普惠金融的推动效果在不同年龄层、教育水平、收入状况以及绿色消费氛围的村庄农户之间呈现出显著差异。最终,研究结果显示,农户对环境问题的敏感程度以及他们展现出的亲社会行为,对县域范围内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调节作用。然而,社会资本的积累并未显示出类似的调节功能。为了促进绿色经济与数字普惠金融的融合,有必要加强对农户绿色消费观念的培养,并提高绿色消费的针对性、便捷性和实效性,从而有效增加农户在绿色消费上的支出。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绿色消费支出;调节效应;农户

一、引言
近年来,绿色消费理念逐渐盛行。这种消费模式强调“绿色、自然、和谐、健康”的理念,不仅对人类健康有益,也对自然环境产生积极影响。它代表了各种消费主体在消费全过程中,始终秉持绿色低碳的价值观和行动准则(根据Tripathi与Singh,2016年的研究)。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实施全方位的节约策略,积极推动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提倡绿色消费模式,并促进绿色低碳的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形成。实际上,培养绿色观念、推动绿色消费,是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对于达成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我们了解到,当前制约居民绿色消费行为的因素主要包括人口统计学特征,例如性别、年龄以及教育水平等个体内部因素(任胜楠、蔡建峰,2020;陈奕奕,2021;杜建国、徐玉环,2022;李静等,2022;张懿玮、徐爱萍,2022;孙瑾等,2023),还有市场激励、社会压力以及信息推动等外部条件(D’Haultfœuilleet al.,2016;Lin & Nayga,2022;赵莉等,2021;肖捷等,2022)。近年来,我国数字普惠金融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这一趋势已成为金融改革与创新的焦点领域。黄益平与黄卓(2018年)以及Yang和Zhang(2022年)的研究对此均有论述。因此,研究者们逐渐将目光投向了数字普惠金融对民众消费行为的潜在作用(如易行健、周利在2018年的研究;张勋等人于2020年的研究;Luo等人于2022年的研究;以及Yang与Zhang在2022年的研究),然而,对于这种金融模式对绿色消费所产生的影响,关注却相对较少。
实际上,数字普惠金融或许能为绿色消费提供助力,具体体现在(赵莉等,2021)的研究中:一方面,作为金融领域的一项创新,它能够向居民提供一系列创新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例如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另一方面,这些产品与服务旨在支持环保企业的成长以及环保项目的推进。再者,数字普惠金融平台有助于增强消费者与商家间的信任感与信息透明度,借助大数据分析与监管技术,保障绿色消费项目的真实性及持续性,从而推动民众绿色消费行为的增长。此外,该平台所提供的支付与结算手段更为便捷、安全且迅速,有效提升了绿色消费者的支付体验与效率,进而推动了绿色消费的广泛普及与持续发展。
进一步分析,若数字普惠金融的进步能够激发居民绿色消费的增长,这种促进作用或许还会受到其他变量调节作用的干扰。首先,环境认知,包括环境意识和环境价值观等,对居民的绿色消费行为有着显著的影响。贺建风等人(2022年)通过梳理大量文献资料,指出环境意识对推动以新能源汽车为核心的绿色消费模式起到了积极作用。这里的“环境意识”主要指的是个体对环境所持有的欣赏、关怀及同情等情感特征。此外,孙瑾等人(2023年)的研究表明,亲社会行为与绿色消费之间通常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所谓亲社会行为,是指个体基于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考量,主动采取行动以助益他人或社会。有充分依据推测,那些表现出亲社会行为的个体,往往更愿意采取环保措施,并加强他们对环保理念和实践的认同,进而对绿色消费的支出产生影响。此外,社会网络作为信息传播的关键途径,其中所包含的人际关系和互动,同样能够对个人的态度和举止产生作用。尤其是广泛传播的环保资讯与绿色消费知识,有望激发公众环保意识与消费观念的更新,从而推动环保与绿色消费的支出和传播(杨晓敏,2022)。这些因素或许能增强数字普惠金融在提升居民绿色消费方面的作用,然而,这一观点仍需通过更多实证研究来验证。
农民构成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力量,他们的生态文明意识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达成。因此,提升农民的绿色消费观念,成为强化他们生态文明意识的关键方法。鉴于此,研究数字普惠金融的进步对农户绿色消费支出的作用变得尤为关键。那么,数字普惠金融的进步是否能够有效推动农户在绿色消费方面的支出呢?进一步分析,我们需要探讨数字普惠金融在多个维度上,比如覆盖范围、使用程度和数字化水平,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同时,我们要研究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农户绿色消费支出的具体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存在,以及其表现出的异质性。此外,这种影响是否会随着农户对环境的敏感度、参与亲社会行为的程度以及社会资本水平的变动而发生改变。基于此背景,本研究依托于2016至2018年间收集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同时融合了县域级别的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运用面板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相较于先前的研究文献,本篇文章在以下几方面展现出显著的创新点:
首先,学者们针对居民绿色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众多有价值的探讨,然而,鲜有研究从数字普惠金融这一视角进行深入分析。本文将针对此领域展开研究,以期拓展绿色消费研究领域的内涵。其次,数字普惠金融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已得到广泛认同,其对消费领域的影响亦已受到广泛关注,然而,对其在绿色消费方面的影响探讨却相对较少。本文旨在探究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农户绿色消费支出的作用及其差异性,并对不同影响维度的差异进行比较,从而有助于加深对数字普惠金融如何影响消费的理解。此外,关于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绿色消费支出影响的内在作用机制,相关文献中鲜有涉及。本篇文章旨在探讨这种影响是否真实存在,并分析它如何随着农民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他们的亲社会行为以及所拥有的社会资本量的变化而呈现出多样化的表现,从而丰富和深化了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和理解。此外,目前运用北大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研究主要聚焦于省域或市域级别,然而,鉴于县域是农业和农村活动的重要区域,探究县域层面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作用或许更为合理和精确,故本文在此领域尝试进行优化。
文章后续内容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编排:第二部分将首先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与归纳,接着提出一系列研究假设,这些假设将在后续内容中得到验证;第三部分将在建立计量模型的基础上,对所涉及的数据进行详细说明,并确定相关变量;第四部分将展示回归分析的结果,并对不同维度进行比较,同时进行稳健性检验;第五部分在完成异质性分析之后,将探讨调节效应;最终,文章将总结结论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相关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说提出
(一)文献综述
1. 居民绿色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
当前对居民绿色消费行为的研究主要聚焦于绿色消费的支出以及支付意愿这两个方面,考虑到主观的支付意愿与客观的支付行为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且相关影响因素往往存在交叉重叠,故本文未对这两类文献进行严格的划分。在探讨影响因素时,可以概括为居民个体因素与外部环境因素两大类别。
首先,影响居民行为的因素涵盖了个体的人口统计属性、心理属性以及认知属性。在人口统计属性方面,众多研究表明,女性、年轻群体、中等收入阶层以及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个体,往往更倾向于采取绿色消费方式。然而,也有观点指出,这些人口统计属性与绿色消费行为之间的联系并不十分紧密(任胜楠、蔡建峰,2020;周洁红等,2022)。至于心理特征,它同样在塑造绿色消费行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些研究开始关注居民的心理特征,特别是对环境的关注,对他们的绿色消费行为所产生的影响。例如,陈奕奕在2021年的研究中提出,居民对环境的敏感度增强,能够推动他们绿色消费的总体水平;杜建国和徐玉环在2022年的研究中指出,环境缺失感可以显著增强居民的绿色消费意愿;李静等人同样在2022年通过实验方法,探讨了物质主义对绿色消费的影响范围,特别是绿色产品炫耀性对这一影响的调节作用。认知特性涵盖环境认知与助人倾向等方面。张懿玮与徐爱萍(2022年)的研究指出,绿色教育能有效增强消费者对绿色消费的倾向;孙瑾及其团队(2023年)通过实验手段,探讨了利己与利他两种心态对个人绿色消费意愿的不同影响。
其次,外部动因涵盖了市场驱动、社会影响以及信息推动等多方面因素。首先,市场驱动因素着重于经济利益的变化对绿色消费行为的引导作用。例如,D’Haultfœuille等人(2016年)的研究指出,对低排放汽车的经济补贴能够显著减少法国新车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其次,社会影响因素则强调个体在他人和社会环境中的压力下,更倾向于采取绿色消费行为。王兆华等人在2022年的研究中指出,节能家电的销量受到节能信息曝光度的正向显著影响;杨晓敏在同年也发现,我国城镇居民在绿色农产品的消费上,社区同群效应表现得尤为明显。此外,信息助推因素能够通过传递产品服务的绿色信号以及实施绿色信息干预,有效提升居民的绿色消费倾向,进而促使他们自发地采取绿色消费行动。赵莉等人(2021年)的研究结果表明,传统媒体并未对消费者的绿色消费行为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相反,新媒体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Lin和Nayga(2022年)的研究亦表明,在环境信息的干预和调节作用下,绿色身份标签能够显著提升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偏好程度以及支付意愿。
2.数字普惠金融对居民(绿色)消费行为的影响
实际上,数字普惠金融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这一点已成为普遍共识。众多学者针对此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揭示了数字普惠金融在促进居民创业(如谢绚丽等在2018年的研究;何婧和李庆海在2019年的研究)、减少贫困和增加收入(包括尹志超等在2019年的研究;王曙光和郑夏莹在2022年的研究)、缩小收入差距(例如张贺和白钦先在2018年的研究;王修华和赵亚雄在2020年的研究;周利等在2020年的研究;鹿光耀等在2022年的研究)、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如滕磊和马德功在2020年的研究;孟维福等在2023年的研究)、信贷及资产配置(吴雨等在2020年和2021年的研究)以及货币政策传导效果(战明华等在2020年的研究)等方面所产生的重要影响。
近期,众多研究者探讨了数字普惠金融对民众消费的效应。易行健与周利(2018年)的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的进步明显推动了民众的消费,特别是在农村区域、中西部地带以及中低收入家庭中,其效果尤为突出。同时,数字普惠金融使用程度指标中的支付、保险以及货币基金这三个细分指标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张勋等人在2020年的研究中指出,数字普惠金融的进步明显增强了居民的消费能力,这一现象对于推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该研究还揭示,数字普惠金融在提升居民消费方面,主要是通过增强支付便捷性来实现的,而放宽流动性限制并非其促进居民消费的关键因素。杨伟明等人在2021年的研究成果中总结指出,数字普惠金融在覆盖范围、应用程度以及数字化水平这三个方面,都显著提升了居民的整体消费水平,同时也推动了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Luo等人(2022年)的研究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中国居民消费的推动作用不容置疑,尤其在东部地区家庭、城市家庭以及富裕家庭中,这种促进作用更为显著。其作用机制主要在于激发创业活动并提升收入水平。Yang和Zhang(2022年)的研究还发现,数字普惠金融有助于减少消费不平等现象,从而进一步促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此外,一些学者对数字普惠金融如何作用于新型消费进行了研究。例如,王文姬和顾江(2022年)的研究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进步显著推动了居民在文化消费方面的持续增长,并提升了文化消费在总消费中的比例,进而推动了消费结构的优化。尽管如此,关于数字普惠金融对绿色消费影响的研究相对较少。
(二)研究假说
本文提出,数字普惠金融的进步或许会对农民的环保消费支出带来正面效应,其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赵莉等,2021;周洁红等,2022):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为农民带来更为丰富的绿色消费选项;另一方面,它还能协助农民识别并采购环保型产品与服务。数字普惠金融平台能够提供绿色能源供应商的相关信息,从而让农户能够更便捷地选购可再生能源。此外,该平台还能提供绿色产品的信贷及支付服务,进一步简化农户购买环保产品的流程。再者,数字普惠金融有助于降低农户在绿色消费方面的成本,这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农户以更低的价格获取环保产品和服务。数字普惠金融平台能够为绿色产品提供优惠折扣和促销活动,这有助于农户更便捷地采纳这些产品。此外,该平台还能增强农户的绿色消费观念,例如,通过提供相关信息和教育等方式,提升农户对绿色消费的认识。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能够供给农户关于绿色消费的各类信息与教育资源,同时提供环保产品的评估与反馈,助力农户深入认识绿色消费的诸多优势与影响,进而推动绿色消费的发展。因此,本研究提出如下研究假设H1:
数字普惠金融的进步对中国农户在绿色消费方面的支出产生了积极影响,这意味着在县域范围内,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越高,农户在绿色消费上的支出也就越大。
本文提出,农户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日益增强,这将使得数字普惠金融在推动农户绿色消费方面发挥愈发显著的作用。其背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方面,农户的环境意识越强,越倾向于选购环保型产品与服务;另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平台能够提供更为便捷的支付手段和更优质的信息服务,进而使得消费者能够更加轻松地获取环保产品与服务。赵莉等(2021年)、陈奕奕(2021年)以及张懿玮、徐爱萍(2022年)的研究也支持这一观点。再者,农户对环境的敏感度若较高,那么数字普惠金融平台更有可能扩充绿色消费领域的服务与产品种类。比如,该平台能够推出针对绿色消费的专用信用卡或贷款项目,并为消费者提供购买环保商品或享受环保服务的优惠待遇。最终,当农民对环境的关注度提升,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更有可能提升对环保型产品或服务的监管力度,并严格进行审查,确保这些产品或服务的环保特性与品质达标。综上所述,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H2:
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在绿色消费方面的支出推动作用,将随着农户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升而愈发显著。
本文提出,随着农户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绿色消费的推动作用也将随之增强。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方面,亲社会性较强的农户通常更重视承担社会责任,他们更愿意为社会及环境贡献更多力量;(周洁红等,2022;孙瑾等,2023)另一方面,这些农户在消费选择上更倾向于绿色环保的产品和服务。数字普惠金融为人们带来了便捷与安全的支付手段,这使得农户能更有效地践行绿色消费,进而满足那些抱有社会责任感的农户的需求。此外,那些具有较高亲社会性的农户,他们对环境保护尤为重视,更倾向于选购绿色、环保的产品与服务。借助数字普惠金融,农户能够更轻松地实现绿色消费,进而有力地推动了那些具有环保理念的农户采取绿色消费的行动。此外,那些亲社会性较强的农户更愿意在社交平台上传播他们的购物感受和意见,吸引众多社交用户的眼球,并为他们提供参考。此举有助于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在社交平台上的广泛传播和推广,进而更有力地推动绿色消费的普及和推广。最终,那些亲社会意识较强的农户,会格外重视个人在社会中的形象与名望,并乐意借助自身的消费活动来彰显其社会价值观念和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时,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提供安全、迅速、便捷的支付手段,进而更有效地促进这种价值观的展示与推广。因此,本研究提出如下研究假设H3:
数字普惠金融在推动农户进行绿色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将随着农户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提高而愈发显著。
本文提出,随着农户社会网络的不断扩展,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绿色消费的推动作用将得到显著提升,其背后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方面,社会网络通过朋友、亲戚以及同事间的社交互动,能够有效激发农户进行绿色消费的意愿;另一方面,王建明等(2021年)以及杨晓敏(2022年)的研究也支持了这一观点。数字化的金融产品,借助社交媒体及网络平台等途径,将绿色消费理念传递给更广泛的群体,从而拓宽社交影响力,推动公众绿色消费行为的增加。此外,社交网络还能助力农民迅速、全面地掌握绿色产品及服务的相关信息,使他们能更便捷地了解和挑选绿色消费的选项。数字化的金融产品,如社交媒体、网络社区以及数字广告等渠道,能够向消费者提供更为精准和定制的环保消费资讯,从而有效提升信息获取的速度,并推动农民群体采纳绿色消费模式。此外,社会网络平台有助于农民构建更为紧密的人际联系和信任基础,这进一步增强了他们进行绿色消费的信念和决心。数字化的信用评估手段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的应用,有助于农户构建起更为稳固的信任纽带,进而推动农户向绿色消费模式转变。因此,本研究提出如下研究假设H4:
数字普惠金融在促进农户绿色消费支出方面的影响力,将随着农户社会网络的扩大而愈发显著。
值得关注的是,从理论上讲,无论是传统的普惠金融还是数字普惠金融,其核心都是金融活动。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民绿色消费支出的影响及其调节作用,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于传统金融体系。然而,两者在推动农民绿色消费方面或许存在不同。与传统的普惠金融相比,数字普惠金融在推动绿色消费方面或许具有以下优势:首先,它具有更广泛的覆盖面。数字普惠金融平台能够服务更广大的地域和群体,涵盖农村地带及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户,向他们提供便利的绿色消费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此外,它还具备更低的服务门槛和成本。与传统的金融模式不同,农户在传统金融中需提供大量担保和资产,而数字普惠金融则通过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有效降低了融资的门槛和成本,从而为农户提供更加灵活且经济的金融服务。最终,平台将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与服务。数字普惠金融平台能够推出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例如环保贷款、环保保险、环保信用评估等,全面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总的来说,该平台在推动农户绿色消费方面展现出广泛性、便捷性、低成本、多元化和精准化的优势,有望为农业生产的绿色转型和绿色消费的推进提供更为坚实的助力。
农村金融服务领域传统金融机构的短板,已被数字普惠金融所填补。这种金融模式通过推广数字化手段和金融产品,让众多农民及农村企业得以享受金融服务,进而提升了农村金融的普及程度,缩小了城乡金融的差距。如今,数字普惠金融已成为我国农户获取金融资源的关键途径,并深刻影响了农户的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黄益平、黄卓,2018)。故而,本研究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绿色消费所产生的作用。

第三部分,关于模型、数据以及变量(具体内容请参考原文)。第四部分,对回归结果进行详细分析(详情请参阅原文)。第五部分,将进行更深入的探讨(相关内容亦请参见原文)。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利用CFPS2016-2018数据,本文对县域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状况及其对农户绿色消费支出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这种影响的异质性和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县域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与农户绿色消费支出呈正相关,这一发现即便在经过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保持不变。其次,在各个子维度上,数字普惠金融的普及范围和使用程度均对农民的绿色消费产生了积极影响,然而,数字化水平并未带来相应的促进作用。再者,通过异质性分析,我们发现数字普惠金融的积极作用在各个年龄段、性别、收入层次以及绿色消费氛围不同的村庄农户之间表现出明显的差异。第四,分析结果显示,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对发展的推动作用,将随着农民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以及他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增加而变得更为显著;然而,这种作用并不会因社会资本水平的波动而发生改变。
鉴于研究结果与我国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政府及金融机构应推广数字支付和电子商务等手段,以提升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同时,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实施多项策略,比如提升服务效率、拓宽服务渠道、减少服务费用等,以增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便捷性、精准度和实效性。再者,数字化的普惠金融平台能够运用智能匹配和定制化服务手段,促使农民树立环保的消费观念。比如,通过应用程序向用户推荐环保商品,并发放绿色消费的评估报告,从而让农民更深入地认识到绿色消费的价值和实际操作的可能性。此外,政府应增强对环保议题的宣传广度,通过不同媒体渠道向民众普及环保观念与知识,进而提升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知与理解。此外,政府还应实施一系列社会激励政策,比如提供购物优惠、奖励积分以及税收减免等,以激励和引导民众踊跃投身于环保与绿色消费活动,从而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原文载于《农村金融研究》2023年第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