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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原则及相关部署
    发布时间:2025-05-24 10:01:35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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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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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执行党的十八大的四中全会精神及十八届二、三、四、五中全会的重要决策,依据国务院的指导方针,我们以强化企业追溯管理职责为核心,以发展信息化追溯技术为导向,强化整体规划,完善标准体系,创新实施策略,增强信息共享,全力构建全国范围内先进且实用的产品追溯网络,推动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公共安全标准,从而更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基本准则包括: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并行,企业发挥核心作用,激发各方活力;统筹全局与地方管理并行,强化指导和协调,逐级明确责任;丰富形式与网络连接并行,推动资源共享,提升运作效能;政府监管与公众参与并行,创新管理模式,确保消费及公共安全。

(三)主要目标。截至2020年,追溯体系构建的规划与标准体系已趋于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亦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国范围内,追溯数据的统一共享与交换机制已基本建立,初步实现了相关部门、各地区以及企业间追溯信息的互联互通与共享;在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关键产品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追溯意识明显提升,运用信息技术构建追溯体系的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同时,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与接受程度也在逐步提高,追溯体系建设的市场环境得到了显著优化。

二、统一规划,分类推进

(四)实施全面规划。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针对那些对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产品,对全国范围内的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在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需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所需物资、特种设备、危险物品以及稀土制品等作为关注的核心,实施分类指导,分阶段推进,以促进生产经营企业加速构建追溯系统。各地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具体规划,确立需建立追溯体系的关键产品清单,并具体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

(五)积极推动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建设工作。构建起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的协作机制,以责任主体和产品流向管理为重心,以追溯码作为信息传递的媒介,促进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的紧密结合,确保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追溯。同时,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参与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运作中。中央财政资金所扶持的地区在推进肉类、蔬菜、中药材等产品的追溯体系建设时,需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并迅速构建一套能够确保追溯体系高效运作的长期机制。

(六)致力于完善食品追溯系统建设。针对婴幼儿配方食品、肉类产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关键食品,要求并引导相关生产企业依照法律规定构建质量安全追溯机制,确保质量安全责任得到切实履行。促进追溯体系覆盖至食品原料供应端,实施全产业链的追溯管理。同时,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进口乳粉、红酒等商品的追溯系统建设。

(七)致力于药品追溯体系的构建。核心在于全面推动药品从品种到流程的追溯与监管工作,构建一个完善的药品追溯体系。在实现药品制剂类品种电子监管的同时,逐步将该体系扩展至原料药(材)、饮片等更多类别药品。全力确保经营环节的电子监管实现全面覆盖,推动医疗信息系统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对接,从而形成涵盖全品种、全过程的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

(八)积极推动农业生产关键物资的追踪体系建设。这包括对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核心农业生产资料的登记、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追踪监管。旨在建立一套农业生产资料电子追踪码标识体系,构建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踪体系,并实施全面追踪管理,从而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九)着手构建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的追溯系统。聚焦于电梯、气瓶等关键产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规范,促使企业对电梯从生产到安装、维护保养、检验等环节,以及气瓶的制造、充装、检验等过程进行全面的信息记录,并形成一套完整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机制。针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及剧毒化学品等关键产品,全面推动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及销毁环节的信息化追溯体系构建。

开展稀土产品追溯体系的建设工作。我们聚焦于稀土矿产品以及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以生产经营记录和产品包装标识等为主要依据,全力推进稀土产品追溯体系的建设,确保稀土产品从开采、冶炼分离直至流通、出口的整个流程都能实现追溯管理。

三、统一标准,互联互通

(十一)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规范。针对追溯体系建设之实际需求,应科学地制定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以及稀土产品的追溯标准体系。依据各类产品在生产流通过程中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建设规范,并明确基本要求,同时采用简便易行且实用的追溯方法。以实现各环节信息无缝对接、产品全流程可追溯为宗旨,我们正迅速推进一系列核心通用标准的制定与执行,规范数据收集的指标、传输的格式、接口的规范以及编码的规则。同时,强化标准制定工作的整体规划,保证各级各类标准之间的协调一致。

发挥认证的效用,积极研究通过认证认可来强化追溯系统的构建。倡导相关机构将追溯管理视为关键的评价标准,并将其融入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有机产品等认证体系之中。此举旨在为广大生产经营者提供市场化的认证服务。在适当的时候,应鼓励专业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去研究和构建一套专门的追溯管理体系认证制度。相关部门在管理活动中有责任积极认可这些认证机构的成果,以此激励生产运营企业主动采取认证措施,从而提高产品追溯管理的整体水平。

推动信息互通。构建健全的政府数据追踪共享机制,积极研究政府与社会的协作模式,促进不同追溯信息的互通与共享。相关部门和地区可依据实际需求,利用现有设施搭建行业或地区性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同时,鼓励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及第三方平台接入这些平台,以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信息的无缝连接。设立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行新颖的查询模式,为社会大众提供一站式追溯信息查询服务。

四、多方参与,合力推进

企业需强化其主体职责,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完善的追溯管理体系,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同时,应积极运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搜集并保存相关信息,打造信息化的追溯系统。在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等流通环节,企业应发挥供应链的核心作用,推动生产企业共同构建全流程的信息化追溯链条。企业间需积极寻求构建多元化的合作模式,借助合资、联合、交叉持股等手段,打造信息化的追溯联盟。电商企业需与实体店紧密衔接,共同打造依托统一编码技术、线上线下融合的信息化追溯系统。外贸企业需同时考虑国内外市场动态,构建涵盖进出口的统一信息化追溯体系。

政府部门需积极履行监督与指导职责,对从事生产与经营的企业实施严格监管,确保企业严格遵循产品追溯管理的规定,并构建完善的追溯体系。针对追溯体系建设中的关键点、难点以及不足之处,开展多元化的示范性创建活动。列入相关部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和药品安全、质量强市、质量提升等创建活动的区域,特别需要增强示范创建的力度,努力形成可以复制和推广的成功经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针对那些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社会反响强烈的特定产品,在本地区范围内依法强制推行,要求生产经营企业运用信息化技术搭建追溯体系。

行业协会应积极投身其中,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不断探索新的自律方法和机制。同时,鼓励会员企业提升参与度,主动构建追溯体系,构建起有力的自律推进体系。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可投资搭建追溯信息平台,并以市场化手段引导会员企业建立追溯体系,打造具有行业示范效应的品牌。鼓励行业协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强服务效能,并为会员企业构建追溯系统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十七)推动追溯服务产业的成长。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及资本投入到追溯系统建设中,催生创新与创业的新领域。扶持相关机构搭建第三方追溯平台,通过市场化手段吸引企业加入,构建追溯体系建设的创新共享空间。研究利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构建追溯体系云服务平台,为众多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的追溯管理云服务。鼓励技术研究和系统集成、咨询、监理、测试以及大数据分析应用等相关机构踊跃加入,它们将为企业的追溯系统构建和日常运营管理提供专业的支持,进而构建起一套完善的辅助服务产业链。

五、挖掘价值,扩大应用

(十八)强化质量安全综合整治。推动追溯系统与检验检测系统、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融合,构建起严格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充分利用追溯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开拓质量安全和公共安全监管的新模式,研究并实施产品全流程的智能化“云监管”。建立大数据监管模型,优化预测预警体系,坚决防止关键产品出现区域性和系统性安全风险。深入探索追溯数据在提升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效能方面的潜力,并加强质量诚信的自我约束体系。构建智能化产品安全质量投诉处理、责任归属精准定位、销售区域及潜在影响评估、问题产品回收以及紧急应对等机制,激发公众在质量安全和公共安全治理中的主动参与热情。

推动消费结构向更高层次转变。增强宣传推广的强度,普及产品来源追踪的理念,营造重视并支持追踪的社会风尚。逐步构建与认证体系相匹配的标识系统,便于消费者辨别。研究构建产品质量安全记录和不良信誉“黑名单”,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指导消费者做出明智的消费选择。增强对可追溯产品的宣传推广,促使大型连锁超市、医疗机构以及各类团体消费主体积极选购可追溯产品,共同塑造一个有利于可追溯产品消费的市场氛围。

推动产业创新向前发展,强化对追溯大数据的分析及成果的实际运用,为经济调控与产业进步提供决策依据。在确保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和商业秘密得到充分保护的基础上,逐步有序地向社会开放追溯数据资源,并激励其商业化增值服务的应用。同时,鼓励企业利用追溯体系建设来促进品牌建设与商业模式的创新。倡导企业运用追溯机制来预测市场走向和实施精确营销策略,以更有效地拓展国内外市场。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菜市场等交易场所与追溯体系相融合,推广电子支付、智能物流及电商业务,从而实现创新性的发展。

六、完善制度,强化保障

加强法规建设,对相关法律规章进行修订,以增强追溯管理体系的完善性,并对生产经营者的职责与义务进行具体化和明确化。探索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具体措施,对农产品追溯及市场准入的机制进行细致化。对于构建信息化追溯体系的企业,探讨并建立相应的随机检查和监管机制,以提升监管效能。开展对数据共享、开放及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措施的研究与制定,并强化对数据收集、传输、储存、交换、使用及公开的规范化管理。

强化政策扶持,促进构建多样化的投资建设体系,增强政策扶持的强度,激发社会资本的投入热情。激励金融机构提升和优化金融服务,向致力于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提供贷款援助及产品责任保险。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政府优先采购可追溯产品。优化追溯技术研发以及相关产业推动政策。

地方各级政府需将构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视为一项关键的民生工程及公益项目,依据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并制定详尽的实施计划,清晰界定任务目标和工作的关键环节,发布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进度安排,确保所有任务都能得到有效执行。相关部门需依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作,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工作进展。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检查指导。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2月30日

(1月12日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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