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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多机构加速农产品上市步伐,大宗商品交易受关注
    发布时间:2025-05-28 09:02:09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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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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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本报刊登的《K线图下的茶油新生意》一文,吸引了众多农林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意。许多人对此感到新奇,因为这是他们首次了解到农产品也能进行大宗商品交易。他们纷纷询问,是否有可能让更多农产品通过这一途径进入市场?

记者从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华东林权交易所、浙江汇联联合商品交易市场等机构获悉,这些机构也在积极加快农产品的上市进程。截至目前,今年全省已有10种农产品上市,加上去年上市的17种,目前共有27种农产品开始交易。

与阿里巴巴、淘宝等新兴交易渠道最初的情况相似,农产品进军大宗商品交易领域,也面临着被市场认可的阶段。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的总经理锁旭东指出,自2013年8月30日首个农产品在该交易所挂牌上市至今,尚不足两年,真正认识到其影响力的农业主体以及农产品终端消费者数量有限,与实际市场需求还有一定距离,因此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来培育这个新兴市场。

实际交收不到1%

历经一年多的培育与发展,我省大宗农产品交易领域已涵盖27种产品,诸如生猪、山茶油、黑木耳、铁皮石斛鲜品以及香榧等,其中众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正在积极探索新的流通途径。

大宗现货交易依托电子化平台进行,通过运用标准化合约、电子撮合等技术手段,兼具投资与贸易双重属性,因而吸引了众多具有前瞻意识的投资者投身于买卖竞争。根据华东林交所最新数据,截至今年五月底,该交易所上市的7种农林产品,累计成交金额已突破6500亿元。此外,去年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与华东林权交易所的成交额亦超过了4750亿元。

据相关资料显示,该数据涵盖了投资者间的交易金额以及终端消费者实际支付购买农产品的款项。观察交易数据,可以发现成交额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

然而,根据实际的数据交换情况,这两大交易所的结算金额仅占成交总额的一小部分,甚至不足0.3%。投资者对于大宗农产品市场的培育至关重要。众多投资者的参与为市场注入了生机,而竞买与竞卖的过程也有效地促进了价格的形成。锁旭东表示,大宗农产品交易并非简单的零和游戏,其根本目的是服务于实体经济和农业,旨在为农产品的买卖搭建更为高效的流通途径。为此,必须推动实物交割,以便通过这一新兴渠道吸引更多消费者和加工企业进行采购。

从当前市场上交易产品的年度销售额和成交额数据表现来看,若能让1%的交易资金完成交收,这无疑将彻底改写当前农产品交易的现状。据相关行业人士估算指出。

接地气难在哪

目前,仅有少数热衷于“尝鲜”的消费者体验到了大宗农产品交易带来的优质低价。居住在杭州城西莲花街的周阿姨,便是在小区门口的华东林交所081号授权服务机构城西营业部,现场购得了黑木耳。32元每斤的售价让她心生疑虑,“这价格的黑木耳是否真的物美?”她特地前往市场,向懂得行情的人进行了对比。一对比才明了,周阿姨惊奇地发现,这种等级的黑木耳在市面上零售,每斤的价格竟然高达五十多元。

沈国华董事长指出,物美价廉得益于大宗交易平台对中间环节利润的压缩,它使得生产企业(商品上市主体企业)与终端客户得以直接对接。这种方式避免了白菜从田间到零售市场价格翻倍的尴尬局面,同时也解决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以及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等的问题。

尽管具有众多优点,然而,对于这一新兴事物来说,要让大众了解并投身于大宗交易领域,却并非易事。像周阿姨这类勇于尝试的人尚属少数。在与客户沟通的过程中,上市主体企业常发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章敏注意到,许多人对相关内容感到困惑,既不信任,更不愿意去尝试。她认为,“这种观念和理念的转变需要经历一个渐进的过程。”

新渠道的构建预示着对既有的传统渠道利益结构的调整。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的相关负责人指出,鉴于传统生产与贸易企业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纽带,消除中间环节并非易事,市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将沿用原有的贸易方式。

此外,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构建尚需深化。例如,如何吸引更多农业企业及农产品参与大宗交易?物流服务能否实现更高效率与更低成本?以及仓单质押等金融服务是否能够及时适应新的贸易步伐等,这些都是相互关联且需要整体推进的系统工程。锁旭东如是表示。

期待各方协力

我省两大交易机构在吸引买卖双方参与、推动实物交易方面付出了诸多努力与革新。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实施了特定品种的交收激励措施——交收量一旦达到特定金额,便对相关企业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同时,对于特定地区(不包括偏远地区)实施了免除物流费用的政策。华东林权交易所则推出了交收买一赠一的优惠活动,以及交易服务机构营业部实体展示促销等多种举措。

此外,位于浙江的汇联联合商品交易市场在上月新涉足农产品大宗交易领域,并在此过程中推出了新的交收机制。该机制允许上市的生产企业以近乎出厂价的价格直接向消费者展示产品,并采用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销售。一旦客户完成交易,他们可以选择立即进行交收,或者选择将产品继续留在平台上进行交易,并在半年后进行交收。尉国君,该交易市场的董事长,指出,根据实际成效观察,这种交易方式颇受终端消费者的喜爱;自首单太雕酒投入运营以来,短短几天内,价值2000万元的产品便已全部完成交易。

为了深化贸易结算进程,各交易机构计划继续吸纳来自全国各地的协作仓储和物流服务提供商,科学规划交收环节的分布,旨在降低物流过程中的损耗,并增强流通的效率。

华东林权交易所正加快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诸如同山烧、安吉白茶、山核桃、开心果等,以拓宽终端消费者的选择空间。同时,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即将推出“浙商商城”这一现货商品市场模式,从制度层面降低了产业客户进入市场的门槛,并且通过采用同类产品升贴水策略,使贸易商品更具个性化,从而吸引更多交易主体加入。

创新农产品流通渠道是助力农民、支持农业的关键路径。今年,我国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鼓励和扶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投身于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当前,舟山市政府正加紧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以促进大宗交易的开展;同时,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相关部门也在积极与企业协作,共同推进这一工作的推广。

然而,要使大宗农产品交易充分发挥其预期效果,必须投入大量精力和时间进行培育。业内专家提出,省、市、县各级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如同支持农业生产那样,对交易所及参与交易的农产品企业的交收环节给予相应的补贴和扶持。同时,也期待相关农业部门能与交易机构携手,共同推广相关知识。

大宗商品交易特点

大宗商品涵盖了那些能够进入流通领域(尽管不是零售环节)的物质商品,它们既具备商品的基本属性,又广泛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领域,通常以大批量进行买卖。在金融投资领域,大宗商品特指那些性质相同、可进行交易,并且普遍用作工业基础原材料的商品,例如原油、有色金属、钢铁、农产品、铁矿石和煤炭等。这些商品可以分为三大类: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以及农副产品。大宗商品交易具有以下特点:

价格波动显著。仅当商品价格波动较大时,那些意图规避价格风险的交易者才会借助远期定价来预先锁定价格。例如,某些商品采用垄断或计划定价,价格相对稳定,因此商品经营者无需通过期货交易来规避风险或锁定成本。

供需规模庞大。期货市场的运作依赖于商品买卖双方广泛参与交易,只有那些现货供需量较大的商品,才能够在广泛的市场范围内进行充分竞争,进而确立具有权威性的价格。

第三点,它便于进行等级划分和制定统一标准。由于期货合约在事先已经明确了交割商品的质量要求,所以,期货市场上的商品必须具备稳定的质量特性,否则,实现标准化操作将变得相当困难。

第四点,商品期货便于保存和流通。由于这些期货商品通常涉及远期交付,因此它们必须便于储存,不易腐烂,且便于运输,以确保期货实物交割的顺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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