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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府办发〔2019〕12号:上海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意见
    发布时间:2025-06-07 10:04:15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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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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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发〔2019〕1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在本市大力推动消费扶贫、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性文件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助力决战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的精神,我们旨在创新消费扶贫的具体做法,广泛号召社会各界力量加入脱贫攻坚的行列,现就本市如何进一步推进消费扶贫、助力决战脱贫攻坚战制定以下实施建议:

一、明确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领会国家领导人关于扶贫工作的核心观点,严格遵循党中央、国务院的指导方针,坚定不移地执行精准扶贫的策略,确保政府引领、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机制创新、重点突出、分类实施,努力调动全社会投身消费扶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助力对口地区优化生产环节、打通流通渠道、提高产品价值,聚焦扶贫合作区域(如云南、贵州遵义)以及对口支援区域(包括新疆喀什、西藏日喀则、青海果洛等地),直接对接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产品与服务,推动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和当地产业的长远发展,促进对口地区的产品和服务更深入地融入上海乃至全国的大市场,进一步拓展“上海服务”“上海购物”的品牌价值,为决战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自觉参与消费扶贫

积极倡导并促进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等率先投身于消费扶贫行动。本市范围内的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等,在相同的条件下,应优先选择采购来自对口地区的商品,优先雇佣对口地区的员工,并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主动购买对口地区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企业单位在购置办公、会议用品及员工福利品时,可以规定一个具体的金额或百分比,专门购买指定地区的相应商品与服务。依照相关规定,各级工会能够安排员工前往指定地区进行休养治疗和开展工会活动;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购买该地区的商品。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机管局、市总工会以及各区均承担着这项职责。

(二)号召非公有制企业、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广大市民投身消费扶贫事业。加强实施携手共奔小康计划以及“双百”村企结对式精准扶贫,激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两新”组织等通过“购买代替捐赠”“购买代替援助”等模式采购目标地区的商品和服务。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的职能,组织并激励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加入消费扶贫活动。借助“中国农民丰收节”等节日平台以及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消费高峰期,精心策划并推进“云品进社区、万家帮万户”以及“我们在行动”等系列行动,确保产品供应与消费需求的有效对接。在国家扶贫日临近之际,举办消费扶贫专项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负责单位包括: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共青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以及各城区。

将消费扶贫融入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的长期机制之中。强化规划衔接与项目引导,将云(遵)地产品引入上海市场、上海游客前往滇(遵)地旅游,以及推动新疆、西藏、青海等地的农产品产销对接,确立为长远战略与关键任务,并将消费扶贫纳入各级结对帮扶的范畴。本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商贸流通企业等,需与对口地区构建稳固的长期供销合作,于市区各知名商圈、卖场、城市购物中心等地,设立对口地区农产品展示体验中心,并设立专门的农产品销售专柜和窗口。积极推广订单农业、体验式消费以及直供直销模式,推动对口地区高品质绿色农产品进入政府机关、学校、社区以及商超。本市积极倡导各类型企业赴对口区域进行投资和创办企业,以促进农产品在原产地进行加工,进而助力贫困人口增加收入、实现脱贫目标。同时,强化劳务协作机制和政策支持,通过设立劳务直达车等措施,有效推动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助力他们脱贫致富。(责任主体: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前线工作机构,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三、拓宽对口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四)致力于构建农产品上行供应链。助力对口地区培育一批消费扶贫领域的示范性领军企业,优化商贸流通的硬件设施,构建农产品收集、分类、包装以及冷链物流体系。同时,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的完善,有效连接分散的生产个体,为农产品上行提供坚实的支撑。(责任主体: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各区,各前线工作机构)

(五)着力构建农产品在上海的销售渠道。鼓励对口地区参与华交会、农展会、茶博会以及新春大联展等展销活动,并设立专门的消费扶贫专区。为对口地区在上海推广特色农产品以及举办文化周、美食节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携手举办上海与对口地区农特产品的产销对接活动,推动本市大型商贸企业、批发中心与对口地区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间的产销联系加强。商务扶贫联盟、电商扶贫联盟等平台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不断促进消费扶贫与主流消费群体及新兴消费趋势的精准匹配。我们采取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策略,致力于打造2至3个稳定运行的市级及多个区级农产品展示与销售平台。同时,积极推动“百店百柜”计划,鼓励对口地区的农产品进入百家社区店铺,并在百个标准化菜市场设立销售专柜。负责部门包括:市商务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涵盖各辖区以及所有前方工作机构。

(六)充分展现电商扶贫的特别优势。倡导电商企业设立专门针对贫困地区的扶贫专卖店、电商扶贫专区以及扶贫频道,对入驻平台的扶贫企业实施费用减免和流量扶持等措施。促进电商企业直接从产地采购并直接供应,共同打造电商扶贫车间、定制果园、供应上海基地等项目。利用电商平台强大的宣传力量,助力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的建设,培育出一批高品质的产品。借助电商企业的销售途径与配送体系,我们将打造一系列社区型的智慧小型菜市场,此举旨在缩减从生产源头至消费者餐桌之间的诸多中间步骤。(责任主体:市商务委员会、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各区相关部门,以及各前线工作机构)

四、协助对口地区全面提升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

(七)我们要加速推进农产品的标准化和规模化供应。以高品质、安全性、环保性为指引,助力对口地区的农产品实施原产地保护及标准化生产示范,打造超过两万亩的示范种植基地和面向上海的拓展基地。同时,我们鼓励本市农业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在对口地区积极培育和研发高品质的农产品品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推广高效适用的种植养殖技术。助力目标地区加速进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地标农产品的认证和注册,推动实施标准化生产流程。普及食用农产品安全控制及技术标准,广泛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强化与目标地区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针对贫困村落,采用“企业合作+合作社+农户”的核心模式,优化农产品的区域分布,推进订单农业的发展。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工商联以及各区、各前方工作机构共同参与,与专业机构和企业携手,致力于沪滇、沪遵扶贫协作的中草药规范化种植项目。目标是到2020年,打造约100个“百草村”。在品种挑选、技术辅导、产品采购、品牌推广和宣传等方面,我们将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

(八)致力于培育在区域内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我们将协助相关地区,以州市或县为基本单位,统一规划并设立区域性扶贫产品标识,实现标识的共享、共用和共同推广,以推动区域农产品品牌的整体发展。启动并执行“百县百品”计划,对进入上海市场的产品销售标准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进行严格把控,针对每个贫困县精心培育一款高品质的农产品,通过竞争性申报、专业评审、政策倾斜和动态调整的管理方式,挑选并确认约100种特色突出、品质可靠、竞争力优越、辨识度高的地方特色农产品,确保其稳定供应上海市场,同时提升对口地区农产品的良好声誉和形象。借助质量月、品牌日等系列庆典,我们致力于提升对口地区农产品及民族手工艺品的展示与推广力度。同时,我们强化对参与消费扶贫的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实施信用奖励与失信惩罚机制。(责任主体包括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商务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各区及前方工作机构。)

五、培育契合国际大都市特点的消费扶贫新热点

(九)致力于发展康养休闲旅游并助力扶贫工作。利用对口地区的旅游资源与上海客源地的互补性,引导旅游企业及媒体共同参与对口地区旅游线路的规划、产品的研发以及品牌的推广,从而让对口地区成为上海及华东地区消费者优先选择的旅游目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易地扶贫搬迁配套措施相结合,我们协同对口地区共建康养基地、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相关设施,致力于提升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品质。同时,我们协助培养相关领域人才,鼓励贫困人口参与专业技能培训,以增强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本市将红色教育基地、自然人文景观以及康养特色小镇等区域设定为职工疗休养及爱国主义教育的理想场所,并安排职工和青少年前往这些地区进行疗养和研学之旅。为此,特别开通了旅游包机和专列,以方便上海市民前往这些地区旅游。同时,积极协调对口地区,制定出吸引上海游客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此项工作的单位包括:市文化旅游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以及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及各区的相关部门。

(十)拓展文化扶贫的深度与广度。对帮扶地区的自然风光、历史传承、地方特色、民族风情以及传统农业文化进行深度开发。鼓励帮扶地区参与上海国际艺术节、国际旅游节等活动,助力优秀戏剧、歌舞、音乐等文化作品的推广,从策划、编导到市场营销全方位提供援助,助力边疆民族文化的优秀成果融入上海演出市场。扶持对口区域内的传统手工艺进步,并促使国内外卓越的创意、设计、研发、营销等领域的专业机构参与协作。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研修、研习、培训项目平台,助力培养一批非遗传承人,促使他们成为既传承非遗又能够引领致富的先锋,进而助力更多投身于传统文化和手工艺的贫困人群实现脱贫。负责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同时涵盖各区。

(十一)致力于拓展服务消费领域。需不断提升劳务协作的组织化程度,并激励企业和中介机构踊跃加入,以拓宽消费扶贫的新途径。预计到2020年,本市与帮扶地区通过劳务协作方式,力争实现30万人的就业扶贫目标。同时,坚持以本地就近就业为主,异地转移就业为辅助,将正规就业与灵活就业方式相结合,助力贫困地区劳动力提升就业能力。针对本市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市政维护等领域的进步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用工需求,有计划地指导贫困地区的劳动力到上海寻找工作机会。(责任主体: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委员会、市绿化市容管理局、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各区级单位,以及各前方工作机构)

(十二)针对都市年轻一代的需求特点,我们致力于提供个性化和时尚化的消费体验。通过电子商务和自媒体平台,我们推出了一系列符合年轻消费者心理和品味的特色产品与服务。此举旨在转变公众对贫困地区产品的固有印象,并引导年轻消费者在享受愉悦消费的同时,深入了解对口地区的特色农产品、民族文化以及旅游产品,从而培育出消费扶贫的新生力量。负责单位包括市商务委员会、市文化旅游局、共青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以及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并涵盖各区。

六、落实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管理,相关部门需对消费扶贫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具体指导,并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各区及有关责任单位需明确具体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构建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推进消费扶贫的深入实施。同时,要适时总结并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的优秀经验和典型案例,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氛围。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管局、市总工会以及各区均需承担相应责任。

(十四)需优化利益绑定。消费扶贫应着重于关键区域和领域,并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及特殊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需完善企业与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及已登记在册的贫困户之间的利益绑定机制,提升贫困人口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以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活动中的参与比例,确保贫困人口在土地流转、务工、经营、股金分红及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积极推动消费扶贫对集体经济的促进作用,致力于破解贫困村庄的长期发展难题。(责任主体: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文化旅游局,各区相关部门,以及各前线工作机构。)

强化政策扶持力度,整合政策与资金资源,针对对口地区的农产品供应链升级、品牌打造与推广、销售渠道搭建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同时,研究并制定对口地区区域品牌农产品及“百县百品”“百草百村”范围内的优质产品进入上海市场的检验检疫简化措施。各区及相关部门需依据工作进展与实际效果,对相关市场主体实施补贴与激励政策。支持上海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针对对口地区的农产品在上海市场拓展、品牌建设以及市场份额提升等方面提供更显著的扶持。主动推动对口地区政策效应的叠加,对于投资于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以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支持、土地使用和劳动力资源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对在消费扶贫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将予以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设立消费扶贫记录簿,集中记录贫困村、贫困家庭以及扶贫成效显著的企业和合作社所产商品的相关信息,这些数据将作为政策扶持和评选先进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包括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市商务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财政局,以及各区。)

(十六)加强监督执行力度。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监督与指导需加强,实时监控进展动态,并协调处理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与挑战。将消费扶贫的实施状况作为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及对口支援工作的关键环节,提升其在考核指标中的比重。各区及相关部门、机构需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帮扶计划之中,积极寻求并创新工作手段,增强工作强度,确保消费扶贫的各项工作和政策得以有效实施。(责任主体: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市商务委员会、市文化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各区)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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