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诸多因素,我国农产品在价格制定、交易流程、收益分配等环节上始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导致每年都会出现销售困难的现象,诸如“姜你军”、“豆你玩”、“蒜你狠”等荒诞剧接连上演。而集中拍卖被视为解决农产品批发价格问题的最佳途径,1997年,广东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首次尝试引入农产品拍卖交易模式。
截至目前,我国的农产品拍卖市场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过去20年间,国内各界对于农产品拍卖是否适宜我国国情这一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激烈的辩论。有人持不同意见,认为农产品拍卖并不契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它实际上是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领域的一个发展过程中的阶段,主要目的是为了过渡到更为完善的交易模式——即协议订单交易;而另一部分人则热情倡导积极引入农产品拍卖的交易模式,他们更看重农产品拍卖的高效与公平性。尽管双方意见分歧严重,但从我国已经实施的农产品拍卖交易情况来看,其发展态势显示出积极向上的趋势。
一、拍卖分类介绍
资源配置过程中,拍卖模式扮演着关键角色,它涉及一系列机制,如主体参与、价格确定、支付结算以及质量控制等。依据报价方式的不同,拍卖模式主要分为三种:荷式拍卖,即价格逐渐降低;英式拍卖,即价格逐步提升;以及微笑拍卖,先降价后涨价。
荷式拍卖,亦称作公开降价拍卖形式。在这种拍卖中,拍卖师起初设定一个较高的起始价,随后的过程中,价格会逐渐下调。这一过程会持续进行,直到有竞拍者愿意接受拍卖师所提出的最新价格。最终,获胜的竞拍者需按照最后一次宣布的价格进行支付。
荷式拍卖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其最著名的案例——荷兰的郁金香拍卖。这种拍卖过程通常极为迅速,甚至可能在一开始就有人买走所有物品。对于那些品质可能变动、易于腐烂,或者品质参差不齐的物品,如水果、蔬菜、鱼类、鲜花、烟草等,使用这种拍卖方式尤为适宜。尽管它是一种“无声拍卖”,但竞买人之间依然存在着激烈的竞争。若不抓紧时间参与竞拍,他人或许能将所有物品收入囊中,亦或是将品质上乘的部分一扫而空。然而,降价竞拍的过程常常使得竞拍者选择袖手旁观,期待价格持续下降,这导致现场竞争氛围显得不够活跃,因此才有了“无声拍卖”的称号。
英式拍卖亦称作公开增价拍卖,此种拍卖形式在当今拍卖领域中极为普遍。在拍卖过程中,买家会公开进行竞标,且每次出价都必须高于前一次。价格可以由拍卖师宣布,亦或是买家自行报价,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报价。一旦无人再继续提高出价,拍卖便宣告结束,而最终出价最高者则需按照所报价格支付款项。若卖家事先设定了保留价,即最低售价,但最终出价未触及此价位,那么该拍卖品将不会被售出。此外,拍卖师有时会规定最低加价幅度,确保后续出价必须高于当前的最高出价。
这种拍卖形式最为突出的特性是,最高出价信息始终向所有潜在买家公开。目前,英式拍卖在商品销售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尤其是古董和艺术品的拍卖,同时也被用于二手商品和房地产的拍卖。此类拍卖至少需要有两名买家参与。
二、拍卖模式的好处
依据国际上的实践,传统的农产品拍卖体系大多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形成,依托全国统一的质量规范构建了一个统一的市场体系,淘汰了其他标准,故而所有农产品都必须参与拍卖市场进行竞标交易,免受其他定价机构的干扰。拍卖市场普遍获得政府高额补贴,其公益性质十分明显,旨在提升交易效率,确保价格的透明与公正,并减少农产品的损失。
市场经济与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促使部分区域性的拍卖市场,例如荷兰的阿斯米尔联合花卉市场以及绿叶蔬菜拍卖公司,显现出商品分流的现象,并且正逐步向跨国统一的拍卖市场迈进。
与对手间的交易相比,公开透明且公正文明的拍卖方式显著降低了市场操纵等不良现象,然而,这类不正当竞争在国内市场依然普遍存在。此外,拍卖机制还提升了产品的标准化程度,并缩短了农产品的流通环节,从而使得生产者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
三、我国农产品拍卖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持续进行农产品拍卖的探索,然而,取得成功的案例并不多。目前,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中心作为我国持续运营的拍卖市场之一,堪称运营最为出色的交易场所,它已成长为亚洲最大的、世界第二的鲜花拍卖交易市场。同时,国内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网络化运营领军企业也在积极探索并尝试引入拍卖模式。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国最大的农批市场网络化运营商,一家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它曾在国内率先尝试农产品拍卖,并且至今仍在不断探索。然而,遗憾的是,由于公司体制缺乏活力,内部各市场间的协作积极性不高,这一尝试始终未能取得成功。此外,像雨润集团、中国供销社系统等机构也宣称在尝试拍卖模式,但至今未见有任何实质性的成果。此外,国内众多独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声称正在尝试拍卖机制,实际上却是为了响应政府的相关号召,以期获取政策上的经济支持。
四、我国农产品拍卖存在的问题
1、 农产品生产与产后流通的标准化程度低
尽管我国农产品拍卖交易的模式整体上呈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然而在标准化建设方面,却未能及时实现同步提升。特别是在产品分级、包装等方面,尚未形成清晰且便于执行的规范,导致相关标准缺失,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拍卖交易的效率。
2、农产品拍卖处于政策性瓶颈阶段
我国长期坚持“重视生产、忽视流通”的观念,在农产品生产领域的投资远超流通领域,而惠农政策也主要偏向生产环节,这极大地制约了我国农产品流通业的进步。然而,近年来,国家已开始认识到这一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强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构建和推广农产品拍卖交易模式的政策文件,商务部作为拍卖行业的监管机构,亦倡导对农产品和大宗商品采取拍卖形式,并建议国内拍卖机构学习国际先进做法,探索适合我国农产品拍卖的新路径。然而,由于公众对农产品拍卖的认知不足,加之国家扶持力度有限,众多优惠政策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3、农产品拍卖资源不稳定
农产品拍卖所面临的一大难题是资源的不确定性。尽管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中心已经形成了相当规模,货源也相对稳定,但蔬菜、辣椒以及海产品的拍卖业务却面临着较大的挑战。这些业务往往难以顺利开展,拍卖企业往往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与菜农和椒农进行沟通与合作,以期获得拍卖的机会。菜农们习惯于将蔬菜销售至农贸市场或大型批发市场,而海产品等一旦捕捞上来,便直接被水产市场等机构收购。鉴于此,仅依靠拍卖企业的力量,难以实现供货渠道的集中化以及获取有效的拍卖资源,因此迫切需要相关部门在产业标准的制定、资金和技术的支持,以及鼓励和引导措施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政策扶持。
4、农民生产与运销组织化程度不高
我国众多农户的生产规模较小,分布较为分散,且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不高的现象,这使得他们难以构成农产品拍卖所必需的成熟市场主体。鉴于此,有必要借助农民合作组织的力量,对农户进行组织与引导,增强他们的谈判与交易能力,保障他们的切身利益。此外,通过组织农户,还能拓宽农产品拍卖的供货渠道。
五、国外农产品拍卖的现状
1、北美
北美地区人口稀少,土地资源丰富,生产活动高度集中,物流体系完善,产业链条运行成熟,故而其农产品流通主要以订单直销的方式进行。在美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相当成熟,其中80%的农产品是通过订单直销的方式供应给大型商场和连锁超市,另外20%则是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销售。在这些销售渠道中,小型农场会通过当地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直接向消费者进行拍卖,以此获得更高的利润。2014年,美国颁布了新的农业法规,旨在强化对农民直销本土产品的扶持力度,同时推动他们转向有机农业的发展。此举背景是,众多地区的农产品在品质和流通效率上普遍达到较高水平,故而旨在深入挖掘本地化流通的优势,以降低大规模生产运营的成本。
2、西欧
欧洲作为拍卖业的摇篮,其法律体系健全,农产品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交易一度十分普遍。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欧洲农产品直接订单的比重正逐步上升。尽管如此,许多国家依然坚持采用拍卖机制,并且这一体系正持续优化。在荷兰,绝大多数的生鲜商品都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交易,而德国和比利时也维持了一定比例的拍卖模式。荷兰的拍卖市场不仅遵循全国统一的质量规范和透明的大市场原则,而且提供了一系列全面的服务,包括对产品的质量监管、标准化包装处理、仓储物流管理、市场调研、销售运营、国内外推广、购销信息的提供以及银行结算等。依托互联网构建的全国性统一拍卖网络,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大幅提升了交易速度,平衡了供需关系,甚至在国际上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力。
3、东亚
东亚地区如日本、韩国、台岛等地的农产品流通主要依赖批发市场,这些市场实行拍卖制度,其渠道的独占性还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在日本,政府投资建设了88个中央批发市场,以及1500个投资来源多样的地方批发市场。其中,蔬菜的流通率达到了80%,果品为70%,而水产则实现了全覆盖。拍卖在日本是主要的交易手段,而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零售是被明令禁止的。韩国的局势与欧洲存在诸多共同点,两者都同时采用直销和拍卖两种销售模式,并且直销的比重正不断上升。而台湾地区则对农批市场的拍卖批发以外的其他大宗交易方式实施了全面禁令。
六、大宗商品交易所开展拍卖交易需要解决的问题
1、引入第三方,制定统一标准
标准化构成了拍卖活动的基础,同时亦为各行各业的发展奠定根基,唯有对标准进行有效掌控,方能在行业中保持主导地位。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状况堪忧,国家制定的标准体系尚不健全;相关制度存在缺陷;粮食安全持续受到挑战;民众对此的认知存在偏差。在国外,参与拍卖的农产品通常由拍卖场所凭借自身信誉确保食品安全,而我国国内的拍卖场所,因需收取租金或佣金,人们对其能否认真处理不合格产品持怀疑态度,故而必须承担相应的诚信成本。拍卖平台应吸纳第三方检测机构全面介入产品的组织与交收环节,以此增强品牌信誉。
2、做好产品和参与者的筛选
在选择产品时,不宜借鉴海外拍卖市场的经验,而应立足于我国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决策。目前大众蔬菜的拍卖模式成本高昂,利润空间有限;而针对区域特色和精品蔬菜、特色品种蔬菜,则可以尝试探索。相比之下,水果和水产似乎更具成功潜力,因其单位价值较高,且保鲜期较短,因此需要迅速捕捉价格变动,实现快速流通和消费。在挑选参与者时,务必确保其与生产源头和消费终端紧密相连,力求大幅降低乃至完全消除中间环节的介入。此举可包括直接邀请农民、连锁零售商以及销售区域的批发商加入其中。
3、打造地理标志性产品
与那些为人熟知的荷兰花卉、日本水产等农产品相比,我国亟需培育一些带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农产品。这类产品往往具有明显的地域限制,通常以县域为生产区域。即便是像苹果这样的大宗农产品,在全国范围内也有众多县域品牌,更不用说那些小众品种了。县域面积适中,县内生产条件普遍一致,这既确保了产品质量的相对稳定,又实现了定价渠道的统一管理。
4、互联网为拍卖市场的发展提供契机
集中拍卖提升了交易的速度,缩短了交易所需的时间,同时,互联网的兴起使得区域市场得以整合,从而进一步降低了交易的成本。在欧洲,花卉和水产品市场已经开始采用基于互联网的远程竞拍方式,买家通过互联网对整个交易流程进行监督。鉴于我国移动端用户数量庞大,未来通过手机APP进行交易有望显著提高拍卖的效率,同时扩大参与者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