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发展使得生活节奏日益加快,这种趋势下,即食、便捷的预制菜品正迅速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频繁地出现在各种餐饮场合。对于餐馆和外卖服务提供商来说,采用预制菜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而确保他们的生意能够持续发展。
然而,家长群体反对预制菜品入驻校园,"3·15"晚会揭露了预制菜梅菜扣肉所用的原料竟是劣质糟头肉,消费者纷纷抱怨部分商家在销售预制菜时未公开或标注相关信息……这些预制菜负面新闻接连出现,使得消费者对预制菜食品安全产生疑虑,同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商家在销售预制菜时是否应当告知或标注的广泛热议。为了促进预制菜市场向健康和有序的方向发展,我们必须努力构建和优化预制菜的标准体系。
预制菜市场潜在退潮
近年来,随着“白领经济”和“单身经济”的崛起,还有“外卖经济”与“懒人经济”的逐渐兴盛,堂食与外卖市场逐渐成为预制菜的主要展示平台。在这个预制菜需求旺盛的黄金阶段,众多企业敏锐地捕捉到了市场机遇,争相推出预制菜产品,一时间声名鹊起。
然而,“花不常开,商海风波不断”,预制菜领域负面消息频传,同时众多餐饮企业纷纷宣布停业,这导致众多预制菜生产商陷入了发展的困境。在审视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时,我们发现,在营收规模排名前十的预制菜相关上市公司中,只有绝味食品一家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实现了增长,而新希望、龙大美食的净利润同比增速却出现了大幅下滑,甚至低于-100%,这样的业绩表现显然并不理想。
我国预制菜行业的发展态势明显,市场规模逐年扩大,预计到2026年将超过10720亿元。然而,市场增长速度正在逐渐减缓。以2024年为例,预制菜市场的同比增长率达到了35%,但这一比例预计在2026年将降至18.3%。
然而,“预制菜如同一个百宝箱,无论酸甜苦辣皆可容纳”的观点实则存在偏差。2024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连同其他五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强化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及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预制菜的定义和范畴进行了明确。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预制菜,亦称作预制菜肴,其定义应同时涵盖预制加工和菜肴本身的特性。中央厨房生产的菜品,并不包括在预制菜类别之中;那些仅仅经过清洗、去皮、切割等基础处理,尚未经过烹饪的蔬菜等食材,它们被视为食用农产品,而非预制菜;速冻的面米制品、便捷食品、盒装饭、浇头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主食类产品,亦不属于预制菜的范畴。
《通知》的发布使得对预制菜的定义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净菜、中央厨房与预制菜之间的区别。
消费者担心食品安全
一波又一波的负面报道使得预制菜成为舆论的焦点,备受指责。
对于预制菜的态度普遍谨慎,这背后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忧以及商家未提前告知使用预制菜的不满紧密相连。部分消费者认为,他们到餐厅就餐,追求的是物有所值,然而发现自己所食用的却是预制菜,却仍需支付现炒菜肴的价格,这种做法让他们感到难以接受。
调查结果显示,大约百分之八十的消费者会积极查找预制菜的相关资料,而超过一半的消费者则会通过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向专家咨询等方式,来保证自己所食用的预制菜既安全又健康。在审视消费者对预制菜食品安全担忧的角度,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包括非法添加剂的使用、食品卫生状况、原料处理环节可能出现的交叉污染,以及使用劣质或已变质的食材和原料。
预制菜的安全直接影响到民众的健康。国樽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李岩指出,若企业涉嫌使用低劣的原材料、标注虚假的生产日期等违规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相关部门有权查封其非法所得、撤销其经营许可,并对其处以货值十倍至二十倍不等的罚款。若产品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企业可能遭受责令召回的处罚,同时可能遭遇停业整顿的后果,甚至有可能被记入严重违法失信的名单。若企业行为构成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罪行,直接责任人可能会面临最高无期徒刑的刑罚,并可能被处以罚金或财产没收。除此之外,消费者有权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主张“退一赔十”的赔偿,且最低赔偿金额为1000元,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除了对预制菜食品安全存疑之外,还对商家在未告知也未标明的情况下使用预制菜的做法感到强烈的不满。
梁女士居住在海淀区,她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感受:“在餐厅就餐或是点外卖,尽管商家声称食物是新鲜烹饪,我还是不禁怀疑他们是否在用预制菜敷衍。实际上,我并非讨厌预制菜本身,而是对商家不告知或未标注使用预制菜的行为感到不满,这让我感觉像是被隐瞒了真相。”
预制菜标准体系亟待完善
《法治日报》的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自己购买或使用的商品以及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而第二十条则明确了经营者的告知责任,要求经营者需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必须真实、全面,且不得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宣传。商家需对顾客就商品或服务品质及使用方式等疑问给予准确、清晰的回答。另外,若商家涉嫌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比如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宣称“现场制作”实则销售预制菜,即构成虚假宣传,将面临20万至100万元的罚款;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为完善预制菜行业的标准框架、促进市场规范有序地成长,马丽红提出,首先需着手制定专门的行业标准,提议发布《预制菜生产加工规范》,对原料选用、生产工艺、标签标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其次,应实施强制性的信息公开政策,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保障。这可以通过修订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实施条例来实现,要求餐饮服务环节必须明确标注“预制菜”字样,并标明中央厨房的名称和保质期限。第三,构建追溯机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条款,促进预制菜生产至销售的全程电子化追踪,并纳入“一菜一码”的监管体系。第四,增强处罚强度,对违反规定的恶意行为,执行《食品安全法》中“从业禁止”的相关规定,同时研究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的程序。第五,可考虑在地方层面开展立法试点,例如激励预制菜生产大省率先出台监管规章,探索实施规范化管理的具体措施。(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