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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山东省供销社成绩显著,改革成果值得自豪
    发布时间:2025-06-27 10:02:44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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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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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力显著上升,发展动能不断涌现,农服务效能显著提高。2017年,全省供销社系统销售额高达7261.2亿元,利润总额为76.2亿元,这两项指标分别比2012年增长了2.16倍和1.42倍;所有者权益增至500亿元,较2012年增长了66.6%。

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山东省供销社深入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及省委的具体实施计划,始终坚定地走在改革的前沿,勇于开拓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已构建起一套标准统一、系统完善、易于复制和推广的成功经验。这些经验不仅推动了农业的繁荣和合作社的强化,也实现了振兴农村和合作社的新目标,为山东省的发展再创辉煌。

观大势 谋全局

把握为农兴农的改革逻辑

行棋需着眼于全局大势,落子当谋取整体利益。山东省供销社在综合改革方面取得的最为骄傲的成就,便是始终不渝地践行了服务农业的根本宗旨,确保了农民群众在供销社改革过程中切实受益。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强调,必须坚守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根本原则,确保工作始终围绕农业、从事农业、体现农业特色。服务农业需将服务“三农”视为核心任务,培育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坚强力量和综合服务平台;从事农业需亲自参与农业生产活动,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体现农业特色则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紧密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从事农业工作,必须专注于农业,只有将农业工作做好,才能吸引更多农民加入合作经济组织,进而实现自我改造,确保农业的传承与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供销社始终以服务农业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并持续深化综合性改革举措。2014年伊始,山东省供销社被选定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随后,该单位着重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以及农村合作金融四大关键领域。在此背景下,他们全力推进“六大创新提升工程”。到了2016年,试点任务得以圆满完成。期间,他们探索出一条改革路径,即以土地托管为突破口,推动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以农服务中心为支撑,构建土地托管服务圈;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创新工程为引领,建立协同为农服务机制;以“3控3×6+1”H型双线运行机制为核心,打造一个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这一系列举措,成功创出了一整套规范、系统、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十年间,风雨交加,世事沧桑。若将目光放远,便会发现,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以及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入,全省供销合作事业经历了一段颇为不凡的进步之路。能够在困境中奋发图强,在创业道路上破浪前行,肩负起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为农民群众提供服务的重任,助力城镇化发展,开辟了当前兴农强社的新天地,其根本原因在于,一代又一代的供销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定领导下,在全国供销总社的悉心指导下,始终坚守着服务农业的初心,并坚持着以农业、务农、姓农为改革核心的逻辑。

自今年起,山东省供销社积极推进构建与农民利益紧密相连、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市场运作效率显著提升。每一步改革深化的步伐,都始终立足于为农服务,持续聚焦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方向。

迎挑战 破难关

保证综合改革持续向纵深发展

国家领导人强调,改革源于问题的推动,同时也在持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深化。

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山东省供销社秉持着“为党委政府分忧、助力城镇化发展、服务农民群众”的宗旨,将解决农业、农村、农民的实际问题与自身发展问题紧密融合,在大局服务中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增强发展优势,凸显自身价值。

首先,针对“谁将负责耕种、如何进行耕作”这一核心问题,我们推出了创新的土地委托管理模式;其次,致力于打造服务于农业的综合性中心。构建覆盖平原丘陵3公里、山区6公里的土地托管服务区域,开创了通过规模化服务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新途径。在这个过程中,农服务中心从无到有,已建成1300余处。2017年,土地托管面积达3106万亩,占全国供销社系统的22%。每亩粮食作物产量提高10%至20%,节省成本并提高效率400元以上,经济作物收益超过800元,化肥农药使用量降低约20%,"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的模式在山东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土地托管这一概念连续四次被纳入中央一号文件,并在2016年荣获了“中国三农十大创新榜样奖”。中央领导给予高度赞扬:山东在土地托管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这不仅推动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还成功避免了“非农化”和“非粮化”现象,开辟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和农业实际的现代化农业发展道路;这一创新做法从供给侧着手,解决了小规模农业经营如何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问题,有效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并且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针对村级供销社改造缺乏有效抓手的问题,我们创新实施了“党建引领社建,村社共同发展”的举措。通过和村级“两委”共同建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发展项目以及人才队伍,我们找到了在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中改造自身、服务农民的具体途径,并建立起了强化村庄基础、富裕村民、振兴社队的长效机制。

第三点,为了解决农业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我们创新了协同服务农业的机制。省社与九个省直部门共同发布了相关文件,或达成了合作协议;同时,所有市级社和90%的县级社也联合涉农部门发布了推进社会化服务的文件,共同构建了一个汇聚资源、服务农业的综合平台。

第四点,为了解决全省农业服务系统在整体连通性方面存在的不足,我们推出了创新的“3控3乘6加1”H型双线运作模式。以上级社负责解决下级社难以完成或完成不佳的任务为准则,致力于提升省市、县、乡镇各自承担的六项服务职能,对服务流程进行优化和重塑,推动生产、流通、合作金融三项服务的融合与相互促进,逐步形成了一个综合型、规模化、可持续服务于农业的服务体系,从而推动了农业新旧动能的转换以及“新六产”的进步。

针对供销社内部发展动力较弱、与农民利益联系不够紧密的现状,我们创新性地构建了县以下实体型合作经济组织。已领办和创办农民合作社超过1.9万家,县乡层面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已基本实现全面覆盖。当前,我们正总结基层工作经验,并积极探讨县乡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融合发展的相关体制机制。

改革新境界

立高存远、重整行装再出发

在未来五年,山东省供销社,作为全国系统综合改革的先锋和引领者,以及全省服务农业的支柱力量,坚定地承担起走在最前面的责任,切实肩负起振兴农业和加强合作社的历史任务,致力于为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

山东省供销社定下的宏伟目标是: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在全国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的大潮中展现其先锋地位;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全省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基层基础稳固,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展现强劲的推动力;创新动力充沛,在优化配置涉农资源方面展现出强大的承载能力……

山东省供销社得以坚定地迈向未来,得益于其过往取得的辉煌成就:全省系统始终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指示,严格遵守省委及全国总社的指导要求,对改革事业始终紧抓不放,勇于探索创新,善于总结经验,在全国范围内走在了最前面。连续五年荣获综合业绩考核的金牌,其中三年更是连续占据榜首之位,被授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先进称号,国务院及全国总社亦先后三次在山东举办现场会议,向全国广泛传播山东省供销社的改革经验与做法。自2013年起,中央及省级财政对全省系统改革发展给予了16.7亿元的资金支持,其中中央财政投入6.7亿元,省级专项资金10亿元,这一数额分别是2012年的11倍和15倍。在此背景下,山东供销社逐渐演变为党委和政府在推进“三农”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托、强大助力以及关键抓手。

改革永无止境。自本年度开始,山东省供销社将秉承省社“四代会”确立的培育农业服务先锋队的目标,致力于促进农村振兴,致力于完善农业全流程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化流通服务、社有企业运营服务、城乡社区服务、基层组织和联合社治理机制等“五大体系、一个机制”,以加速构建与农民利益紧密相连、服务功能全面、市场运作高效的合作社经营体系。

汲取改革开放40载的宝贵经验和智慧,我们拥有一支经过实践锻炼和考验的干部队伍,秉持着敢于负责、勇于创新、服务农业、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坚信并具备能力,坚定地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的大旗,持续推进改革进程,开启培育农业服务主力军的新征程,续写振兴农业、强化农村的新篇章。

①航拍山东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

②山东供销社农业服务公司正在进行大田飞防作业

③山东供销社农机服务队正在帮助农民收割小麦

④山东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农业机械整装待发

⑤山东供销社新型农村超市

40年大事记

1982年,中共中央对《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予以批准转发,号召恢复并强化供销社的“三性”——即组织层面的群众性、管理层面的民主性以及经营层面的灵活性,并推动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

1984年,山东省、市级以及县级的供销社在组织架构上逐步脱离了政府体系,然而,其职能和角色并未发生改变。

1988年5月,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召开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会议成功通过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标志着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正式宣告成立。

1992年11月,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正式成立,并与省供销社实行合署办公,即同一机构下悬挂两块牌子,这样的设置使得它既具备了行政管理职能,又承担了经济实体的角色,从而成为了一个集行政管理与经济实体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经营实体。

1995年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共同发布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并批准设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到了同年12月,山东省委和省政府也发布了《关于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通知》,并推出了一系列扶持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

1996年1月,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召开了第三次代表大会,会议对《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进行了重新修订。紧接着,在同年5月,全国总社正式将山东省定位为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省级供销社综合改革试验区。

2001年11月,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将省供销社纳入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编制体系,同时亦批准该机关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2007年,山东省委组织部与省人事厅共同决定,对省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公务员法管理。这一决定得到批准后,紧接着,全省17个市的供销社以及绝大多数县级供销社机关也纷纷采纳了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2007年9月,山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供销社改革与发展,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同时,在日照市举办了全省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大会,这一系列举措标志着山东省供销社迈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2010年3月,山东省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推动经营、组织以及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并致力于迅速形成一套现代化的农村经营服务体系。

2014年4月,国务院将山东省选定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中的四个先行地区之一。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同年9月,山东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具体目标和基本准则,从而开启了这一改革的新篇章。

2016年12月,全国总社主任王侠莅临山东,对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进行了现场督导,并对试点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他对山东省供销社系统在综合改革试点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8年2月,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召开了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修订的《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同时选举出了新一届的理事会与监事会,并对全省供销社在未来阶段的工作进行了详尽的部署和安排。

综合改革亮点

农业服务规模化

山东省供销社致力于解决“种地者是谁”以及“如何耕种”的难题,通过创新经营服务模式,在汲取基层大田托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省范围内以土地托管为突破口,推动农业服务向规模化发展。依托农服务中心,实施“全方位”和“个性化”的土地托管服务,构建了“平原丘陵3公里,山区6公里”的托管服务网络。在人口众多而土地资源相对匮乏、农业生产经营分布广泛的国情农情中,探索出了一条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途径。

积极推广粮食干燥技术、智能施肥系统、优质种子和种植方法、空中防治作业等现代农业技术和设备,向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实体提供耕作、播种、管理、收获、加工、储存和销售等全方位服务。通过持续扩大服务范围、革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体制,成功将服务种类从粮食作物拓展至经济作物,将服务对象从零散农户转变为新型经营实体,并将服务模式从单一环节服务扩展至农业生产全流程的社会化服务,打造了“农民外出谋生,供销社为农民服务”的知名服务品牌。

截至目前,全省范围内已建成及正在建设的农业服务中心数量超过1300家,土地托管面积达到2950万亩,智能配肥服务覆盖2648万亩,统一防治和治理作业面积达2567万亩。

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

山东省供销社始终将党建工作视为核心,于2014年,在借鉴泰安市社“供销合作社与第一书记及服务项目相结合”、章丘市社支部“一加三”模式、莒南县社“村社共建”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正式推出“党建引领社建与村社共建”的创新举措,积极推广“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的联合共建模式。我们着重在五个方面深化合作共建:共同运营农民合作社、共同搭建生产生活服务平台、共同推进发展项目、共同实施精准扶贫和脱贫工作、共同培养干部和人才队伍。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明确各合作方的利益联系,运用市场经济的策略来保障长期发展,保障农民持续增加收入,保障村集体经营服务的收入,以及保障供销社的盈利。

一方面,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和服务功能得到了显著提升;另一方面,探索出了一条通过合作经济模式来推动村庄发展和农民富裕的新途径。这不仅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和村集体经济的壮大,还实现了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和经营服务网络向村居的全面覆盖,从而构建了“强村固基、富民兴社”的持续发展机制。

截至目前,山东省已有29114个行政村实施了“党建引领社区建设,村社共同发展”的模式,此举为参与共建的村庄带来了共计8.3亿元的集体收入增长。

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

山东省供销社致力于将构建以农民为基石的实质性合作经济组织作为自身改革的关键路径,其核心在于加强同农民的组织和利益关系。在此基础上,该社已在县级供销合作社和涉农乡镇基层社实现了全面覆盖,并主动推动农民合作社的成立。同时,依托基层社和县级社,自下而上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遵循农民参与、农民投资、农民获利的理念,深入探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产权关系、组织结构、服务手段、运营模式、利益分配等方面的优化,确保其成为紧密相连、共同发展的利益联盟。依托“3控3×6+1”的双线运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打造出全面、大型、持久的农业服务网络。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9418家农民合作社系统领办,为59882个市场经营主体提供服务,设有123家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以及1183家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现代流通服务

2001年,省供销社以打造日用品超市为起点,着手尝试打造农村现代化的流通服务系统。他们先是建立店铺、编织网络,形成了覆盖县域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随后又拓展至区域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在这一过程中,农产品、农资、日用品等经营服务网络得到了全面延伸,最终逐步形成了农产品进入城市、工业品流向农村的双向流通渠道。

运用“农超直采”及“产地直销”等策略来推广新鲜农产品。借助电商平台、特色店铺、专柜等多种渠道,对特色农产品进行全方位的市场推广。大力推动线上B2B交易活动,并加速构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及冷链物流网络。截至目前,已拥有38家农产品连锁企业,建立了213个农产品交易市场,69824个农村综合服务社以及10.2万个经营网点。

全力推进“供销社与互联网相结合”的发展战略,以山东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为支撑,致力于打造县、乡、村三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子商务服务架构。通过产权绑定、信息互通、连锁运营等多种途径,将各个节点紧密连接,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的现代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网络”。这一发展趋势已逐渐显现。截至目前,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成功运营了125个电商平台,而在2017年,该系统电商的销售额达到了289.8亿元人民币。

农村合作金融

2005年,临沂、枣庄、日照等地的供销社借助所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尝试进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的探索。在这样的背景下,省供销社把握时机,引导滕州市供销社在同年10月成立了全省供销社系统中的首家县级农合信用担保公司。该公司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了融资担保的平台,从而开启了山东供销社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的先河。

自2014年底国务院批准山东省成为全国首个进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省份之后,特别是这一综合改革试点,省供销社对本系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互助业务进行了积极的引导和规范,同时,该机构也深度参与了这一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全省首开先河,成功摸索出“448”“436”及“556”等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模式,这些模式产生了显著的示范作用,有力地解决了农民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即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截至目前,全省供销社体系内共有304家合作社参与信用互助活动,社员投入资金总额达8.7亿元,每年为4.3万户农民社员提供服务。同时,针对适度规模农业的商业补充保险业务也在稳步推进,已推出10种险种,累计覆盖种植面积达12.41万亩。全省共设立了2家融资担保企业,1家融资租赁企业,3家小额贷款企业,2家典当行,1家民间资本管理企业,并且有5家系统控股企业参股了银行及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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