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炳轩指出,检查结果显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的力度有所增强,监管责任的执行也在持续强化;各级政府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目前已有18个省份颁布了相应的地方法规。在我国,近年来并未出现重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主要农产品的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2017年更是达到了97.8%,而2018年上半年则上升至98.1%。不过,检查中也发现了六方面问题。
问题1:“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依然薄弱”
吉炳轩指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依旧较为脆弱。我国农业长期以来,其工作重心主要聚焦于农产品的数量增长,对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不足。在生产和流通等各个环节,都潜藏着风险和隐患,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
以农产品流通环节为参照,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模式表现为“全国采购、全国销售”,活鸡、活猪、活鱼等商品进行长途运输和现场宰杀食用,这引发了运输过程中的非法添加物使用和疫病传播,从而增加了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风险;同时,农贸市场等依然是农产品的主要销售地点,散装农产品的标签不标准、进货和销售记录不完整或不规范的现象较为普遍,对流动摊贩的监管也存在不足。
吉炳轩指出,部分公众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和实际情况了解不足。同时,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局部问题容易通过网络等渠道迅速扩散,波及全局。若处理不当,不仅可能影响民众生活、产业发展,还可能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冲击。因此,迫切需要加强科普宣传,引导消费者以理性的态度对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他举例阐述,在2018年上半年,网络上接连出现了诸如“食用草莓可能感染诺如病毒”、“饮茶等同于饮用农药”等众多不实传言,导致不少消费者感到困惑和迷茫。2015年那起“有毒草莓”的传闻,直接导致了当年我国多个地区草莓销售不畅。具体来看,北京昌平的草莓温室大棚,草莓的日销量锐减了82%,短短两周内就损失了超过2600万元。
问题2:“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形势仍很严峻”
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吉炳轩指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各地对农产品生产环境的安全监管不够严格。一方面,一些地区,尤其是重金属矿区周围的耕地,内源性重金属污染问题十分明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另一方面,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等外部污染源持续向农业和农村地区蔓延,进一步加剧了土壤污染的程度。
他指出,目前我国中度与重度受污染的土壤占比达到2.6%,轻微污染的土壤占比约为11%,而在耕地中,中度与重度污染的占比为2.9%,并且,在一些地区,土壤污染的速率还在持续上升。耕地污染情况不明,2014年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研数据显示超标点位比例,但对于受污染耕地的具体分布和面积却缺乏详尽信息,这致使各地在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及治理修复等任务时,面临分解和落实的难题。一些城市的排污口配置存在违规、污水管道不完善、雨水和污水分流措施落实不彻底、污水处理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常见,全国超过一半的工业园区依赖城市污水处理厂来处理工业废水,众多园区内存在“散乱污”企业,这对周边农田的土地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此外,农业面源污染和灌溉区土壤污染同样十分严重。
问题3:“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还很不规范”
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和管理尚缺乏规范性,吉炳轩指出,在检查过程中,各地普遍反映,确保投入品的质量安全以及科学合理使用,已成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大难题。法律的规定往往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多。同时,假冒伪劣问题依然十分严重。
目前,假冒伪劣农产品的损害事件依然频繁出现,而虚假宣传等新型诈骗手法也不断涌现。非法添加隐蔽成分的问题相当严重。吉炳轩指出,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等地近年来都出现了销售假冒农资的案件。农药市场近年来的抽查数据显示,不合格产品的比例大约在10%左右,甚至出现了生产和经营被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农药的情况。肥料、农药、农膜、兽药等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问题仍然广泛存在。在我国,农作物的平均化肥施用量高达21.9公斤,这一数字远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的8公斤。农药和兽药的不规范使用问题尤为严重,超剂量使用现象普遍。
用药量普遍超标,且超出了规定范围,同时,还存在使用非兽药等未经评估的其他投入品的情况。
2017年,我国农药的平均使用效率仅为38.8%,而欧美等发达国家则高达50%-60%。目前,市场上“违禁超限”的问题依然较为严重。通过对近几年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我们发现,部分食用农产品的种类仍然存在“违禁超限”的现象。2018年上半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数据显示,乌鳢体内仍有禁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和孔雀石绿残留,豇豆中高毒农药克百威的限量标准仍被突破,而这些问题并非首次出现。此外,监测还揭示了新的问题,如香蕉中吡唑醚菌酯农药残留量超过标准,以及禽蛋中检测出禁用的氟喹诺酮类药物。
问题4:“监管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吉炳轩指出,监管体系与机制尚需进一步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贯穿从田间到餐桌的各个环节。监管职责被分割在农业、商务、环保、卫生、市场监管、公安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间的协作难以实现无缝对接,同时监管上还存在一些漏洞。农产品在从田间地头到批发零售市场,乃至生产加工企业的运输、储存等各个阶段,以及相关场所的监管部门责任尚不清晰,监管难题在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
农业与市场监管两部门各自对产品产地出口和市场进入制定了细致的规范,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产地出口与市场进入的衔接仍显不顺畅,一旦出现问题时,往往难以追溯到生产环节的源头。农业、市场监管以及公安部门间的信息交流机制亟需加强,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流程不够顺畅。他以2017年8月山东省寿光市“毒大葱”事件为例,指出该事件暴露了执法监管存在盲区,以及产地认证与市场准入环节未能有效对接等问题。
问题5:“监管执法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吉炳轩指出,监管执法领域尚存不足之处,特别是检验检测制度的执行并未全面达标。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应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标准的检测机构,然而,目前检测机构众多,隶属于农业、市场监管、卫生、商务等多个部门,缺乏统一的发展规划,且普遍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尤其是对于众多大中型城市的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措施存在不足;与此同时,部分市县级的检验检测机构,其检测水平相对滞后;更有甚者,某些县级检测机构因资金短缺,已陷入无法正常运作的困境。
问题6:“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治建设亟需加强”
吉炳轩指出,标准体系尚待进一步优化。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国家需构建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同时明确这些标准为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然而,目前我国的农业标准体系在严谨性、农业高质量发展以及绿色发展方面,与既定目标仍存在不小的差距。目前,尚未设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有近百种,兽药则有几十种。对于小作物、水产品和小动物的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尚存在空白。超过三分之四的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监管,尚未形成统一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此外,尽管部分农兽药已设定了限量值,但相应的检测方法尚未完全配套。
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些政府部门及其相关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视程度不足,部分部门监管工作不到位,仅停留在表面形式。许多质量安全问题并非由政府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而是先由媒体曝光,或是在安全事件发生后才进行查处。他以今年7月关于“黑龙江甜瓜增甜剂”的新闻为例,指出政府责任履行不力,监管工作缺乏有效性。
“政事儿”(微信ID:xjbzse)撰稿/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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