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各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输出出去”“控制出去”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三年“控食用农产品违法药品监管、药物残留控制、促进改良”。采取行动解决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加大巡查监督和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不履行使用承诺的行为按规定持证上岗,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其中,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红河、文山、普洱、德宏、丽江、迪庆等地农业农村部门密切关注线索,深挖源头,积极办理案件依法查处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案件。对各地执法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在此予以表彰。现将2023年典型案例(附后)通报,请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发现问题就是政绩、解决问题就是政绩”的工作导向,始终保持严格的纪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切实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附件: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典型案例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 年 10 月 12 日
附录
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典型案例
1、昆明市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查处刘某从事农产品收购,未按要求出具合格证明一案。
2023年6月20日,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对嵩明县小街镇陈农冷链物流中心39号仓库的刘某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其购买的蔬菜没有包装。选拔后按规定执行。出具达标证明,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6月30日前整改完毕。7月25日,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经查,当事人购买的蔬菜经挑选、包装后未按规定出具承诺标准合格证明,且无法提供已出具的承诺标准合格证明。 8月30日,嵩明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2、曲靖市陆良县农业农村局查处云南绿普农业有限公司从事农产品收购,未按规定出具承诺证明案。
2023年3月22日,陆良县农业农村局对云南绿普农业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其销售的白菜未按规定出具符合承诺标准的合格证明。该党员当场受到批评教育,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 3月28日,陆良县农业农村局复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整改,无法提供出具的承诺证明;处500元行政处罚。
三、保山市长宁县农业农村局对杨某未按要求领取并保存承诺合格证明的情况进行查处
2023年8月4日,长宁县农业农村局对《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涉案内容进行调查时发现,当事人杨某是在万店乡从事绿豆收购业务。其未按规定领取并保存承诺标准合格证明。同日,向杨某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8月10日,长宁县农业农村局对责令整改情况进行“回溯”检查,发现杨某未按照规定限期整改,也无法提供出具的承诺书。证书。 8月15日,长宁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行政处罚。
四、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农业农村局查处瑞丽市大鑫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出具承诺合格证明案
2023年4月3日,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对瑞丽市大鑫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其销售的鸡蛋未按规定出具符合承诺标准的合格证明。 。当场向当事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进行整改。 8月3日,瑞丽市农业农村局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逾期未整改,无法提供出具的承诺证明;瑞丽市农业农村局现场检查瑞丽市大鑫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处以500元行政处罚。
5、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查处田某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禁止的农业投入品案。
2023年1月4日,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对西竹街道办事处田某某草莓基地产品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草莓产品中检出禁用蔬菜农药。 2月23日,五华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3月9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建议立案侦查。 4月23日,五华区农业农村局责令田某停止生产经营,销毁非法生产、销售的草莓产品,并处没收违法所得7489元的行政处罚。
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农业农村科技局对王某在豌豆种植中使用禁用蔬菜农药乙酰甲胺磷案进行查处。
2023年3月23日,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对菜农王某种植的豌豆进行监督抽查。豌豆样品中检出违禁蔬菜农药乙酰甲胺磷及其代谢物A。氨基磷。经查,当事人王某共种植涉案豌豆1.5亩,收获300公斤,价值2400.20元。农民王明知道乙酰甲胺磷不能用于蔬菜生产,但他还是把它种在了自己种的豌豆上。使用和销售喷有乙酰甲胺磷的豌豆。 4月25日,弥勒市农业农村科技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7、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盐山县农业农村局查处联兴蔬菜产销农民合作社生产销售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案
2022年11月2日,盐山县农业农村局对盐山县联兴蔬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羽衣甘蓝进行监督抽查。羽衣甘蓝样品中常规农药烯酰吗啉残留超标。经查,合作社种植涉案羽衣甘蓝0.5亩,数量200公斤,价值1000元。 2023年3月2日,盐山县农业农村局对盐山县联兴蔬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行政处罚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8.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科技局查处周某在番茄种植中使用蔬菜禁止使用农药氧化氧磷案
2023年5月9日,澜沧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执法人员对周某在澜沧县门朗镇孟宾村芒东组种植的西红柿进行监督抽检,检出违禁蔬菜。番茄样品。农药氧甲酸盐。经查,当事人共种植西红柿0.69亩。 6月7日,澜沧县农业农村科技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6月10日,澜沧县公安局建议立案侦查。 7月12日,澜沧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对周某作出2000元的行政处罚。
9、丽江市永胜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杨某某在普通白菜种植中使用禁用蔬菜农药毒死蜱案。
2022年10月12日,永胜县农业农村局对菜农杨某种植的白菜进行监督抽查,在白菜样品中检出禁用蔬菜农药毒死蜱。经调查,涉案普通白菜约50公斤。 2023年3月24日,永胜县农业农村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目前,永胜县公安局正在调查处理此案。
10、昭通市鲁甸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昭通中七农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植的韭菜中氯氟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案件。
2022年11月28日,鲁甸县农业农村局对昭通中七农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韭菜进行监督抽查,韭菜样品中检出常规农药氟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超标。经调查,该公司种植涉案韭菜25亩。 2023年1月18日,鲁甸县农业农村局对昭通众七农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3100元的行政处罚。
11、玉溪市澄江市农业农村局查处陈某某生产销售农药残留超标草莓案
2023年2月22日,澄江市农业农村局到陈某某向澄江市龙街街道办事处曹冠英集团租赁的7.8亩草莓基地进行监督抽查。草莓样品中常规农药烯酰吗啉残留超标。 。经调查,涉案草莓重约60公斤,价值600元。 4月27日,澄江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对陈某某处以罚款15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的行政处罚。
12、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对杨某某在香蕉种植中未按照农药标签使用常规农药噻虫嗪案进行查处。
2023年1月20日,金平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接到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的案件称,某市场销售的香蕉未通过检验合格。常规农药噻虫嗪残留量检测。经追查来源,该批香蕉系金平县杨某某种植。经查,杨某在香蕉种植过程中使用了常规农药噻虫嗪,并在安全间隔期满前在市场上销售。 3月10日,金平县农业农村科技局依法对杨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51元。
十三、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家兽药安全使用规定查处维西纳米养鸡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使用兽药案件。
2022年12月1日,维西县农业农村局对维西纳米养鸡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监督抽查。该养殖场生产的鸡蛋样本中检出产蛋期不得使用的兽药氟苯尼考。 。经调查,涉事人员在饲养蛋鸡过程中添加了产蛋期禁止使用的兽药氟苯尼考。 2023年3月22日,维西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维西纳米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以1万元行政处罚。中国》和《兽药管理条例》。
为了深入了解
《云南省继续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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