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有消息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传出,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已经制定了《2022年应对疫情冲击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九条措施》(简称“《措施》”),目的是为了有效处理疫情带来的农产品生产和销售难题。
省农业农村厅的成员李芸表示,自疫情出现后,海南的省委和省政府依照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需稳固、经济发展需稳定、发展进程需安全”的指示,有效协调了防疫工作和农业生产。他们非常关注海南农产品的流通以及农民收入的增加情况。
李芸谈到,《办法》从政策角度使农民得以耕作,农资得以运达乡村,农产品得以销往城市,农民收入得以提升,切实维护了海南省农业生产及农产品流通销售。详细而言,《九项办法》规定严格、成效显著,彰显了迅速、便捷、稳固、援助的惠民服务理念。政策里明确农业运输车辆的证件办理时间须在3小时以内,要为卡车司机安排最省事的核酸检测,疫情期间让运送新鲜农产品的出岛车辆不用交过海钱,确保农用物资、农产品和生物饲料的运输供应,为高风险地区农户提供农业照看、代种、代收服务,对农民、渔船和受助企业购买特色保险给予政府资金支持,想尽办法帮助卖不掉的农产品,这些措施都为疫情影响的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增加打下了牢固基础。
《措施》具体如下:
高效简单地为农业从业者及运输工具办理通行手续。针对采购人员、采摘人员、割胶人员等农业相关人员,推行“优先名单机制”,迅速核发个人通行凭证。确保运输工具通行手续办理顺畅,各市县级及省级直属机构依照规则多途径同步操作,为农业运输工具核发通行凭证,办理周期须在三个小时内完成。各检查站应承认通行凭证,不得增设额外条件,避免出现流程中断。
改进岛屿内外车辆检测核酸工作。在海口秀英港、新海港、南港以及全省高速公路关键服务站等地,增设免费检测核酸站点,充实检测人员,改善检测步骤,迅速提供检测信息,以便为运输车辆司机提供方便快捷的核酸检测。
改善农产品及农资运输的便利程度。设立专用通道,在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农资和新鲜农产品运送车辆能持海南省关键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许可进入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针对疫情期间将新鲜农产品运离本岛的车辆,免除其过海所需支付的费用。
改进农资的储存和调配工作。设立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的储存记录簿,跟踪农资的库存变化情况。引导相关公司合理安排农药、化肥、饲料、种子的储存量,向所在地申请通行许可,根据需要将物资运送至各市县农资销售网点。实施农资统一购买和销售办法,各市县调配人员共同进行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的集体采购,直接送达村委会指定的接收点,并告知农户分批次来领取。要充分运用省供销社的农资供应网络,同时借助海汽集团的物流配送系统,确保农资和农产品的有效转运,做好物资调配工作。
确保生物饵料持续供应,提供给养殖户省内饵料厂商的联络信息,以加强供需对接,同时建立省外生物饵料备用供应商档案,确保紧急情况下的饵料供应,在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时,允许中风险区域内的生物饵料供应公司安排员工正常工作,实施严格封闭管理,通过点对点运输方法,保障生物饵料正常配送。
拓宽农产品流通途径。要求各类农产品交易市场、集贸市场及大型零售商超等增加本地农产品批发业务,同时扩大零售规模。促使"菜篮子"企业加强进货量,组织本地政府机构和公司进行批量购买,以此带动本地农产品销量。支持各市县级网络销售平台企业提升线上销售额,对业绩突出的给予相应激励措施。借助省供销社和海垦控股集团的农产品销售渠道,举办滞销农产品推广活动。
实施分类分级的社会化服务。对于中高风险区域里,农业生产人员因不能外出而影响耕作的情况,要动员相关企业及社会化服务单位,给予托管、代耕、代收等支持。各村委会要调查清楚本地需要种植或收割的作物种类、田亩大小、预期收成,乡镇政府需与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磋商,共同联络专业服务团体,负责提供托管服务。若地方力量不够用,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应向省级农业农村厅请求,由上级出面统筹安排专业服务。
增强对农业生产单位的资金支持。针对受管控措施影响无法自行耕作的农民,为其提供晚稻耕作、播种及病虫害治理等专业技术服务的机构或团体,发放每单位面积十五元的补偿(三亚、儋州、乐东、陵水、万宁、东方、临高等“1+6”地区由省级财政承担,其余区域参照省级标准实施补贴)。登记在册的中国渔政海洋捕捞船只,若因防疫措施影响无法及时出海作业,则按每艘每天60元的标准发放渔业资源保护补助,这笔费用从燃油补贴专项经费中支出。对帮助至少三位稳定脱贫人口、监测人群或农村低收入群体(涵盖低保户、零就业户)就业的就业支持场所(包括车间和基地),若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用工合同或服务契约,则每名就业人员可获得四千元的一次性省级就业奖励。对于那些努力应对疫情挑战,主动帮助贫困家庭和重点监测人群增加收入的工作单位和合作团体,可以运用专门的财政资金发放一次性生产补助和贷款利息减免,具体操作需依照省财政厅等机构发布的文件规定进行。
推行金融扶持农业缓解困境措施。引导市县主动推进特色水产养殖担保,要求参与农户个人承担保费不低于20个百分点,对于保险产品成效考核达标的市县,省级财政将提供保费总额的25分之1作为补助。将2022年8月至12月到期的农户小额借款及新申请的农户小额借款利息率从5分之1上调至6分之1。对于小额信贷帮扶贫困人口,可以更改还款安排或申请贷款延期、再次放贷。针对因疫情暂时面临还款问题的农业企业及农户(涵盖脱贫家庭、监测对象),鼓励金融机构依照市场规则给予利率下调、减少利息或免除利息的援助,同时实施信用记录维护。推行一种创新性的农民小额信贷方案,该方案融合了利息补贴与担保机制,银行机构在发放此类贷款时,能够与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借助这些担保组织的信用增强功能,从而有效帮助解决农业、农村及农民的融资难题。
新闻多看点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涉农运输车辆的办证时限不超过3个小时
最近海南省农业部门公布了《关于开始使用省内农业关键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网络申请相关事项的说明》(简称“《说明》”),更加明确了通行证网络申请的流程。《说明》指出各市县农业部门要积极提供帮助,继续开展这些车辆纸质通行证的非线上办理,通常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完成办理的周期最多为三个小时。
依据相关文件,海南省关键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线上审批工作,由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专项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并公布相关政策法规。具体到农业领域,此类车辆通行证的线上审批权限授予省农业农村部门,同时指定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机构承担全天候的线上审批任务。
《通知》提出,批准的运输工具通行许可采取单车一证一通道方式,仅限在海南省范围内县市间或跨省点对点运送关键物资,起运地和抵达地须明确到区县级。本区域内部关键物资运送,由当地疫情防控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单独审批。省内通行许可通常为三天期限,省外进入海南的车辆通行许可统一为五天期限。
《通知》提出,线上审批需核查司机及同行者提供的核酸检测无感染记录、健康码为绿色、有效通信行程信息(简称“两码一证”)的合规性,同时确认运输工具的类型(仅允许货车,客车等非货运车辆不予以批准)。具体来说,核酸检测无感染记录须包含两次检测数据,采样时间须相隔24小时,且间隔48小时。核对车辆登记信息时,货车不能获得批准,必须保证登记的牌照与申报的牌照完全相符。网络通行证申请一旦成功,不需要盖公章就能使用。如果网络审核系统出现繁忙时段,紧急需要通行证的话,可以找市县疫情防控部门或者农业部门,到线下办理。
《通知》提出,审批人员需提升思想境界,积极提供帮助,负责接听审批咨询热线(0898-68632632),并细致地进行说明和指引。要加快审批速度,确保线上申请在三小时内办结;要记录工作明细,保证每天审批事项全部处理完毕。要严格审核标准,控制发放界限,杜绝出现审核不力、虚报信息、偏袒关系、权钱交易等问题。因违规发放通行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审批人员责任。
《通知》说明,运送关键农业物资涵盖新鲜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新鲜农产品依据海南省已公布清单,含海南省新加的菠萝蜜、榴莲、红毛丹、黄皮、黄秋葵和槟榔。农业生产资料主要有农药、化肥、种子、饲料、鱼饵和农机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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