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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集2016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7 10:03:28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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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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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大江东经发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农业与社会进步的科研资金管理,增强各区县经济在农业与社会进步方面的技术革新水平,促进本市现代农业与公共事业科技行业的繁荣,重点打造国家级创新试验区,经过慎重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开募集2016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进步科研项目库,相关详细内容通告如下:

一、项目库类别

征集范围为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库。

二、入库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包括那些在杭州市完成注册或备案的机构,它们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身份,并且由各个区、县级行政单位负责管辖。

优先扶持新兴农业科技、智能农业系统、绿色农业发展、农产品增值处理、环境资源保护、能源节约措施、城市建设交通、社会安全保障、医疗健康服务等相关行业。

三、申报要求

项目入库申报采取自主申报、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互联网进行申报,首先需访问杭州科技政务网站(http://www.hzst.gov.cn),然后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初次申报的企业必须先完成注册,并且要获得当地科技管理机构的批准,这样才可以提交申请。

通过纸质文件提交申请。申请机构在网上填报完毕后,需准备项目申请表格、可行性分析文件、保证书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每项准备两套,先由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以及大江东经济发展局进行初步审核,然后统一递交给上级部门。项目一旦获得受理,其核心研究事项和各项衡量标准基本上不允许进行任何调整。

3、各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4、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市财政经费资助的项

目,不能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

完成项目评审及被省、市科技管理机构记入不良信誉档案者,依照规定不得申请。

市科委将强化项目库的实时监控,借助专业评估等手段筛选入库项目。这些入库项目将作为各区、县(市)科技局分配市级资源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初审和推荐要求

各地区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包括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以及大江东区经发局,需紧密结合本地区发展特点和工作重心,依照具体申报规范,强化对申报主体的指导,同时负责申报文件的初步审核与推荐事宜。审核通过之后,应实施线上审查流程,并在实体申请表上标注审核意见。

各地区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大江东经济发展部门需负责编制当地申报项目名单,同时要完成相关材料的收集与上报任务。

五、受理截止日期

各公司及机构提交资料的最后时限是2016年7月15日,各区县以及经济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大江东经济发展局的上报截止日是2016年7月20日。

根据“市阳光办”的指示,所有在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最后期限之后提交的机构或区域(单位),都不会被接受。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提交项目相关文件需送达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位于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房间内

联系人: 沈吉英,蔡康

联系电话:87025452 ,87061059

市科委监察室电话:87911139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8701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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