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税小微,咱们公司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眼下正值收获时节,在买卖酱菜、茶叶等商品时,我们遇到了一些税务政策上的困惑,例如,哪些商品可以免税,哪些商品要按9%还是13%的税率来算税?

当前,农业产出及乡村加工品在税务处理上常有易错之处,为了让大家更清楚农业产品的增值税归类及税率,今日,税务小助手将对此进行归纳总结!
Part1
这些货物属于农产品,适用9%税率
农业生产形成的各种植物、动物初级产出属于农业产品范畴,包括种植、养殖、林业、牧业、水产等行业的产物,现阶段具体征收范围仍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以及当前的相关法规来界定。
误区一:经过简单的加工产品,不属于农产品。
纠正
不是的,需要仔细分辨!
加工好的面条、水饺的皮料、馄饨的皮料、各种米粉制品,都属于国家税收里划定的农产品类别。
经过风干、冷藏、封装的酱菜、咸菜、腌菜,均归农业产品的征税范畴。
(3)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属于农产品。
(4)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属于农产品。
经过冷冻处理、冷藏保存以及包装等环节的园艺作物,同样包含在农业产品的征税项目之内。
经过药植加工形成的片状物、丝状物、块状物以及段状物等药材,也归类为农业产出物。
误区二:天然橡胶不属于农作物,不是农产品。
纠正
天然橡胶属于天然树脂的一种,是农产品。
Part2
这些货物不属于农产品,适用13%税率
农产品的征税对象是明确列出的,只要不属于农产品清单上的项目,就不能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而必须按照13%的通用商品税率来计算并上缴增值税。
误区三:在茶叶里加入中药材制成的药茶,也是农产品。
纠正
掺兑各种药物的茶,都不在农产品的范围内。
误区四:用玻璃瓶排气密封包装好的食品,属于农产品。
纠正
这些是装在罐子里的食物。各种蔬菜的罐装品、水果的罐装品、肉类的罐装品等,都不算是农业产出。
Part3
哪些货物享受免税政策?
售卖自家出产的原始农业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农业产品由合作社成员生产,合作社负责销售这些产品。(财税〔2008〕81号)
种子生产商在某种特定运作方式下,会进行种子的培育与售卖活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
蔬菜批发零售行业的经营者售卖的各类蔬菜。依据财税〔2011〕137号文件规定。
从事农产品贩卖以及售卖的税务人员售卖的部分新鲜肉类和蛋类商品。(财税〔2012〕75号)
运用企业联合农户的方式销售家禽家畜。(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文件》(财税字〔1995〕5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新鲜肉蛋产品在流通环节征收增值税的规定》(财税〔2012〕7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免除蔬菜流转环节税负的相关规定》(财税〔2011〕1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税收规定的文件》(财税〔2008〕81号)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种子生产领域增值税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二零一零年第十七号)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件说明纳税人以“企业联合农户”方式售卖牲畜涉及增值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