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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系列税费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5-10-10 09:03:58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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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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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国家层面制定了不少减税降费措施,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持已经取得的脱贫成就,同时推动脱贫工作与乡村发展工作平稳过渡。根据上级单位重要指示精神,税务部门依照特定规范,将涉农扶持政策归纳为六大类别,包括改善乡村基础建设、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增强创业就业动力、普及金融服务、协调区域平衡以及鼓励社会捐助等,并整理出109条具体税收减免措施,作为乡村振兴政策参考。

一、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为不断加强贫困区域基础建设水平,税务部门着力援助道路、灌溉等公共事业的建设与维护,推动提升生产、生活及自然环境的配套设施,改善乡村经济与社会进步的条件。具体措施涵盖:

(一)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

1.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2.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二)农田水利建设税收优惠

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小型水电企业,能够依据简便措施来核算并上缴增值税税款

4.水利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农田水利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6.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农民住宅建设税收优惠

7.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8.农村烈属等优抚对象及低保农民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四)农村饮水工程税收优惠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获得的投资经营收益,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以享受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具体为前三年免税,后三年减半征收。

10.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

1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农村地区的供水设施维护机构,其自身使用的土地,无需缴纳城市土地使用方面的税费

13.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1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税

二、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产业振兴是乡村发展的核心关键,当前税收政策围绕乡村产业优质进步整体布局,持续改进辅助措施、增强扶持强度,在调整土地资源分配、推动农耕作业、激发新型经营模式成长、加快农产品流转、助力农业资源综合运用等层面推行诸多惠及性条款,从“给予外部援助”模式转向“激发内部动力”产业建构,促使脱贫攻坚成果的稳固延伸与乡村全面振兴实现紧密联合。具体包括:

(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税收优惠

15.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16.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17.出租国有农用地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18.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免征契税

2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免征契税

21.收回集体资产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22.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二)促进农业生产税收优惠

23.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4.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5.进口玉米糠、稻米糠等饲料免征增值税

26.单一大宗饲料等在国内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27.生产销售有机肥免征增值税

28.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

29.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

30.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购买农业生产者售卖的自产免税农产品,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32.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33.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34.从事“四业”的个人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5.农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36.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37.农村居民拥有使用的三轮汽车等定期减免车船税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税收优惠

38.“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

企业采取与农业生产者合作的方式,进行农林牧渔业相关产业活动时,可以享有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待遇

40.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1.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部分农用物资免征增值税

42.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43.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涉农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促进农产品流通税收优惠

44.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45.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46.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

47.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8.国家指定收购部门订立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

用某些农业林业废弃物制造能源产品,包括动力和热能,能够享受全额退还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用某些农林下脚料制造纤维板这类可循环利用的商品时,能够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九成的优惠政策

利用废弃的动物油脂和植物性油料制造生物燃料以及工业用途的复合油品,可以享受百分之七十的增值税直接退还政策

用农业废料制造纸张、纸浆及纸张产品时,可退还一半已缴纳的增值税收款

用农作物秸秆和壳皮等材料制造纤维板等物品所获得的收益,可以按照九折的比例计入总收入里面

54.沼气综合开发利用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55.农村污水处理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和无害化处理的相关费用,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具体为前三年免税,后三年减半征收。

三、激发乡村创业就业活力

发展工作和开创事业是推动乡村进步的核心动力。国家持续增强对就业和创业的扶持政策,拓展了小规模企业所享有的优待措施,着重关注失业者、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或特殊人群的就业与创业,显著提升了乡村自我发展的能力。详细而言:

(一)小微企业税费优惠

5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58.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60.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61.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62.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63.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64.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65.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66.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67.特殊教育校办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6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69.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提升乡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加大资金对农业生产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的扶持,是乡村发展的重要支撑。运用税收方面的优惠措施,例如免除部分税费、降低应税收入、税前扣除风险准备金、推行简易计税等手段,以个体农户和微小企业为主要目标,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以及担保和小额信贷企业增加对乡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具体措施涵盖:

(一)银行类金融机构贷款税收优惠

70.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金融机构给予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收益,可以不缴纳增值税税金

72.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73.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74.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

75.保险公司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

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开展业务时,可以选择按照简化方式计算并缴纳增值税税款,具体适用于农村信用社等机构提供的金融相关服务。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发放的农业相关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收益,能够采用简化的方式来计算并缴纳增值税,这种计税方法适用于该部门的涉农业务,具体规定为简易计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能够选用简易计税方法,来缴纳增值税

79.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税收优惠

80.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81.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82.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税收优惠

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及规模较小的经营单位提供资金信用增级服务以及再次增级服务时,不征收流转税

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机构相关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抵扣所得税,具体操作细节需参照相关税务规定,涉及准备金的提取和使用规范,以及税前扣除的申请流程,确保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要求。

(四)农牧保险业务税收优惠

85.农牧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

86.保险公司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87.农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快发展

(一)扶持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税收优惠

88.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89.边民互市限额免税优惠

90.边销茶销售免征增值税

(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税收优惠

91.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征或者免征属于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

92.新疆困难地区新办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新疆喀什和霍尔果斯这两个特殊经济区域的企业所得税享有特殊优惠,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94.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

95.青藏铁路公司货物运输合同免征印花税

青藏铁路机构及旗下单位自行开采并使用的沙石等物料,无需缴纳资源税

青藏铁路公司以及其下辖机构,在处理土地和房产的所有权事宜时,若这些资产用于行政管理或交通运输目的,则可以不必缴纳契税。

98.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99.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

100.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有关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01.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取得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该扶贫搬迁工程的责任单位获取建筑用地时,可以免除应缴纳的契税和印花税。

103.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免征印花税

104.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5.从事异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相关单位购买用于安置的房产,可以不用缴纳契约税和印花税

六、鼓励社会力量加大乡村振兴捐赠

106.企业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107.符合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个人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国家机关参与的公益慈善项目捐款,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部分金额

109.境外捐赠人捐赠慈善物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附件:1.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2.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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