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开展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行动,加快推动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提升全产业链水平,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了《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渝府办发〔2023〕49号),形成了《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十条政策(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十条政策》),于2025年9月19日至9月24日向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征求了意见。
主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的通知》,此通知文号为渝府办发〔2021〕139号,还有《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该办法文号是渝财预〔2016〕296号等等有关规定。
二、征求意见情况
1. 关于把“对在我市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加工环节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修改成“对我市农业服务业里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采纳。
关于删除,其中提到探索配套资金,在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基金层面,采取劣后退出、收益让渡等方式,进一步增大容错空间,推动让利社会资本,加强产业培育。采纳。
3. 对于“支持相关企业借助融资租赁的方式来开展技术改造这项事宜”,不把重庆证监局当作责任单位,采纳。
关于把“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绿色园区的,按不同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亿元奖励”修改成“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绿色园区的,按不同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亿元资金支持”,采纳。
对于“八、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这部分内容的顺序进行调整,予以采纳。
关于增添“支持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关于增添“建设阳光工厂”,关于增添“采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关于增添“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关于增添“提升质量安全控制能力”。采纳。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新十条政策》存在十条方面支持政策,其一为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予以发展;其二是支持衔接资金用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展开发展;其三是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这一情况;其四为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推行降费分险;其五是支持种养业主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其六是支持冷链物流体系实施建设;其七是支持企业数字化以及智能化转型;其八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其九是设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基金;其十是支持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 。未曾创设行政许可,未曾创设行政强制,未曾创设行政处罚,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主要内容呈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成功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绿色园区的,按照不同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亿元资金支持,对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降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用能成本。
二是支持衔接资金用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将60%以上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重点围绕粮油、肉蛋奶、果蔬茶、休闲食品、调味品、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大产业领域,支持种养业、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着,支持各区县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项目作为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提级综合论证项目进行申报。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有突出成效且大力推进的相关区县,在补助资金分配之时会被予以倾斜 。
三是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予以支持,遵循“总额控制、先贷先得、用完即止” 原则,针对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新增贷款,按最高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单户享受贴息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享受其它贷款贴息政策的,不得再享受。
第一,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降费分险,对于存在有实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这种实体行为的,食品农产品加工企业,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不超过0.6%;第二,针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将其纳入“政银担”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范围 。
五是对种养业主给予支持,这份支持聚焦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持那些符合条件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原辅料基地的种养业主,让他们能够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并且所给予的保费补贴最高上限为不超过85%。
六是支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对于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改造项目而言,按照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来进行给予,是给予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对于首次获评5星、4星级寒凉物流企业来说,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7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要与数字陆海新通道开展冷链物流应用对接,流转数据要满足数字重庆建设要求。
七是对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予以支持,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依照规定给予不超过建设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0%的补助,总额限定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建设先进级智能工厂,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税)的10%的补助, maximum is not more than 3000000 yuan, support enterprises to build future factories, and give subsidies of no more than 10% of the actual investment amount (excluding tax) of the project according to regulations, with a maximum of no more than 5 million yuan. (最后一句英文部分存在错误,正确的应该是: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企业建设未来工厂,按规定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税)的1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整体翻译为:The maximum is not more than 3 million yuan; support enterprises to build future factories, and give subsidies of no more than 10% of the actual investment amount (excluding tax) of the project according to regulations, with a maximum of no more than 5 million yuan. )按照正常中文改写仅调整语序等为:七是支持企业在数字化、智能化方面转型,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符合条件项目,按规定给予不超建设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10%补助,总额不超100万元,支持企业建设先进级智能工厂,按规定给予不超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税)10%补助,最高不超300万元,支持企业建设未来工厂,按规定给予不超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税)10%补助,最高不超500万元。 但严格按照要求超级拗口难读且不增加字数等改写可为:七是,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给予符合条件项目规定补助,不超过建设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1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建设先进级智能工厂,给予规定补助,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税)1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企业建设未来工厂,给予规定补助,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税)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食品安全数字化管理予以支持,开展阳光工厂建设,运用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促使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得以提升,让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得到增强。
八是持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食农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予以支持,把企业分为两类,一类是技改项目投资额(不含土地〕)达100万元(含)以上的,此时按企业实际项目贷款利率的50%,于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的范围内给予贴息,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1000万元;另一类是通过直接融资租赁方式置入设备来推进技术改造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针对符合条件以直接融资租赁进行的业务(含“直转回”),给予2%的贴息,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不超过500万元;还有一类是投保技改项目费用损失保险的食农及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九是将设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基金,其为设立的目标规模100亿元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基金,该基金坚持市场化原则,采用“母基金+直投”的分类投资策略去支持产业引育,并且加强市与区县联动,积极引导产业项目落地。
十是用于支持宣传推广以及品牌建设,支持将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举办好,支持将中国西部,重庆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举办好,支持把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生态大会等重大展会举办好,支持将行业促销活动举办好,对于入选综合形象馆等指定区域的参展企业,实行展位费减免,减免幅度不低于 20%。对参加境外参展且纳入“百团千企”国际市场开拓计划目录的给予展位费奖补,对参加境外参展且人员费纳入“百团千企”国际市场开拓计划目录的给予人员费奖补,支持“爆品”打造计划,支持企业创品牌,支持企业创名牌,对新授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的企业按不同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新授予中华老字号称号的企业按不同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起草单位联系人是,重庆市财政局农业处的邱静婕,其电话为675753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