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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出台农产品加工业三年行动计划,为啥要搞加工集群?
    发布时间:2025-12-19 00:01:32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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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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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江苏出台三年行动计划

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出台了《行动计划》,也就是《江苏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目的在于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

《行动计划》提出开展农产品加工“单项冠军”企业培育行动,开展农产品加工新兴产业壮大行动,开展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行动,开展农产品加工集群建设行动,开展农产品加工融合发展行动,开展农产品加工联农带农提质增效行动等六大行动。在功能布局方面,打造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带,打造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区,打造农产品加工集群。于主体培育这块儿,去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分类培育,构建农业龙头企业矩阵,着重培育农产品加工“单项冠军”企业、“龙头”企业以及“链主”企业 。在载体建设这儿,培育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对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进行分类建设,组建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打造江苏方阵形式的农产品加工科研平台载体,集合集成创新、企业集聚、综合服务、上下游配套等功能作用,全方位提升加工层次水平 。

《行动计划》有所提及,要去发展多层次的农产品产地加工,围绕着农产品的多元化开发,以及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进而支持经营主体对加工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升级,以此来提升农产品加工在标准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面的水平。还要推进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加快生物、数字、信息等技术的集成应用,推进保健食品、休闲食品、冻干食品、海洋生物、宠物产业以及功能物提取、副产物利用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持续不断地创新农产品加工的应用场景。依据不同地域情况来发展未来产业,对基因编辑、合成生物等新兴技术予以鼓励并进行引导,使其在农业领域得到应用,努力争取在功能物提取等方面收获一批自身原创价值颇高、重大突破极为显著、产业引领性尤为突出的成果,积极去培育新的增长点。

《行动计划》着重于富民增收这一方面,将农产品加工增值予以突显,创新了组织模式,同时对经营方式进行创新,还改变了产权关系,促使农产品加工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更深入的对接,鼓励去发展订单农业这种新模式,以及产销一体的模式,还有股权合作这类新模式,进而完善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以及收益共享机制。去总结并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加工增值与保底分红”机制,村集体带动的“资源整合及自主经营”机制,联合体带动的“全产业链并利润返还”机制,园区带动的“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联盟带动的“富民产业跟集聚发展”机制,服务带动的“节本增效加多元共富”机制,进而推动增值收益分配朝着农户倾斜 。

近些年来,江苏大幅度地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进程,借此扩展乡村产业增值的全新空间。规模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始终如一地壮大着,在2024年的时候,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数量超过了9000家。农产品加工业的结构持续不断地优化着,粮食加工与制造产业、植物油加工产业、棉麻加工产业等传统的大宗加工产业的营业收入稳稳当当地保持着增长态势,以此发挥农产品加工业的基本仓作用。新的产业以及新的业态变成了重要的增长引擎,功能物提取产业、海洋生物产业、休闲食品产业、宠物食品产业、未来食品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速度十分迅猛。

此次,《行动方案》出台,这会进一步激发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的创新活力,能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进而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得更加高质高效。(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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