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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将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情况展开调查及认定复查
    发布时间:2026-02-16 00:06:19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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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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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省,以及自治区,还有直辖市的农业(农村经济)相关部门,以及畜牧部门,和兽医部门,以及农垦部门,以及渔业(水利)相关厅(局、委、办),另外还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业局:

经一番研究,为了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下去,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的建设展开,规范并推动农产品市场的建设以及发展,于是我部决定要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本情况展开全面调查,对拟申报的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加以认定,对已核定的原农业部定点市场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批发市场情况调查

(一)调查目的

在全国范围之内,借助全面调查的方式,去摸清以及掌握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本情况,还要了解其经营状况,并且知晓其发展趋势,以此为分析市场发展的状况,以及为研究市场体系提供相应依据。

(二)调查范围及内容

勘查各个省(区、市)所管辖区域以内全部于本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勘查涵盖下面这些内容,分别是市场的名称,所在的区县,经营的类别(粮油类、蔬菜类、水果类、畜禽类、水产类、特色产品类、综合类),企业的性质,市场占地的面积,开业的时间,投资的规模,年交易的额度等。

二、关于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申报认定

(一)认定目的

经过认定,对定点市场管理予以规范,使定点市场的示范带动作用得以发挥,在搞活流通、服务农业、带动产销等方面展现带动效果。

(二)认定依据

要按照《农业部定点市场管理办法》,针对那些自愿去申报,并且是符合相应条件的批发市场来展开认定工作。

(三)申报程序

按照《农业部定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四)审批认定

农业农村部于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推荐的基础之上,开展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予以审核。针对那些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会拟定一份拟认定为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的名单,进而对该名单进行公示。当公示期间不存在任何异议之后,才会公布这份名单。

三、关于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复查

(一)复查目的

予以复查,全方位摸清并掌握已核实的原农业部定点市场的基础状况、市场基本情况以及发展现状,以此规范定点市场管理工作。对于契合定点市场条件的,持续强化联系,做好引导以及服务方面的工作;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定点市场,则取消其定点市场资格,重新公布定点市场名单。

(二)复查依据

按着《农业部定点市场管理办法》里头“农业部定点市场的申报与管理,得坚持自愿申报、考核认定、动态管理”这样的原则,鉴于部分定点市场由于市政规划地址发生变迁、经营方向产生改变、经营状况不太好等方面的影响,使得市场功能有所退化的情形,对原来的农业部定点市场展开重新核定复查。

(三)复查范围及内容

1.复查范围

经《农业部关于定点市场清查和认定结果的通报》(农市发〔2013〕7号)所核定的、原本属于农业部的定点市场。

2.复查内容

市场的占地面积状况如何,经营方向是怎样的,经营状况处于什么水平,交易情况呈现何种态势,设施设备情况怎样,信息员配备情况如何,市场建设与信息报送的情形怎样,电子商务开展得如何,质量检测制度是何种情况,质量检测设施状况怎样,人员情况又是如何。

(四)评议原则

1.符合以下条件的,核定为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

当地建设规划里,市场建设是与之相符的,全国农产品优势产区的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和它建立了良好的产销衔接机制,农业产业发展因它有带动作用,还有促进作用。

(2)市场目前是省级定点市场。

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认定_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_农产品批发市场网

其(3),市场交易设施完全国全、健全完备,交易之功能颇为强大。于销地市场,交易额在东部地区达12亿元,于中部地区为9.5亿元,西部地区竟是6.5亿元;于产地市场,交易额于东部地区为3亿元,中部地区是2.5亿元,西部地区则为l.5亿元。近三年来,市场之交易额平均每年有着一定程度的增长。

市场的电子结算设施,其设备是完备的,其制度是称得上科学且合理的,此市场的电子结算交易额,占据了当年交易额的50%还要多。

(5)市场信息服务系统完善,价格公布为公开且透明状态。市场监控覆盖范围不存在任何死角,市场之中的价格以及供求状况的信息能够借助农业农村部网站、中国农产品市场网等互联网平台、市场内部的电子显示屏以及其他多种渠道而得以及时发布。

市场之中,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是健全的,存在着专职的检测人员,拿来抽检的批次数,于市场入场农产品批次数里所占的比例,达到了10%以上。

(7)市场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先进、完善,全年利用率70%。

(8)市场辅助设施完备,配备着垃圾处理设施装置,道路以及交易场地均已完全硬化修整,营造出的交易环境优良。

(9)市场管理制度完善健全,运作模式标准规范,流通效率十分高,发展前景相对较好。

2.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原农业部定点市场资格。

(1)是不符合当地建设规划下的市场,按照规划存在部分或全部要拆迁的情况,或者是在三年内就会面临拆迁从而闭市的市场。

(2)出现停业情况,或者经营方向出现重大改变的情形下,经营范围不再以农产品作为主要内容,或者不符合定点市场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的,相关市场。

在过去的三年当中,存在这样的市场情况,就是有市场,先是因为检测设施并不完备,或者,质量检测工作在管理方面做得并不好,所以,也就导致了进入这个市场的农产品,出现过那种对各方面影响尤为大的质量安全问题的情况。

(4)连续6个月不报送农产品价格、交易量等信息的市场。

(5)经营状况不佳,近三年持续亏损的市场。

(6)出现恶性竞争、打架斗殴等不良社会影响的市场。

四、有关要求

各省级农业相关管理部门逐一专门负责本辖区以内农产品批发出售市场详细调查、农业以及农村部指定市场认定、还有已被核定的原本农业部指定市场再次审查工作,召集组织有关方面力量进而提出认定、复查具体意见,上报给农业所有农村部严格审定。请在2018年7月底之前报送以下各类材料(包含文本以及电子版)。

对批发市场展开调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调查已形成情况报告,同时还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情况表,也就是附件1,需经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汇总之后再向上报送。

(二)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认定。由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出具的推荐函,涉及批发市场申报方面的相关材料,其中涵盖申请报告,还有营业执照以及市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再者是市场建设用地的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另外包括市场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层组成人员的名单以及身份证明,再有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文本复印件,同时要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自检机构的证明,此证明需提供检测人员名单,或者委托检测合同以及近三个月的检测记录,还有其他需要说明的补充材料,以及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申报审批表,此表为附件2。

(三)对原农业部定点市场展开复查,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复查工作报告,其涵盖复查工作组织情形,复查得出的结果,复查给出的意见,复查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针对下一步定点市场工作给出的意见与建议,同时要报送核定合格的定点市场概况文字材料,字数限定在1000字左右,包含市场发展概况,经营状况,发展趋向,市场联系人,联系方式,市场门脸照片,以及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复查表(附件3),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

联 系 人:王 珍

联系电话:010—59193102

邮箱地址:scsltc@163.com

邮政寄送的地址为,位于北京这个城市的朝阳区之中那农展南里的11号,归属于农业农村部的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邮 编:100125

附 件:1.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情况汇总表

2.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申报审批表

3.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复查表

4.农业农村部定点市场基本情况汇总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代章)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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