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有害污染的农产品进行认证的工作,属于农产品对于质量安全进行管理的重要部分内容。开展针对无有害污染的农产品认证工作的行为,是促使结构得到调整、推动农业朝着产业化方向发展、施行农业名牌战略、提高农产品具备的竞争力以及扩大出口规模的重要方式手段。

特点
1、认证的性质是什么呢。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开展所依据的是无公害食品标准,认证所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在百姓日常的生活当中赖以生存且不可缺少的“菜篮子”以及“米袋子”相关产品。换句话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其最终的目的是用来保障民众基本的安全需求,从而满足面向广大群众的消费需求,它属于是由政府积极推动的具备公益性特质的认证。
2. 认证方式,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采用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的模式,运用了“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管理的指导思想,打破了以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按行业、分环节管理的理念,强调以生产过程控制作为重点,以产品管理当作主线,以市场准入作为切入点,以保障最终产品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是也。产地认定主要解决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问题哟;产品认证主要解决产品安全和市场准入问题哒。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过程,是一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行为,这种行为是自上而下的;产地认定,是一种对农业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行为;产品认证,是对管理成效的确认,这一确认涵盖了监督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检查以及产品的准入检测等诸多方面。
一是技术制度,二是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推行要遵照“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关键点控制、安全性保障”的该技术制度,三是从产地环境此重点环节来控制危害因素含量,四是从生产过程这重点环节去控制危害因素含量,五是从产品质量这个重点环节加以控制危害因素含量,六是以此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申请条件
需要进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的主体,得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且要有组织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以及承担责任追溯的能力。自2009年5月1日起,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以及非生产性的农技推广、科学研究机构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将不再被受理。
产地要求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达标,灌溉用水(包含畜禽饮用、加工用水)、土壤、大气等符合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环境质量要求,产地周围3公里范围内不存在污染企业,蔬菜、茶叶、果品等产地应与交通主干道保持100米以上距离;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需集中连片、产品相对稳定且具备一定规模。
申报范围
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范围,被严格限定于农业部所公布的《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之中。自2009年5月1日起,对于那些不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里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全都不再予以受理,这是明确规定的。

流程
依据农业部印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实施意见》的通知(农质安发9号),其提出要用二年左右时间,达成全面实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工作一体化推进(简称一体化推进)的目标,实现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工作机构一体化运作,达成产地认定产品认证与证后监管同步实施,达成证书核发与标志使用同步进行的工作任务。我国自2007年起开始实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从根源上解决危害不存在农产品产地确认与产品核准相脱离状况,实现了一体化推进,提升了产地确认以及产品核准的工作效能,加速了产地确认与产品核准的进展速度,脚步加快了。
农产品认证,除了有着认证的那些基本特征之外,还具备它自身独有的特点,而这些特点,是由农业生产的特点给决定出来的。
1. 农产品的生产周期较为漫长,其具有一种认证的时令性,这种时令性是相当强的。农业生产具备季节性,而且生产或者说生长的周期长,在作物,或者畜、禽、水产品生长的整个一周期里面,需要专业认证机构频繁开展检查以及监督工作,目的在于保证农产品的生产过程能够符合认证标准所提出的要求。与此同时,农业生产会受到气候条件较大影响,气候条件发生变化,会直接对一些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子造成影响,比如说,会直接影响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的发生以及变化,进而持续改变生产者对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由此产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所以,对农产品认证具有较高的时令性要求。
2.农产品认证,这个过程漫长,环节众多。农产品的生产以及消费,构成了一个“从土地到餐桌”的完整历程,这就要求农产品认证(涵盖体系认证),遵循全程质量控制的准则,从产地的环境状况开始,历经生产过程(包含种植、养殖以及加工),直至产品的包装、运输、销售,都要实行全过程的现场认证以及管理。
3.农产品认证存在个案差异性大的情况。其一,农产品认证产品种类繁杂多样,认证对象中,既有植物类产品,又包含动物类产品,物种间差异显著,产品质量变化幅度大。其二,现阶段我国农业生产呈现分散状态,组织化以及标准化程度偏低,农产品质量的一致性欠佳,并且因农民技术水平与文化素质存在差异,生产方式有较大不同。所以,相较于工业产品认证,农产品认证的个案差异较大。
4.农产品认证的风险评价因素繁杂,农业生产的对象乃是复杂的动植物生命体,有着多变的、非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农产品受遗传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颇为巨大,其变化具备内在规律,不会以人的意志而转移,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工艺性、同一性存在极大的差异。
5. 农产品认证具有突出的地域性特点,农业生产存在较大的地域性差异,对于相同品种的作物而言,在不同地区会受到气候、土壤、水质等方面的影响,进而导致产品质量出现很大差异,所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也不尽相同,农产品认证的地域性特点较为突出。
材料要求
能直接向所在县级被誉为“工作机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提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以及产品认证一体化申请的申请人,要提交以下这些材料: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
(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身为申请者务必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要提供复印件,像营业执照、注册商标的相关文件、卫生许可证这类的。
(三)《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
(五)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六)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验报告》,还有《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有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七)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
(八)若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当作主体,采用“公司 + 农户”形式进行申报,那就要提交跟合作农户签订的、包含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以及农户名册。农户名册涵盖农户名单、地址还有种养殖规模;要是合作社申报材料里填写的是“自产自销型、集中生产管理”,那就得提供书面证明来阐明原因,并且附上合作社章程用以证明。
(九)大米,属于初级加工产品,茶叶,也是此类产品,咸鸭蛋,同样在此范畴,鲜牛奶,还是那样的初级加工产品,这些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加工技术操作规程;
2)可供递呈的为加工卫生许可证之复印件,或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之复印件;要是处于委托加工的状况,那么便得提供委托加工协议以及受委托方持有的加工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又或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十)水产类,需提供产地环境现状说明,还要提供区域分布图,以及所使用的渔药外包装标签。
(十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
(十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
(十三)规定提交的其他相应材料。
工作流程

一项是,县(区)级开展的相关工作。在此项工作里,县(区)级设立的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的那一日开始计算,在十个工作日时间范围之内,承担着完成对申请人所提供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的职责。要是符合相应要求的情况之下,会在称作《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也就是简称为《认证报告》)的文件上签署推荐意见,其中区级的材料会连同申请材料一起转交给地级的工作机构,县级的材料则直接递交给省级工作机构做审查。若不符合要求,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进行整改、补充材料。
首先,地级工作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以及区级工作机构所给出的推荐意见之后,会在15个工作日的时间范围内,对全套申请材料做符合性审查。然后,如果符合要求,便会在《认证报告》上签署审查意见,之后报送至省级工作机构!要是不符合要求,那就会书面告知区级工作机构,让其通知申请人进行整改,然后补充材料。
(三)省级工作,省级工作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以及县、地两级工作机构的推荐、审查意见之后,20个工作日内,应当组织,或者委托地县两级有资质的检查员,依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开展现场检查,完成对整个认证申请的初审,并且在《认证报告》上提出初审意见。经过初审被通过的那些,要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去报请,从而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与此同时,得把申请材料、《认证报告》以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及时地报送至部直各业务对口分中心进行复审。没有通过初审的那些,则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地、县级工作机构,让其去通知申请人开展整改、补充材料。
(四)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于材料审核、现场检查(仅限于需要对现场开展检查的情形)以及产品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情况,以自收到现场检查报告和产品检测报告之日起算,在30个工作日的时间内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而倘若不符合要求,那么应当书面把相应情况通知给申请人。
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其有效期是3年。到了期满时,要是还需要继续使用它,那就应当在有效期满90日之前,依据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的要求,去开展复查换证的相关事宜。

认证申请
第一条,凡是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生产的产品处于《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之内的,且拥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有效证书的单位以及个人,这里将其简称为申请人,全部都能够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条,申请人要领取《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可从中心、分中心或所在地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归口单位去领取,也可以从中国农业信息网进行下载。
第三条,申请人,直接,或者,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归口单位,向申请认证产品所属行业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
2)《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
3) 产地的,《环境检验报告》,以及《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是在 2 年内出具的。
4)产地区域范围和生产规模;
5)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
6)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7)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8)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
9)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10)无公害农产品有关培训情况和计划;
上个生产周期,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其中包括投入品的使用记录,以及病虫草鼠害防治记录。
“公司加农户”形式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公司和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范本,农户名单,以及,管理措施。
十三),要求提交别的材料,(具体情况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认证申请书)。
第四条,分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
第五条,若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那么,中心方面会以书面的形式去通知申请人,并且,在本生产周期之内都不会再受理该人员的申请了。
第六条,若申请材料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分中心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需补充相关材料。申请人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依照要求去完成补充材料的操作,之后报送给分中心。分中心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针对补充材料的审查工作。
第七条,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然而却需要针对产地展开现场检查,那么分中心会组织检查员以及专家共同组成检查组,进而开展现场检查。要是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中心就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在本生产周期内不会再受理其申请。
当第八条所指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应要求(其中明确是不需要针对申请认证产品产地作出现场检查的那种情况),或者申请材料以及产地现场检查均达到符合要求状况时,此分中心会以书面形式去通知申请人,让其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针对其所申请认证的产品展开抽样检验。
第九条,若产品检验呈现不合格的状况,那么中心会以书面形式去通知申请人,在本生产周期之内,将不会再受理其申请。
第十条,中心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去完成针对材料审查、现场检查(若有需要)以及产品检验的审核工作,在此之后,会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展开全面评审,然后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给出认证结论。
(一)同意颁证的,中心主任签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
(二)不同意颁证的,中心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中心会依据申请人的生产规模,包装规格,来核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
第十二条,《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是3年,要是期满了还想要继续使用,那么证书持有人就应当在有效期满90日之前,按照本程序去重新办理。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以及任何个人,以下简称投诉人,要是对中心检查员,还有工作人员,包括认证结论,以及委托检测机构,甚至获证人等,存在异议的,均能够向中心提出投诉。
第十四条,中心需要及时去调查,针对所投诉的事项展开处理,并且要把结果通报给投诉之人。
投诉人在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下,也就是对中心的处理结论依旧持有异议时,能够进行可向农业部,并且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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