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快要到来的时候,最高人民检察院跟中国消费者协会一同发布了一批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浙江检察机关所诉的薄某、王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选入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目 录
1.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诉林某某等三人民事公益诉讼案
2.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起诉秀山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这是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3.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有人民检察院,其督促整治母婴护理机构违规诊疗活动,这是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
4.桂林市象山区所属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里,人民检察院针对牲畜违法屠宰以及销售的情况,开展督促整治工作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5.由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针对西安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的,关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营养食品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6.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某医药公司,以及刘某某、樊某某等四人,涉及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
7.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涉及薄某、王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8.河北省南宫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商户非法添加荧光增白物质,行政公益诉讼案。
9.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促,进而引发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
10.河南省范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纠正,县住建局存在之举动,限定购买,为 指定经营者商品,此行为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构成行政公益诉讼案。

浙江省台州市,有人民检察院,对薄某、王某提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此为一案。
【关键词】
民事公益诉讼 农产品安全 惩罚性赔偿 跨省协同治理
【要旨】
对于跨省售卖含有禁用药物并且药残超出标准的鸡蛋这种违法的行为,检察机关秉持综合履行职责,在进行刑事打击的层面上,针对行为违法的人提起民事公益方面的诉讼,依照相关法律主张惩罚性质的赔偿。与此同时,促使源头的管控以及终端的防范相互结合,完善食品安全整个链条的监管体系,切实稳固食品安全的保护屏障。
【基本案情】
薄某身为某省某县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明明知道养殖户于蛋鸡产蛋期违规使用恩诺沙星、甲硝唑等兽药,所生产的鸡蛋是不可以上市销售的,然而却依旧予以收购,并且还销往广东、浙江、福建等地。在2023年5月至9月期间,薄某朝着浙江省临海市经销商销售了问鸡蛋10余吨,销售金额达10万余元。王某是临海市那个某农贸市场里从事农副产品批发经营的人,明明知道薄某所销售的鸡蛋不符合安全标准,却还是予以收购,之后通过批发以及零售的方式把这些鸡蛋卖给消费者,其中有一部分卖给了临海市的好多家超市、幼儿园食堂等地方,销售金额达到了1.8万多元。经过检测,在案涉鸡蛋当中检测出了蛋类不应该检出的地美硝唑、甲硝唑;恩诺沙星的含量是418ug/kg、甲氧苄啶的含量是88ug/kg,这两种含量都超过了国家标准(标准是≤10ug/kg)。
【调查和诉讼】
2024年年初的时候,,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检察院,也就是简称为“临海市检察院”的那个机构,在履行刑事审查起诉职责期间发现了本案的线索,然后就进行了内部线索移送,公益诉讼部门接着成立了办案组,并且同步开展调查。其一呢,是要确认公益损害,结合批发记录、物流凭证、销售记录、检验报告等等这些,去查明销售含有禁用药物而且兽药残留超标的鸡蛋,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实。一是,明确责任归属,透过收集薄某跟养殖户的收购契约、薄某同王某的交易账目、聊天记录、超市进货凭据、农贸市场经营户备案情报等,弄清楚薄某朝着养殖户统一收购后跨越省份进行销售、王某从薄某那里购置后再进行分销以及零售的流通脉络,证实两者主观上清楚知晓且存在一同侵权的故意;二是,判定违法数额,借助梳理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销售账本等,精确判定薄某的销售数额以及王某的分销数额,为惩罚性赔偿金的判定提供凭据。
关于刑事案件,只是认定了薄某、王某在案发时被查获那一批次的犯罪事实,然而薄某、王某有着长期、多次销售问题鸡蛋的行为,却没有得到全面的评价,并且受损的公共利益也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于是在2024年5月,临海市检察院对本案件进行了公告,之后把本案件移送给了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也就是以下简称的“台州市检察院”)。同年12月的时候,台州市检察院朝着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还诉请判定让薄某支付销售额十倍范围以内的惩罚性赔偿金,王某对于其分销的那部分承担连带责任。2025年9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考量行为人主观过错这一因素、考量行为人获利情况这一因素、考量行为人损害后果这一因素、考量刑事罚金执行情况这一因素等,判决薄某承担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王某对其中1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呐。
基于案件所呈现出的跨区域农产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临海市检察院把涉及某省某县蛋鸡养殖环节违规运用抗生素的线索,移交给了当地检察机关,促使当地相关职能部门针对8家蛋鸡养殖场开展专门整治,以此从源头处截断不合格鸡蛋进入流通领域。面对农贸市场于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管、入市查验等范畴存在的问题,临海市检察院依规督促相应职能部门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抽检频次力度,指导健全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举措,推动出台《全市食品安全重点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文件,一同构建起“源头管控—市场把控—终端防控”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典型意义】
食用农产品跨区域流通,在此过程中农贸市场发挥着关键节点的作用,同时它也是本地分销环节的重要所在,然而正因如此,它容易成为那种不合格农产品流入消费终端的中转站。检察机关从农贸市场经营监管环节着手,借助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针对上游销售者、批发经营者依规精准追责,凭借惩罚性赔偿加大违法成本,既对受损社会公共利益予以弥补,又营造有力震慑;秉持协同履职,促使进一步压实市场监管责任与经营主体责任,筑牢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秉持系统治理思维,强化跨省联动、源头治理,有效化解“异地违法、市场中转、本地受损”的监管堵点难点,切实疏通跨区域食品安全流通监管梗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