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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范围及提交材料清单详解
    发布时间:2024-12-07 00:09:22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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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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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证范围

(一)产品类型

必须纳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农业部国家认监委公告第2034号)公布的567个食用农产品目录中。详情请见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

(二)主体资格

应当是具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具有组织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能力和承担追溯责任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产区规模

产地应集中、连片,规模应符合《无公害食品产地认证规定》(NY/T 5343-2006)或各省制定的产地规模准入标准的要求(自治区、市)。

2、提交材料清单

(一)首次认证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申请及审核报告》(以下简称《申请及审核报告》);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证明等);

3、《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包括组织管理、投入品管理、卫生防疫、产品检测、原产地保护等);

5、最近一个生产周期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渔药等)使用记录复印件;

6、《产地环境检查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估报告》(省级工作机构选定的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出具)或《产地环境调查报告》(省级工作机构出具);

*7.加盖检测机构印章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选定的产品检测机构出具);

*8.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原件(负责现场检查的机构出具);

9、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10、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以“公司+农户”形式申请的,需提供与合作农户签订的含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和农户名单,包括农户名单、地址、种植或养殖规模、品种等

申请材料必须装订一式两份,提交县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并以《申请及审查报告》为封面。一份必须按资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另一份必须将标有“*”的资料装订成册。 。

(二)扩大认证范围

扩大认证是指申请人在原产地标识和产品认证的基础上增加产品类别(同原产地)的认证情况。申请人除提交《申请及审查报告》外,还须提交5、7、8、9及《无公害农产品原产地证书》复印件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复印件已获得的农产品”。

(三)证书的审核和换证

复检、换证是指在证书有效期满三年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提出复检、换证申请。经确认合格后,颁发新的无公害农产品原产地证书或产品证书。除提交《申请及审查报告》外,还须提交证书审核和换证的申请材料 8、9.产品检验按照各省的要求进行。

3.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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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管县”地区,地、市两级工作合并到县级完成。县、地级工作机构审核工作内容按照各省具体规定执行。

4、认证周期

省级以下审查步骤和时限由各省(区、市)确定。从县级工作机构受理认证申请(时间从收到申请人全部合格材料之日起计算)到省级工作机构完成初审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5小时工作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分中心审核时间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终审时间各不超过20个工作日。工作时限不包括邮寄材料、补充材料、整改等的时间。补充材料或更正的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5.进度查询

申请材料审核进展情况可通过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查询。详情请参见中心网站“产品查询”栏目下的“产品查询”()→“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动态查询”或“通过产品目录动态查询”认证审查和必须提交标签。”

6. 证书变更

申请人取得证书后需要变更证书内容的,应当填写《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内容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省级工作机构批准后,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批准。例如:申请人名称发生变更的,除填写《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内容变更申请表》外,还需提供申请人前后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变更的,须附变更的工商许可证、变更后的原产地证明复印件。变更申请表可在中心网站《关于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内容变更的通知》(农质安函[2005]62号)下载。

7.数据下载地址

1.省级工作机构名录()

2、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申请及审查报告(2014年版)()

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规范(修订草案)()

4、无公害产区环境检测机构名录()

5、无公害产品检测机构名录()

6、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检测依据表()

7、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茄子、果蔬等55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的通知()

8、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记表()

9.关于启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体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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