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对象
小纳税人
二、政策内容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按3%的征收率征收,免征增值税;预缴增值税项目适用 3% 的预缴税率。暂停预缴增值税。
3、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纳税人按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待遇。
(二)处理渠道
可通过税务服务部门(场馆)或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三)申请要求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且月销售额总额不超过15万元(若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限,则每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下同)免征销售额等项目应纳税额应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申报表》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起征点以下销售额”相关栏目(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月销售额总额超过15万元的,所有销售额及其他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均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目。
(4) 发票管理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税率的,免征增值税,并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从事3%税率多项应税活动的,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扣除要求,部分享受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企业。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开具3%、1%税率增值税发票,且销售折扣、暂停或发生退款等情况,如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相应的收款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发票开具错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相应的收款率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开具增值税专用大字发票流程: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买方或卖方根据情况,在增值税发票管理中填写并上传《增值税大字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系统。通过代办系统自动验证的信息表,将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开具输出金额为负数的红字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纳税人实行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被跟随。
(五)相关规定
延长《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4、相关文件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
五、相关问题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提到,这一政策是为了进一步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发展小微企业。作为个体工商户,我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的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不适用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税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申请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提到“预缴增值税税目3%的预付款率将被暂停。” “税”。我是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我可以申请暂停预缴增值税吗?
答:不需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申请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预缴增值税项目,适用3%预缴税率的,暂停预缴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税率的应税行为,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如果您的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应按照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三)2022年4月,本人以个人名义向某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获得收入1万元。我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如果我到税务机关代开具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不需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规模纳税人应申请3%税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自然人,您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022年4月提供咨询服务收入1万元,适用3%的税率。您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可以代表您到税务机关办理。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4)我公司属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我司选择缴纳5%的增值税差额。我的企业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劳务派遣、收费公路通行费减免等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财税[2016]47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将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也可以选择用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劳务中介支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后缴纳差别税;派遣员工及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余额为销售额,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规模纳税人应申请按应税销售收入的3%免征增值税。
因此,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贵公司可以选择将取得的价款及价外费用全部作为销售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您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用所获得的总价款和价外费用的余额,扣除中介机构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其中,为销售额,按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税。
(五)我公司为小型商业企业,按季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2022年一季度,按3%的税率取得销售收入60万元(不含税,下同)。请问我。企业应如何计算一季度缴纳的增值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税则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 2021年第7号)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即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税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征征收- 增值税税率为1%。
贵公司一季度实现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适用3%的税率。超过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门槛的,不能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但可继续享受1%征收率优惠用于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为:60万元×1%=6000元。
(6)我公司是一家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预计2022年4月获得销售商品收入20万元,销售房产收入50万元,我公司能否计算出全部获得的收入?享受增值税免税?
答:您不能免除所有收入的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规模纳税人应申请3%税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贵公司销售货物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3%的税率,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销售房地产应纳税所得额达到50万元的,适用5%的税率,不适用增值税免税。根据税收政策,增值税需按照现行房地产销售政策规定计算缴纳。
(7)我公司属小型建筑施工企业,按季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预计2022年第二季度收到建筑服务预付款20万元,我公司第二季度收到的预付款是否需要预付款?缴纳增值税?
答:不需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规模纳税人申请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暂停按3%预缴税率预缴增值税项目。提供建筑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因此,贵公司第二季度收到的建筑服务预收款无需预缴增值税。
(8) 我公司是一家在北京注册的小型建筑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增值税。主要在北京、河北开展建筑业务。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万元。我可以问一下吗? 4月起我公司还需要在河北预缴增值税吗?
答:不需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规模纳税人申请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暂停预缴适用3%预缴税率的增值税项目。提供建筑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因此,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贵公司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缴增值税。
(九)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最近,需要出售一家工厂。工厂所在地与我们公司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城市。请问,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售工厂时还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规模纳税人申请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暂停预缴适用3%预缴税率的增值税项目。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销售房地产适用5%的税率由小规模纳税人承担。因此,贵公司销售及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工厂不适用2022年15号公告的规定,需在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房地产按照现行规定。
(十)我公司为房屋租赁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在省外城市租赁房屋还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规模纳税人申请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预缴增值税项目,适用3%预缴税率的,暂停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相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的,税率为5%。增值税按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房屋,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预缴增值税的,减按1.5%预缴税率预缴增值税。
因此,如果贵单位租赁的房屋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则不适用2022年15号公告的规定。贵公司向省外城市个人出租房屋的,可降低1.5%的税前税率。缴纳增值税;企业向非个人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房屋的,应按5%预征税率预缴增值税。
(11)我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预付款形式销售自主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请问,我司4月份收到的预付款是否需要按3%的预付款率计算?增值税预缴率是多少?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规模纳税人申请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暂停预缴适用3%预缴税率的增值税项目。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房地产项目适用5%的税率。因此,贵公司不适用2022年15号公告的规定,须按照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12)我公司属小型制造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有销售额均为销售商品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税率为3%。根据国家颁布的新规定,我们可以享受免税。增值税优惠政策。预计2022年4月实现销售额80万元,其中销售额30万元。由于下游企业有抵扣需求,要求我们开具专用发票。另有50万元销售收入尚未开具发票。请问,可以放弃部分免税,只对开具专用发票的30万元缴纳增值税吗?开具专用发票应适用什么税率?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其他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 3%。 、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贵公司应税销售收入30万元选择放弃免税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规定:30万元×3%=0.9万元;剩余50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十三)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发票。 2022年4月,获得商品销售收入30万元。根据规定,可享受2022年新出台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客户要求我公司开具普通发票用于记账用途。如果我公司想享受免税政策,应该如何开具普通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其他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 3%。 、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因此,贵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适用3%的税率。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如果贵公司享受免税政策,应开具免税普通发票。贵公司升级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后,开具普通发票时,在“税率”栏选择“免税”,不要选择3%、1%、0等税率。
(十四)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21年实行3%税率和1%增值税减征政策。 2021年12月1日发生有纳税义务的收入,已按1%税率开具发票,但因买家姓名填写错误而被买家拒绝,可以重新开具发票吗?
答:是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其他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时,发生纳税义务2022年3月31日前,税率为3%或1%,按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销售折扣、暂停、退款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相应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发票错误需要重新开具的,按照相应税率开具红字发票,然后按照相应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重新开具正确的蓝色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应按1%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然后按1%的税率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15)我公司是农产品加工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采购农产品的渠道包括一些当地的小型流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出台后,我公司需要计算收购农产品的扣除额。应该取得什么样的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时,应当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买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农产品的,按照10%的税款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其他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至 3% 的税率。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如果贵公司采购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6) 我公司是一家批发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适用时,机动车发票该如何开具?
答:机动车批发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下游经销商销售车辆时,须按照《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具增值税(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专用发票。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机动车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开具免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并按征收率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选择开具免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家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必须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进项税额才能正常抵扣。
(17) 我公司是一家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如何开具?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税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可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免税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因此,购买方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则征收3%的税。如果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者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十八)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增值税。预计2022年第二季度商品销售收入约为40万元。根据国家新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我该如何填写呢?申报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月销售额总额不超过15万元(一个季度视为1个纳税期内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及其他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起征点以下销售额”相关栏目中。
预计贵公司二季度销售总额在40万元左右,不超过45万元。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免税销售额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果是个人)工商户,应填写第11栏“销售额低于门槛”)。如无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十九)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增值税。预计2022年第二季度实现商品销售收入60万元,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我的公司第二季度该如何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其他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时,每月应纳增值税总额销售额超过15万元(一季度视为一次缴纳)纳税期限内,若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所有销售额及其他项目免征增值税应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栏目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目中的“其他免税销售”栏目。
贵公司第二季度销售总额突破45万元。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所有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均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十二栏“其他免税销售”栏内,同时,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准确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税率为3%的免征增值税”,并填写相应的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