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姚婷、实习生刘芳芳报道:为进一步落实好农产品原产地初加工补贴政策,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12月1日,全省实施推广农产品原产地初加工补贴政策会议召开会议在渝水区召开,全省各试点县(市、区)相关人员50余人参加会议。省农业厅副厅长万国根出席会议。
自2016年渝水区被农业部确定为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实施试点县以来,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的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和国家统一部署,按照江西省农业厅、财政厅的要求,结合全区实际情况,认真落实项目前期调研、实施方案制定、申请审批公示、学习检查、业务培训、检查验收等工作,进行了指导,并且所产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该地区农产品初加工项目重点关注新余市柑橘主产区和蔬菜主产区。该项目共有58家经营主体申报,申报金额达568万元。经现场勘察,全区共核准初加工设施47个,其中装配式冷库7个,简易冷库7个,通风库33个,受益经营主体46家。截至2016年11月底,装配式冷库7座、简易冷库2座、通风库8座已竣工验收,仓储能力2370吨,已拨付补贴金额153.5万元。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加快组织实施,推动项目进展,确保全面完成全省项目实施任务。要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标准进行建设。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传达信息、交流信息,宣传到位的补贴政策。要充分发挥项目的带动和带动作用,通过补贴项目的实施,促进各地粮食、蔬菜、水果产业健康发展。
期间,与会人员前往榆水区罗坊镇新余市德隆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新余市人和乡元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新余市虎山乡汇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考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