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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哆啦猫叔【每日说税】专栏:详解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免征减征政策
    发布时间:2024-12-10 00:24:5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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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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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朵拉”猫叔叔。财务人员面临各种税务问题。为了帮助大家少走税务弯路,猫叔推出【每日谈税】专栏;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

包括:

1、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

2.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个人或者委托其他企业、个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

(三)企业按照委托合同接受委托提供特定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时收取的加工费。

4、收购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的场地进行育肥、种苗等补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后,它们的生物形态会发生变化,而这并不是由于这个环节造成的。农产品加工显着提高产品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豁免:

(一)蔬菜、粮食、薯类、油料、豆类、棉、麻、糖、水果、坚果种植;

(二)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三)中药材种植;

(四)林木培育、种植; (五)畜禽饲养;

(六)林产品采集;

(七)远洋捕捞;

(八)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与维修等农、林、牧、渔业服务项目;

减半收集:

(一)花卉、茶叶等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

(二)海水养殖和内陆养殖。

注:猫叔,一位佛系中年爱猫人士,致力于分享财税好文章。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或相关税务问题有疑问,请留言。猫叔会在文章发表的第二天尽力回复。之前的留言将随机回复。 (所有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办税依据,具体执行请以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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