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我市首张新版食用农产品证书在中牟县官渡镇孙庄村成功签发,这标志着我市全面推行新版食用农产品证书的开始。

上午11时许,在中牟县孙庄村香药农场,工作人员正在张贴新版盒装蔬菜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新版证书除印制种植养殖生产者名称、联系方式、原产地外,还包含不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兽药等四项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声明。和非法添加剂,遵守农药安全。规定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 “蔬菜上贴有食用农产品证书,我们致力于自己种植的蔬菜安全,市场上好卖,大家都可以放心吃。”孙庄村村民李海芬说。来自郑东新区来采购蔬菜的市民梁敏认为,企业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消费者会更加放心。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可以说是农产品市场上的“身份证”、生产者的“承诺书”、质量安全的“新名片”。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实施方案》精神,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我省相关工作方案,明确我省3月底前全面启动食用农产品证书发放工作,促进农产品生产。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试点主体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蔬菜、水果、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五类食用农产品纳入试点范围。
据悉,郑州早在2016年10月就开始试行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今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试点”、“统一证书基本格式”、“统一试点类别”、“统一监督管理”各地食用农产品证书格式不规范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消费者将能够买得更放心、吃得安心。
文/郑宝 全媒体记者 吴建岭/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