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公害农产品(畜产品)申报材料如何准备

无公害农产品(畜产品)申报材料(网络图片)
综合三农快报报道: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可分为种植业产品、畜牧业产品和渔业产品三大类。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的申请类型,可分为初次认证申请、扩大认证申请、整体认证申请和复审换证申请四种申请类型,所需材料有所不同。在初次认证申请中,畜牧业产品根据认证产品特点分为鲜食类、肉食类和初加工类,不同类别的申请材料略有不同。
无公害农产品(畜产品)认证申请人应按要求组织申请材料,通过县级工作机构逐步报送地市级工作机构、省级工作机构、部畜产品认证分中心、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1.初次认证申请材料要求
首次认证申请是指此前未进行过原产地认定、产品未进行过认证,首次提出原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请。该类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鲜蛋产品、活畜禽产品、鲜奶产品认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须具备的资质文件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
②动物检疫证书复印件(若申请人为“公司+农户”或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须提供申请人本人或至少两名农户的动物检疫证书复印件);
③已注册商标,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④《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2.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与程序
包括质量控制机构及其职能、病害预防控制措施、药物使用管理措施、饲料使用管理措施。
3. 原产地鉴定相关材料
包括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查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4.最近一个生产周期(育肥期、哺乳期、产蛋期等)兽药使用原始记录复印件
记录至少应当包括兽药名称、使用剂量、防治疾病、休药期等内容。
申报生鲜乳制品时,还应当提交奶牛养殖场的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监测报告复印件。
“公司+农户”、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应当提供至少两名养殖户作为报告主体的相关记录复印件。
5.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
6.以“公司+农户”或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形式提出申请的,需提供农户名单、地址、饲养动物数量、载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7.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工作单位提供)
8.《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报告》(工作机构提供)
本类产品包括:鲜鸡蛋、鸡胚、鲜鸭蛋、鲜鹅蛋、鲜鸵鸟蛋、鲜鹌鹑蛋、鸽蛋、活猪、肉牛、羊、兔、驴、活鸡、活鸭、活鹅、活鸵鸟、活火鸡、活鹌鹑、活鹧鸪、活鸽、其他特种活禽、鲜牛奶、鲜羊奶、鲜马奶等。
(二)申请咸蛋制品、乳制品、蜂产品认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须具备的资质文件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
②初级产品加工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③已注册商标,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④《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2.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与程序
若申请人为养殖企业的,需提供养殖企业的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以及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复印件。
如由加工企业提出申请,须提供加工企业的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和程序。
3. 原产地鉴定相关材料
包括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查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若申请人为纯收购产品原料的加工企业,仅需提供产品原料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复印件及收购协议复印件。(注:纯收购产品原料的加工企业是指通过协议方式收购、加工、销售的企业,不包括“公司+农户”或“公司+基地”型企业)
4.最近一个生产周期的兽药使用(卫生消毒)记录复印件
①该农场最近一个生产周期(哺乳期、产蛋期等)兽药使用原始记录复印件(记录至少应包括兽药名称、剂量、防治疾病、休药期等内容);
②加工企业最近一个生产周期的原始卫生消毒记录复印件。
申报乳制品时,还应当提交奶牛养殖场的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监测报告复印件。
“公司+农户”、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申报的,提供至少2名养殖户的相关记录复印件。
若为纯收购加工企业申报,仅需提交加工企业最近一个生产周期的原件卫生消毒记录复印件。
5.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
6.以“公司+农户”或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形式提出申请的,需提供农户名单、地址、饲养动物数量、载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7.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工作单位提供)
8.《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报告》(工作机构提供)
本类产品包括:咸鸭蛋、皮蛋、巴氏奶、灭菌奶、酸奶、蜂蜜、蜂花粉、蜂王浆、蜂王浆冻干粉、蜂胶等。
(三)申请肉类产品认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须具备的资质文件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
②动物检疫证书复印件(以“公司+农户”形式、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申请的,须提供申请人本人或至少两名农户的动物检疫证书复印件);
③屠宰场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④ 定点屠宰许可证复印件(猪肉制品需提供);
⑤ 已注册商标,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⑥《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2.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程序
若由养殖企业申报,需提供养殖企业的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和规程,以及与屠宰企业签订的屠宰加工协议复印件。
如果申请人是屠宰场,还需提供屠宰场的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和程序。
3. 原产地鉴定相关材料
包括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查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若由纯收购产品原料的屠宰企业提出申请,仅需提供产品原料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复印件和收购协议复印件。(注:纯收购产品原料的屠宰企业是指通过协议方式收购、屠宰、销售的企业,不包括“公司+农户”或“公司+基地”型企业)
4.最近一个生产周期的兽药使用(卫生消毒)记录复印件
①该农场最近一个生产周期(育肥期等)的兽药使用原始记录复印件(记录至少应包括兽药名称、剂量、防治疾病、休药期等内容);
②屠宰场最近一个生产周期的原始卫生消毒记录复印件。
“公司+农户”、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申报的,提供至少2名养殖户的相关记录复印件。
若由单纯采购产品原料的屠宰场申报,仅需提交该屠宰场最近一个生产周期的原始卫生消毒记录复印件。
5.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原件
6.以“公司+农户”或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形式提出申请的,需提供农户名单、地址、饲养动物数量、载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7.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工作单位提供)
8.《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报告》(工作机构提供)
本类产品包括:猪肉、猪肝、牛肉、鹿肉、羊肉、驴肉、马肉、兔肉、鸡肉、鸡副产品、鸭肉、鸭副产品、鹅肉、鹅副产品、火鸡肉、火鸡肉副产品、鸵鸟肉、鹌鹑肉、鹧鸪肉、鸽肉、其他特种禽肉、牛肚等。
注:畜牧养殖小区作为主体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时,除应根据上述不同产品类别提供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县级以上畜牧业行政部门批准建立养殖小区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2)养殖小区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小区负责人的文件或证明复印件;
(3)养殖小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养殖小区布局图。
二、产品扩大认证申请材料要求
扩大认证申请是指申请人已完成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因生产调整,需要在产地上增加或变更种植、养殖产品,扩大认证申请是对增加或变更的养殖产品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申请
(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三)《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合格证》(复印件)
4.最近一个生产周期的兽药使用(卫生消毒)原始记录复印件
首次认证申请资料中应根据不同产品类别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备案副本。
(五)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
(六)《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复印件)
(七)获证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复印件)
(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工作单位提供)
(九)《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报告》(工作机构提供)
三、申请材料总体要求
申请整体认证的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应具有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等独立法人资格。2.生产基地集中连片,产区明确,产品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3.法定代表人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建立完备的投入品管理(含地方政府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办法)、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审批、质量追溯等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4.近三年未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整体认证申请除上述《初次认证申请材料要求》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三年内种植(养殖)计划清单、生产基地图等三项材料。《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申请书》封面材料编号在原编号基础上加尾“zt”,申请类型选择整体认证。申请时,应按现行抽样检测原则提交可采收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对于尚未生产的产品,在产品上市前应按相同原则进行补充检测。补充产品的检测结果应报省级工作机构审核留存。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申请
2. 所附材料清单(含页码)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须具备的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针对有商标的产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针对初级加工产品)等复印件。
4.《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合格证书》
5、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包括申请人生产基本情况介绍、组织机构图及其相关人员(具体到个人)的职责权限、产品检测管理、记录管理、教育培训、质量安全控制、产地环境保护、病虫害防治、农药(兽)药使用管理、肥料使用管理等相关文件和制度,以及产品检测原始档案。
6.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提交申请者现有的种植(养殖)产品生产操作规程,但须分别准备拟生产清单中每个产品的操作规程以供参考。
7. 生产记录
提交各种生产资料购置记录、农(兽)药使用记录(包括名称、用量、防治对象、使用及停用日期或收获日期等)、肥料使用记录(包括名称、用途、用量等)。
8.《原产地认定证书》或《原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及《原产地环境现状评估报告》或《原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9.产品检验报告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可按照现行产品抽样数量原则获得所检测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
10、土地使用权证
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如土地租赁合同、滩涂或海域养殖证明等。
11.3年内种植(养殖)计划清单
种植(养殖)计划清单,包括种植(养殖)品种、面积(规模)、产量、种植(养殖)周期等。
12.生产基地图 13.其他资料
四、许可证续期复审申请材料要求
1.正常审核及续签
已取得无公害农产品原产地证书、产品证书,证书有效期满后需继续使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内申请复审换证,经确认后,颁发新的无公害农产品原产地证书或产品证书。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复审及产品认证申请
2、《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3.最近一个生产周期的兽药使用(卫生消毒)原始记录复印件
首次认证申请资料中应根据不同产品类别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备案副本。
4.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再认证时,需要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或者省级工作机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出具的合格的《现场检查报告》。
5.《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原件复印件
6、《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原件复印件
7.《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报告》(工作机构提供)
2.证书复审、换证便捷
对于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效期内产品质量稳定、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复审时,省级工作机构可直接到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办理便捷的换证手续。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无公害农产品复审及延续登记表》;
2.《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3.《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续证申请及审查报告》,由全国畜牧总站质量标准与认证处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