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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责任分工与目标推进方案解析
    发布时间:2025-03-03 10:02:31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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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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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农业农村部 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工作方案(2021—2025 年)》(农质发〔2021〕9 号)的精神,需明确各部门的责任,以形成工作合力。这样能进一步推动部省共建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并取得实际成效。现就省农业农村厅所负责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提出如下责任分工。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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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绿色发展产地环境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厅科教处)

2.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能力稳步增强。(牵头单位:厅农安局)

农产品的品牌在市场上的影响力也显著提升了。(牵头单位:厅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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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统筹推进体制机制已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厅发展规划处)

农业产品“三品一标”的统筹推进体制机制已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厅农安局)

02

推进绿色有机产业全面发展

(一)

加快建设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累计创建了 18 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是厅农安局。

开展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的创建工作,已经累积创建了大约 7 个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责任单位:厅发展规划处)

开展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以及有机农产品基地的创建工作。绘制出江西省绿色有机农产品和生产基地的地理信息系统(GIS)图。在整县整乡范围内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稳步地将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规模进行扩大。坚持进行年度检查,同时结合随机抽检。加强对基地建后的监管工作,以此来确保基地建设能够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已经累积了 100 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基地。绿色有机认证基地的面积达到了 2300 万亩。(责任单位:厅农安局、省农技推广中心)

(二)

加快壮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围绕绿色有机农业的优势产业,大力推动相关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培育出一批专门从事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打造出一批涵盖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型、加工型、销售型以及三产融合发展型的示范龙头企业。目前已经累计认定了 100 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厅乡村产业处)

鼓励家庭农场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不断扩大绿色有机农业的发展规模。(责任单位:厅合作经济处)

(三)

加快构建绿色有机农产品产业链

大力推进农产品在产地的初加工工作,着力加强烘干以及分类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装备的建设。依据产业发展的需求,大力推动绿色有机稻谷、油料、果蔬等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引导畜禽、水产加工产品朝着绿色有机产品的方向发展,提升绿色有机农业的产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厅乡村产业处、农安局、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局)

推进产业集群的发展,创建新的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厅发展规划处)

加快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将相关市场流通体系予以完善。(责任单位:厅市场处)

03

推进标准化生产水平全面提高

(四)

加快优势特色品种培育

加快种业“育繁推”体系的建设工作,着力加强特色品种的繁育与选育以及提纯复壮等方面的工作,以此为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提供优质的种源。同时,也要加强种子种畜禽的质量检测体系以及畜禽遗传资源的动态预警监测体系的建设。到 2025 年的时候,江西省将会建成 1 个国家畜禽保护场,并且累计建成 30 个省级以上的现代良种繁育基地。(责任单位:厅种业处、渔业渔政局)

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并且给予支持。支持的对象是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产品,数量为 35 个。责任单位是厅农安局。

(五)

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

构建农业高质量标准体系,要加快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要积极推广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标准以及绿色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同时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已经累计制修订了 900 项以上的农业地方标准,并且建设了 20 个以上的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责任单位:厅农安局)

持续推进畜禽养殖的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责任单位为厅畜牧兽医局。)

开展生态养殖方面的示范创建。(责任单位:厅渔业渔政局)

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基地里推行“三上墙”这一举措。具体来说,就是将操作规程张贴在墙上,把投入品的科学使用方法张贴在墙上,同时把风险等级也张贴在墙上。(责任单位:厅农安局、省农技推广中心)

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基地推行“三到户”。一是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落实到户;二是把农业标准化生产手册发放到农户家中;三是向农户宣传投入品的科学使用方法。(责任单位:厅农安局、省农技推广中心)

(六)

强化科技支撑和标准转化

搭建产学研相融合的绿色有机农业研发平台,促使农业农村部所属的科研机构前往江西设立分支机构。在 2025 年的时候,江西省总共建设了 30 个农业科技小院。(责任单位:部省共建工作专班)

开展关于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营养品质方面的研究,开展关于绿色有机农产品特性保持方面的研究,开展关于绿色有机农产品检测方法方面的研究,构建品质核心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厅农安局、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局、发展规划处)

探索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模式,这种模式是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创新的。研究并推广适合市场需求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到 2025 年,江西省已经累计建设了 26 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责任单位:厅科教处)

加强绿色有机农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要培养绿色有机农业领域的专家,同时也要引进相关专家。设立院士工作站,以此来建设一支具备高素质的专家技术团队。(责任单位:厅人事处)

加快科技成果进行标准转化,构建起科技、标准以及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机制,提升标准实施应用的水平。(责任单位:厅农安局、省农技推广中心)

04

推进绿色有机农业产地环境全面改善

(七)

优化农业产地环境

要落实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此项工作的单位是:厅发展规划处)

广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并且增施有机肥。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同时开展农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工作。使得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 43%以上。(责任单位:厅种植业处)

推进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工作,使得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责任单位:厅畜牧兽医局)

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全面实施废旧农膜回收处理行动。完成国家下达给江西省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3%以上。(责任单位:厅科教处)

32.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责任单位:厅种植业处)

持续改善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空气质量。(责任单位:部省共建工作专班)

(八)

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

深入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工作。将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以及科学安全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进行集成并推广。主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以及生物农药。构建起农药购销全程的电子台账制度,同时建立高效、低毒、低残留以及生物农药的使用机制。逐步推行农药肥料购买实行实名制和定额制的“药肥两制”管理,依据法律来规范农业投入品的流通市场。(责任单位:厅种植业处、执法监督处)

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即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的“安全两期”规定。通过这样的落实,能够有效防范农兽药残留出现超标情况。(责任单位:厅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局)

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瘦肉精”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的行为。严厉打击其他非法添加行为。(责任单位:厅执法监督处、农安局)

05

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全面提升

(九)

加强品牌建设

深入推进“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构建起由“赣鄱正品”“地理标志区域公用品牌”“绿色有机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组成的江西农业品牌体系,以此提升产业素质以及品牌溢价能力。同时,引导绿色有机农业企业在自主创新、质量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力度,打造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品牌。(责任单位:厅市场处)

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工作,累计认证登记的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要达到 6000 个以上,同时要收集并登录名特优新农产品,数量要在 80 个以上。(责任单位:厅农安局、省农技推广中心)

39.因地制宜发展富硒农产品。(责任单位:厅乡村产业处)

(十)

加强品牌推介

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要充分发挥,江西绿色有机农业发展成果要全方位展现。(责任单位:厅办公室)

常态化举办江西“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博览会。积极组织企业参与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积极组织企业参与京津冀地区展会。积极组织企业参与长三角地区展会。积极组织企业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地区展会。树立“赣鄱正品”全域品牌形象。持续推进江西农业对外交流工作。持续做好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出口工作。适时组织企业参加重要国际展会。促进江西本土企业与国际平台进行对接。累计认定的“赣鄱正品”农产品品牌有 300 个及以上,江西省的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出口基地达到了 10 个及以上。(责任单位:厅市场处)

(十一)

加强产销对接

建立江西农产品供应商、采购商联盟,实现产供销一体且多元化资源聚合。推动绿色有机农产品与交通、旅游、餐饮等行业进行有效衔接。依托“赣鄱正品”品牌旗舰店的建设,布局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专营店。搭建线上农产品销售平台,强化对赣农宝的推广应用,加强与知名电商企业的合作,建设线上绿色有机农产品专营馆。到 2025 年,江西省在绿色有机农产品方面,建设了 20 家专营店(馆)。这些专营店(馆)主要用于展示和销售绿色有机农产品。(责任单位:厅市场处、农安局)

06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加强

(十二)

建立农产品准入机制

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采用“区块链溯源+合格证”的开证模式,以推动合格证信息实现精准化和电子化。协同实施老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的更新替代计划,逐步建立健全“省预警、市监督、县定量、乡速测、企业自检、市场化补充”这样一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上市的食用农产品都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以及检测结果。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测工作,同时开展执法检查。通过这些工作,推动形成这样一种机制:基地出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后上市,农产品销售企业进行进货查验。(责任单位:厅农安局)

(十三)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落实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创建认定相挂钩的制度,落实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品牌推选相挂钩的制度,落实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产品认证相挂钩的制度,落实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展会相挂钩的制度。推进省级追溯平台与各级追溯平台对接融合,推进省级追溯平台与各类追溯平台对接融合,建设追溯平台移动 APP 并加以推广,实现农产品生产管理全流程防伪可追溯,实现农产品质量跟踪全流程防伪可追溯,实现农产品市场流通全流程防伪可追溯。构建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此平台由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组成。建立农产品大数据分析预警机制,推进智慧抽检工作,推进智慧监管工作,推进阳光农安工作。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制度,落实风险评估制度,落实风险提示制度,健全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厅农安局)

(十四)

加快提升监管能力

坚决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予以落实。把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压实,把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压实,把企业的主体责任压实。强化省、市、县、乡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检测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促使乡镇构建起健全的村级协管员和组级信息员体系,引导企业组建质量控制员队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并提升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以严防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2025 年时,江西省主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能够达到 98%以上。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双认证”通过率也将达到 100%。(责任单位为厅农安局)

加强农业执法装备建设,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加强农业执法制度建设,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责任单位:厅执法处)

07

全力做好部省共建服务保障

(十五)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是农业农村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的。通过这一制度来研究并落实重大事项。(责任单位:厅农安局)

江西省的相关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协调工作机制,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部省共建工作专班)

(十六)

强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给予资金方面的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厅发展规划处及各有关部门)

同时建立稳定的绿色有机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并在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厅发展规划处)

加大对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共享从事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主体名单。引导银行机构精准地给予金融支持。引导保险机构精准地给予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厅计财处)

(十七)

强化总结指导

健全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建设的指标。(责任单位:部省共建工作专班)

江西省把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建设当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省委农办秘书处)

附件:部省共建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建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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