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操控行情诈骗客户达 4716 万元,该农产品交易“黑平台”的首犯在一审中被判处无期徒刑。
新华网重庆 11 月 9 日电(记者朱薇)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6 日作出一审判决。私自搭建了电子现货交易平台。开设了党参、花椒、胡椒等 12 项虚假农副产品现货交易。以高回报当作诱饵诱骗被害人进入平台交易。骗得客户交易亏损金额总计人民币 4716 万元。5 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 10 年以上刑期。首犯李庆华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查明,2013 年 4 月,李庆华、张青维以及宋儒漫共同创办了重庆晨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晨优公司)。该公司在上海发展了多家公司作为其代理商,同时在山西、深圳、河南等地也发展了多家公司作为其代理商。晨优公司在没有具备正规现货电子商务平台资质的情况下,也没有农产品现货以及仓库。它利用购买的电子交易软件,私自搭建了晨优电子现货交易平台(简称晨优平台),并且在这个平台上开设了花椒、辣椒、柠檬等 12 项虚假的农副产品现货交易。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庆华、张青维、宋儒漫一起设立了重庆晨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他们还招募了被告人宋伟华、杨涛等人加入该公司。在全国多个省市发展了代理商。在未获得国家许可以及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私自搭建电子现货交易平台。利用后台程序对行情进行操纵。以强行平仓等方式。有组织且有计划地实施了诈骗活动。晨优公司以及代理商一共骗取了被害人 4716 万元钱财,数额达到巨大程度。5 名被告人的行为都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及他们的认罪和悔罪表现,对首犯李庆华作出了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对宋儒漫判处了有期徒刑 15 年,对张青维判处了有期徒刑 14 年,对杨涛判处了有期徒刑 11 年,对宋伟华判处了有期徒刑 10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