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称,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 2023 年第 10 号国家标准公告。其中,《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得以发布。该标准是由农业农村部组织起草的,并且将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开始实施。该标准发布并实施,能够强化对商品过度包装的全链条治理。它可以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适度且合理的包装。同时,也能为规范市场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
该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相关内容。包括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主要技术指标包含三方面:其一,针对不同类别以及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 10%至 25%的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的包装层数不超过 3 层,蛋的包装层数不超过 3 层;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中水果的包装层数不超过 4 层,畜禽肉的包装层数不超过 4 层,水产品的包装层数不超过 4 层;同时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 20%,对于销售价格在 100 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该比率加严至不超过 15%。为避免给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必要的影响以及出现新的资源浪费情况,此标准设定了 6 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并且规定在“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能够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实施之后,生产经营主体需要依照该标准的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包装进行符合规定的设计。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和农业农村部将协同有关部门全面推动标准的宣传贯彻与实施,展开监管执法工作。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迅速开展对标达标自评活动,让其合理选择包装材料,规范包装设计。与此同时,倡导消费者主动践行绿色消费的理念,不要去选购包装过度的生鲜食用农产品。
编辑 毛天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