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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关于我市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8 23:04:25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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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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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农产品交易市场_滨海农产品交易中心_天津滨海新区农产品交易市场交易规模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商务委有一份关于我市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已经得到市人民政府的同意,现在将其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照此意见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3日

关于我市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商务委

为贯彻国务院在商贸流通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24 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商贸流通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改善流通环境,促使供需实现无缝对接,对商业模式、业态、品牌、载体、设施、环境等方面的供给结构进行优化,现制定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将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作主线。对流通模式进行创新,使流通成本得以降低,对供给结构进行调整,着力增添新模式、新业态、新品牌、新载体、新设施、新制度的供给。提升商贸流通业对经济转型发展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以及先导性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强调创新导向。紧紧抓住创新这一关键要点,借助流通方式、政策以及服务等领域的创新举措,构建出有益于激发企业积极性、提升流通效率的发展“软环境”。

注重市场导向。以市场需求作为引领的依据,依照商贸经济的发展规律,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提高商贸服务业的供给能力。

聚焦商贸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聚焦制约转型升级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突出矛盾,找准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与方向,用改革来引领商贸流通业的新发展。

(三)主要目标。提升中国北方国际商贸中心的地位。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一批现代流通方式,增加“新模式”供给。

1.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引进一些电子商务平台。构建起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的招商信息库,引导各区推出一批具备针对性的招商政策,努力让每个区都能至少引进 2 家中国百强电商企业在此落户。着重引进敦煌网、天猫国际、大龙网、网易考拉、蜜芽宝贝、供销 e 家等一批在国内较为知名的电商企业,促使它们在我市设立全国性总部、结算中心、区域营运中心以及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市商务委发挥牵头作用,市合作交流办、市投资办等部门以及各区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促进线上与线下的融合。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建设工作,大力推动线上线下之间的互动发展,对实体店给予支持,使其能够借助互联网来展示商品和服务,同时提升线下的体验、配送以及售后等相关服务。精心策划并开展“津品网上行”这一活动,以扩大我市知名品牌的销售规模。市商务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等部门配合,强化与阿里巴巴等电商企业的战略合作,同时组织传统企业与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进行对接,以此来拓展网络销售渠道。

推进产业跨界融合方面:推动工商进行联动,对制造业企业予以支持,使其与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金融企业等广泛开展合作,鼓励构建行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行业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型营销平台得以发展,推动并扩大中小制造企业产品的网络销售规模。(市商务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配合)

推动农商进行对接,加快推进农产品的产销精准对接工作。实施规模新型经营主体产品的网络销售全覆盖工程,引导规模农业企业、市级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有一定规模的特色种养殖大户,在阿里巴巴、京东等国内知名的电商平台开设网店,以此带动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网络销售活动。鼓励国内知名的大型电商企业和天津本地的电商企业销售新型经营主体的产品,拓展销售的规模,共同打造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优质品牌。(市农委牵头,市商务委、市供销总社等部门配合)

加快冷链物流的发展。创建全国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示范城市,将食品冷链物流的储存、运输、销售地方标准进行推广。培育 3 至 5 个像农产品清真产业园这样的农产品冷链示范园区;扶持鲜宝等 10 家企业,这些企业在冷链生产、销售、运输方面起到示范作用;提升改造康新冷链等一批冷链示范项目;建设一批像和盛通达、傲绿这样的产地预冷等基础设施,新增 30 万吨冷库库容;扩大沃尔玛等冷链终端网点数量,新增 600 辆冷链配送车辆和 500 个冷链销售网点。(市商务委牵头,市农委等部门配合)

扩大欧洲贸易中心以及民园生鲜等进口商品的直营规模。新建 5 至 10 个进口商品展示直营中心。规划建设一批进口商品集散市场、分拨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2017 年底,跨境电商进口的日处理单量突破 5 万单。(由市商务委牵头,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等部门以及各区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二)推动一批传统商业转型,增加“新业态”供给。

推动零售商业进行转型。制定了天津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方案,中心城区以及滨海新区依据商业规划和商圈建设的基础,推动商圈按照自身的功能定位来进行经营方面的调整、业态方面的调整以及品牌结构方面的调整,从而打造出 3 个重点核心商圈。以“和平路—滨江道”作为试点来建设智慧商圈,达成了重点商圈无线网络的全面覆盖这一目标,并且发展了智能交通引导、移动支付以及商圈 VIP(高级会员)移动服务平台等现代技术,从而打造出了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信息化智能型商业街区。推动一批传统百货进行差异化主题定位,比如劝业场、滨江商厦、金元宝商厦等。增加体验型、服务型业态,使其向主题型自主经营百货发展。探索发展具有市场潜力的体验化新型业态,如“买手制”百货体验型购物中心、品牌集成店、会员制商店、电商线下展卖中心等。依托海信广场、银河国际、友谊商厦等企业,营造出高端消费的环境,将一批国际知名的一线品牌引进到天津,培育出高端品牌的集聚区。每年会举办 2 至 3 场经营创新项目的交流会。(市商务委负责牵头,各区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推动批发市场进行转型。以涉农区作为主体,承接一部分北京的批发功能疏解,促使天津批发市场做好对接工作;推动一批大型传统市场实现“触网”转型,以商品交易市场的平台化作为目标,推动发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交易模式,增添商品展示、研发设计、品牌孵化等新型功能,促使商品市场从商品集散朝着服务集聚的方向转变;加快静海翰吉斯公益性市场的试点建设工作。市商务委牵头,有关区人民政府配合,推动大胡同商贸区等一批大型批发市场以及金属、建材等对环境和交通影响较大的交易市场有秩序地退出城市核心商圈,使其向环城四区转移。

提升城乡消费网络的供给水平。扩大社区商业网络的供给。加快新建大型居住社区的商业配套工作,明确商业业态的配置规范,重点配置具有公益性的必备业态。在市内六区中选择 6 至 10 个老旧社区(每个区至少选择 1 个老旧社区),整合社区周边的商业网络资源,放宽商业店铺开设的条件,以自营、租赁、加盟等多种形式大力兴办社区便民商业。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市容园林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市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国土房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社区商业的服务功能。鼓励生活服务业在商业模式上进行创新,引导各类生活服务平台进入到社区当中。推动电子商务进入社区,开展诸如水果、海鲜、时蔬等食品以及快速消费品的定制配送服务,建成一批社区生鲜快车、生鲜提货点和智能提货柜。(市商务委负责牵头,各区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选择一批示范小城镇,10 个涉农区需结合本区域产业特点与传统文化等。大力实施商贸强镇战略,每个区要打造 1 至 2 个特色商贸小镇,包括工贸型、农贸型、商旅型或电商型。(市商务委牵头,涉农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补齐一批流通短板,增加“新平台”供给。

选择一商集团、食品集团等 10 家基础较好的商贸龙头企业进行培育。引导这些企业逐步向集采供、货运、配送、贸易、信息等服务功能拓展。从而形成一批集成服务商,这些集成服务商包括控股生产基地以及制造加工、物流配送、终端销售等方面。针对重点培育的企业开展分类精准服务,组建专门的服务队伍,在企业融资、上市、降低运营成本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一商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食品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市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制定贸易型总部的相关标准以及支持政策,将一批贸易型总部企业引进并予以认定,进而提升城市的服务辐射能力。(市商务委承担牵头工作,市合作交流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给予配合)

推进国有商贸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坚持“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原则。积极引入世界知名企业,同时引入中央企业,还有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等,开展合资合作。以此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能够取长补短,能够相互促进,能够共同发展。推动一批具备上市条件的商贸企业在境内主板上市,推动一批具备上市条件的商贸企业在中小板上市,推动一批具备上市条件的商贸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并且推动一批具备上市条件的商贸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不断提高资本的证券化水平。市国资委负责牵头,同时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以及天津证监局等部门予以配合。

研究并制定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进而建设一批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生活消费服务平台以及农产品流通平台等。同时,培育一批创新型流通企业孵化器。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委牵头,市金融局、市农委等部门予以配合。

重点支持天物大宗等平台,也支持天津能源化工电子商务交易中心等平台,这些平台以大宗商品为主。推出了一系列综合服务措施,包括在线交易、供应链金融、闭合物流生态圈以及大数据信息分析等。通过这些措施,实现了专业化的供应链集成。(市商务委、市金融局、市国资委、物产集团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一批会展平台。启动国家会展中心的建设并进行协调,做好规划选址等相关工作。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发展机遇,承接北京的产业转移,推动会展业与先进制造、商贸物流、旅游服务融合发展。培育和引进如机械制造、海洋工业等一批与区域经济契合度高、品牌优良、题材新颖、规模较大的知名展会。(市商务委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配合)

(四)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增加“新品牌”供给。

以医药集团、食品集团、北方国际集团等作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批品牌老字号并提升其知名度。建立商标品牌基地,同时开通商标网络系统平台。到 2020 年,要努力使全市拥有 150 件驰名商标,并且让民营企业商标注册率达到 80%。(此项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市国资委等部门予以配合)

挖掘老字号品牌所蕴含的传统文化特色,鼓励老字号企业对产品制作技艺和服务技能进行传承与提升,让老字号商品和服务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承载部分。大力对“津菜”品牌进行弘扬,将 20 个“津菜”餐饮服务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市商务委负责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等部门予以配合)

提升产品创新以及检验检测的能力。促使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构建产品设计创新中心,提升产品的设计能力,依据消费的趋势与特点,持续开发新的产品。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借助互联网技术搭建大数据平台,对市场变化进行动态分析,精准地定位消费需求,为开展服务创新以及商业模式创新给予支撑。加强检验检测能力的建设,以此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装备的水平,同时进一步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为进行规范。(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来负责相关工作)

增强品牌建设的软实力。着力开展天津品牌指数的研究工作,积极推进品牌评价标准的建设进程。培育和发展一批专门从事品牌建设的中介服务企业,搭建一批具备品牌专业化服务功能的平台,为企业提供设计、营销以及咨询等领域的专业服务。(由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予以配合)

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要大力宣传我市的知名品牌,把天津品牌故事讲好。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媒体需要在重要时段和重要版面安排知名品牌的公益宣传。(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来负责此项工作)

(五)开展一批市场促进活动,增加“新消费”供给。

整体进行节庆促销活动的策划。依据引领新消费、聚焦新商业、突出新模式、打造新平台的工作思路,针对主流消费人群,对全市节庆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做到每月都有活动,每个季度都有精彩之处,策划并组织“GO TIANJIN·购天津”品牌活动,在组织形式、活动安排以及宣传推广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使之成为天津商贸流通的新名片。市商务委发挥牵头作用,市旅游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予以配合。

多方联合开展商贸活动。支持举办五大道美食节,还支持举办特色小吃节,同时支持举办富有区域特色的庙会以及购物嘉年华等活动,以此打造众多将旅游、休闲、消费融合在一起的主题购物消费新载体。(市商务委负责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予以配合)

推动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开发建设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同时融入文化和旅游的新元素,以此促进商业业态的调整以及景观的塑造,进而形成“一街一特色”、“一街一景”的商旅发展新格局。(市商务委负责牵头,市旅游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等部门予以配合)

开发一些有潜力的旅游资源,让旅游产品的供给得以增加。同时,支持天津的老字号企业去开发旅游纪念品,并且打造出工业旅游的品牌体系。(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等部门予以配合)

(六)盘活一批商业设施存量,增加“新载体”供给。

有序地引导大型商业设施的规划建设。紧密地落实《天津市商业布局规划(2011—2020 年)》,积极探索开展大型商业设施的监测预警工作,在恰当的时候发布预警信息和负面清单。依据城市人口的聚集状况,制定出大型商业设施的配置标准,在都市功能的核心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合理的调控。市商务委发挥牵头作用,同时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予以配合。

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 号)中“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 10%”这一政策。其中,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强化商业设施的去产能工作。针对现有的空置商业设施进行分类指导,把大型商业设施新的功能定位挖掘出来,明确其发展主题以及经营方向,促使过剩的商业设施调整为住房或者停车楼,推动共享经济和协同经济的发展,建设众创空间、文创空间以及社区仓储配送中心等。同时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的运营团队,加快对商业设施存量的盘活。市商务委牵头,市合作交流办、市投资办等部门以及各区人民政府予以配合,通过 3 年的时间,将 10 座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设施盘活。

以迎接全运会为契机,实施商业综合整治工程。各区重点整饰中心商业区大型商业设施的建筑外观及其周边配套设施,以提升视觉效果。同时,加强对菜市场、早市、夜市及其出入口环境秩序的日常管控,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市市容园林委、市商务委、市体育局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降低流通综合成本,完善“新制度”供给。

争取国家开展工商用电同价试点,积极推动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允许商业用户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的政策,以降低商贸服务企业的制度性成本。同时,进一步优化商贸企业的进入退出机制,杜绝对企业进行费用摊派,积极探索降费的空间,从而减轻企业的负担。(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国税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予以配合)

制定并推广一批商贸物流标准,充分发挥京津冀商贸物流标准化产业联盟的作用,以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作为重要突破点,以此来提高物流效率。新建 10 个环内配送中心,以及 150 个末端配送网点,构建起与城市配送体系能够有效衔接、服务京津冀的“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建设了苏宁云商(武清)这一电商物流设施,同时也建设了中外运(天津)东疆保税物流中心以及华宇航空货运站等。这些建设工作由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和武清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来负责。

降低商贸流通企业的融资成本。大力推动融资租赁的发展,促使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向商贸企业提供优惠的投融资服务。对商贸流通企业的银行刷卡费率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与降低。(市商务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以商圈和商场作为主体,加快与银行进行对接,去探索并开发利用主体信誉担保等方式,推动经营者实现“短周期、中小额、低利率”的融资,促使商家降低成本并提高效率。银行业金融机构被鼓励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国内外知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被积极引进到我市,让其设立区域结算中心,开展区域性、全国性乃至全球性的支付业务。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负责相关工作,市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市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商贸各行业、各企业和经营者优质服务。(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双打”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并且深入推进。对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治理,同时加强商品质量的日常监管,以此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此项行动由市“双打”办牵头,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分工负责。

加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力度,推动诚信系统的数据整理录入工作以及其在社会中的应用。开展第三方的信用评价和查询活动。构建诚信企业的“红名单”以及失信企业的“黑名单”。增强对品牌失信的惩处力度,设立品牌退出机制。(市市场监管委负责牵头,市商务委等部门予以配合)

三、制度保障

强化市区联动,全力抓好意见的落实。市商务委需加强与各区的协同配合工作,要对各区的创新项目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同时鼓励各区在商贸流通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大胆地开展试点,让各区能够出实招并且见到实效。同时,加大对各区业务指导的力度,设立了包括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引进、传统零售企业转型以及物流设施提升改造等方面的指标体系。通过采取年度考核或者汇报评比的方式,每年开展一次亮点工作评比活动。各区的商务主管部门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任务,确定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以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按时完成。

各部门需严格依据职责分工展开工作,同时要构建并完善工作领导机制,增强部门间的配合力度,以形成工作合力。市商务局会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并且对督导检查结果的公告制度进行完善,以此来保证各项政策能够切实地落到实处。

强化政策宣传以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强舆论引导,借助各种媒体来广泛宣传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进展以及成效。通过引导正面舆论,凝聚改革力量,从而为全面深化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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