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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农产品加工业政策解读: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扶持措施详解
    发布时间:2025-03-31 23:03:51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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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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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农业价值提升的主流方向。在 2017 年,农产品加工行业将成为国家政策扶持的重点,此行业涉及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用地、用电等多个方面。今天,道哥就来讲讲农产品加工业政策中的门道,供大家参考。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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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政策

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是以“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的。本项目以往的补贴比例是总投资额的 30%。从 2016 年开始,国家在全国范围内针对项目对象实行定额补贴,其标准为 1 万元到 34 万元。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财政通过补贴和贴息的方式,对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副产品初加工建设予以支持。合作社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在 30 万元到 80 万元之间;涉农企业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在 50 万元到 100 万元之间;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在 20 万元到 40 万元之间。

3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项目范围包括种养植,也包括加工,还包括农产品流通销售以及休闲农业等。原则上,对于纯农业生产类项目是不给予支持的。

项目要求:省级以上示范社和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

项目补贴方面,农民合作社试点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规模不会超过 200 万元。同时,农业龙头企业试点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规模也不会超过 300 万元。

4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

对粮食生产及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进行饲料化开发,挖掘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潜力;对果蔬生产及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进行饲料化开发,挖掘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潜力;对棉麻生产及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进行饲料化开发,挖掘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潜力;对油料等农作物生产及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进行饲料化开发,挖掘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潜力;推动粮食作物饲料化利用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废弃物饲料化利用。

申报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以及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或饲草料加工的企业。其中,地市级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会被优先给予支持。

项目要求如下:合作社的成员户数需在 50 个以上;企业的注册资本要达到 500 万元或者 500 万元以上。

项目补贴:300-400万元

税收政策

1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优惠

植物油加工行业,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由现行的 13%修改为纳税人再销售货物时的适用税率,减轻了该行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负担。

2农产品加工业所得税优惠

农产品初加工是免征所得税的。2011 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此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且对相关事项进行了细化。

金融支持政策

1农产品加工业信贷资金支持

“三农”贷款的增速要比当年各项贷款的平均增速低不了,贷款的增量要比上年同期的水平高,要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去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等。对于那些符合“三农”金融服务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要把存款准备金率适当地降低。

2农产品加工业金融支持产品创新

农业发展银行开展了粮棉油购销储方面的相关贷款业务,开展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开展了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开展了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开展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业务。大多数贷款都实行人民银行所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

3中小企业融资和骨干企业上市

国家设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对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行为给予保费补贴。一些大型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它们符合股票上市的条件,并且市场开拓能力较强,这类企业可以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农业银行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和工本费。

保险政策

比如出口信用保险,它鼓励为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包含投资、运营、劳动用工等方面的一揽子保险服务。另外还有科技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

用电优惠政策

农业灌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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