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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施行 淘宝对食品卖家提前约束
    发布时间:2025-04-01 09:04:21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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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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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 日,新食品安全法将正式施行,此法规被称为“史上最严”。新法规定,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需持照经营(农产品除外),并且平台有审核经营者证照的责任。记者采访淘宝客服得知,淘宝已要求食品行业卖家提供完整的三证,即开店主体人半身照、营业执照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并且要依据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进行准入申请。若在 10 月 1 日之后未完成此步骤,食品卖家就不能发布新商品。记者展开调查后发现,如此一来,许多“自制食品”将无法继续经营。

“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核不通过 禁止卖家发布新商品

《食品安全法》的新规还未开始实施,然而淘宝网已经开始对主要经营食品类目的卖家采取措施了。淘宝网开始对主营食品类目的卖家进行约束和管理。淘宝网已开始对主营食品类目的卖家提出要求和规范。

淘宝网客服工作人员告知记者,8 月底时,淘宝网已为三证不一致且在一年中持续主营食品类目的卖家,开启了变更过户入口。如今食品行业卖家准入的正式执行时间是 10 月 1 日,卖家只有将“食品流通许可证”上传并通过审核,才能够在淘宝网上进行食品销售。客服人员介绍,10 月 1 日之后若未完成这一步骤,食品卖家就会被禁止发布新商品。对于已上架的商品,是要进行下架处理还是进行管控,未来会有具体的通知。

此外,淘宝客服人员昨日告知记者,当下,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无需提供许可证。如果是农产品以及经营地方特色食品的商家,比如售卖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像水果、蔬菜、水产、海产品这类没有包装且无 QS 标志的商品,是不需要许可证的。

“农家秘制”食品以后或没得玩了

记者在淘宝网一家名为“乡巴佬”的初级农副产品网店中看到,这家店售卖的梅菜干产自自家田园,笋干产自自家田园,番薯干也产自自家田园。这些原材料的晾晒过程是由自家人亲手完成的,并且没有经过任何的食品安全许可,也没有经过任何的食品安全检测。

记者在一家“陇上家园土特产”网店看到,这里有农家自制的甘谷辣椒面,还有杏仁、杏干以及休闲零食等。从包装袋上能看到有“QS”,然而却没有看到店主公布其食品流通许可证。

网店卖家小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若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就必须在生产场地、生产规模、管理模式等方面满足相关法律的要求。然而,他的“小作坊”很难达到这些标准。他表示,随着新规的实施,以后自己可能就无法继续从事相关业务了。

记者获悉,在实体店的监管体系里,带有包装的食品处于生产加工范畴,应当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也就是由质监部门核发的 QS 证。同时,销售食品的店铺,应该拥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很明显,像小李那样,电商平台上的众多食品卖家,是没有任何部门颁发的证件的。他们要获得 QS 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就需要在生产场地方面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在生产规模方面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在管理模式方面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等,这导致成本投入很大,所以他们很难转变成正规军。

淘宝店主马女士昨日在聊天时向记者透露,按照现行规定,通常情况下食品需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才可上架。然而,多数自制食品的卖家都无法达到这一标准,于是他们便“钻空子”,也就是改为选择“散装食品”后再进行上架。

应对新规 打算自建食品加工厂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兰州市一家很火爆的外送平台“陈 Sir 家”。负责人陈文军称,会尽快把实体工厂的相关事宜落实好。还有一位通过朋友圈销售自制小海鲜的罗媛表示,她所需的手续正在办理,办理完毕后她的小店会继续营业。不过,也有部分经营者说,他们对这一规定并不知晓,但会依照相关规定去办理相关许可证。

监管更严 以后网购食品更放心

市民郑慧娟是名副其实的“零食达人”,她很喜欢网购食品。起初她只选择购买大厂家的食品,后来发现有些个人自制的食品味道挺好,于是便开始网购自制食品。然而有一次,她购买了一些饼干类产品,在整个包装上都找不到生产日期等标识;并且在购买了一次自制辣椒酱后,她连续拉了三天肚子。基于此,她认为网上出售的这些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她说,部分食品没有相关的安全证明,尽管包装看上去很美好,然而却无法保证制作者的身体健康状况,也无法保证生产场地的卫生以及食品的安全。如果网店被要求公开相关资质信息,那么对于网购食品的安全就会更让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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