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发票抵扣核心条件
1. 凭证合法合规
必须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销售发票以及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等。
电子发票要保证“名称”这一信息与实际抵扣方一致,同时也要保证“纳税人识别号”等其他信息与实际抵扣方一致。
2. 用途合规
仅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能用于简易计税项目,不能用于免税项目,不能用于集体福利,不能用于个人消费,比如员工福利食品以及非业务相关的餐饮服务等。
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比如因管理不善而导致货物被盗或者霉变这种情况。
3.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该政策,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所以无法抵扣进项税。
二、抵扣计算方式
1. 凭票抵扣
按照发票所注明的税额进行直接抵扣,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等这类票据。
2. 计算抵扣
农产品在购进时,按照买价乘以 9%进行抵扣;如果农产品被用于生产 13%税率的货物,那么就按照 10%进行抵扣。
• 旅客运输:
航空/铁路:票面金额÷(1+9%)×9%;
公路/水路:票面金额÷(1+3%)×3%。
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按税率或征收率进行抵扣;纸质发票中只有桥闸通行费能够计算抵扣。
三、时间限制与政策更新
1. 抵扣期限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等,不再有 360 天的认证期限限制,也就不存在过期的风险了。
2. 2025年新变化
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收入适用 3%征收率,这种情况下可将增值税减按 1%征收。
• 销售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截至2027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