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包装与标识
农产品包装包括对农产品进行分等、分级、分类等操作,之后进行装箱、装盒、装袋、包裹、捆扎等活动,这些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就是农产品包装。
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不用进行包装。
农产品标识指的是用于表达农产品生产信息、质量安全信息和消费信息的所有标示行为与结果的统称。它可以通过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相关说明物来进行表达和标示。并且,农产品标识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注的内容必须准确、清晰且显著。
应当在包装物上进行标注,标明生产日期。
农产品未进行包装时,应当通过附加标签的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等内容,应当通过标识牌的形式标明农产品的生产地等内容,应当通过标识带的形式标明农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应当通过说明书的形式标明农产品的相关内容。
如果有分级标准,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如果使用了添加剂,应当标明添加剂名称。
销售的农产品如果获得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质量标志使用权,应当标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发证机构。
转基因农产品需要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标识。
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依法应当附具检疫合格证明。
保质期指的是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及消费品质的最长时限,同时也是允许销售的终止日期。
农产品的生产日期如下:植物产品通常是收获的日期;畜禽产品指的是屠宰或者产出的日期;水产品指的是起捕的日期;其他产品指的是包装或者销售时的日期。
内容参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释义,其作者是郑淑娜,由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
《农业行政执法实务》是由赵利民等人编著的,该书由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
《农业行政执法》是由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和浙江政法律师事务所编著的。
《农业行政执法实务丛书》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是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的胡仕孟等进行编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