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2 日,中国甘肃网消息,本网记者张玉芳报道。近日,省政府印发通知,对实施《关于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表示同意。此《措施》从优化准入准营环境、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减轻税费负担、加大服务供给、强化发展保障这五大方面,共提出 32 条措施,全力促进和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优化准入准营环境
《措施》提出,要逐步达成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智能审批”以及“集群注册”这一目标,以此来降低开办个体工商户以及经营场所的使用成本。并且,要进一步对许可审批程序进行精简,将审批时限进行压缩,从而为个体经营者提供便捷且高效的服务。
在经营者变更登记方面,从 4 月 1 日开始,税务机关会依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过来的变更登记信息,在税收管理信息系统里自动地将变更登记信息进行同步。
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首次从事个体经营,自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按规定可获得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对于符合条件、准备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创业的人员,能够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此贷款的最高额度为 20 万元,期限最长可达 3 年。并且按照规定,可以享受财政部分的贴息。通过大数据金融科技手段来分析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信用状况,全力推动个体工商户进行信用融资。
此外,要做好退役军人创业的金融支持工作。要按照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方面的支持。同时,鼓励那些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贷款额度的上限。对于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创业人员、创业项目以及创业企业,要按照规定免除反担保的要求。对于还款积极的退役军人创业者,可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对于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退役军人创业者,可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对于创业项目好的退役军人创业者,可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且累计提供次数不超过 3 次。
减轻税费负担
- 个体工商户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等,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严厉打击涉个体工商户的违规收费行为,以减轻个体工商户的负担。
加大服务供给
为保障个体工商户能够持续发展,《措施》从多个方面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帮扶。一方面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另一方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提升帮办服务水平,并且建立领导干部包抓联系制度等。通过这些举措,扶持个体工商户不断做大、做强、做优。
从而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提供信息化支撑。
强化发展保障
《措施》提出以下要求:其一,要保障个体工商户能够平等地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之中,拥有相应的权利;其二,对于那些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里应视同中小企业,将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其三,要支持个体工商户群体加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依据个体工商户群体的需求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缴存模式,以此来帮助个体工商户群体实现安居并稳定事业。
同时,要让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发挥好桥梁纽带的作用。要指导个私协会持续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跟踪调查”以及“全国市场主体活跃度调查”。这样就能及时掌握个体工商户的“痛点”“难点”“堵点”,进而帮扶解决个体工商户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