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梅兴文 马昀「中国建设银行研究院」
文章|《中国金融》2025年第7期
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聚焦“三农”金融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要通过金融高效配置要素资源,融通乡村产业资金,促进农产品和要素价格形成,分散农业活动风险并促进农户增收,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与2024年相比,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金融”词频由4次上升至7次。
创新投融资机制,优化要素保障配置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聚焦于“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致力于破解乡村振兴在“人、地、钱”等方面的瓶颈制约,并且在工具创新、市场拓展、抵押物突破、信用深化、风险防控这五个方面加大力度 。
一是新增金融工具与政策支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超长期特别国债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超长期特别国债成为新增中央资金来源,商业银行可通过建立股债贷投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龙头农业企业融资提供支持,为重点农产品产业链融资提供支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以此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资金投放 。人民银行数据显示 ,在2024年末 ,全国支农再贷款余额为6715亿元 ,涉农贷款余额51.4万亿元 ,且同比增长9.8% 。预计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利率会进一步下调,这有望带动商业银行涉农贷款利率跟着下行,进而激发涉农市场主体的信贷需求。未来,随着中央银行全面降准并结合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涉农信贷资金的投放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二是债券市场进行拓展与创新,《意见》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2024年商业银行累计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417亿元,其规模还有较大增长空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2024年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333亿元。在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时,金融机构能够提供制定相关发行方案的中介服务,还能给出承销建议,并且积极开展监管相关债券资金的业务。
三是进行抵押融资创新,针对传统乡村金融里农村抵押物不足这一痛点,《意见》明确提出“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这一新举措,突破了传统抵押物的限制,比如浙江省试点通过智能耳标动态评估生猪价值,以此帮助养殖户获得贷款,这类创新能够盘活农村“沉睡资产”,让更多农户在生产经营时获得资金支持。
四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得到深化,《意见》强调要加强涉农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 。金融机构能够凭借自身技术优势,与地方政府展开积极合作,搭建数字化平台,打造数字化平台,对“三农”信息进行归集、管理和应用,综合运用客户信息以及金融专业服务优势,积极开展“道德银行”“金融副村长”等金融服务创新实践,把分散的农户信息转化为可量化的信用数据,进而提供配套金融服务。
要以全过程监管制度建设应对可能的风险挑战,这属于风险防控与监管升级的举措。《意见》提出,要严厉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还要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金融机构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联动,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运用金融科技手段精准预判和识别非法金融活动。通过定期安排业务人员到村里进行宣传,举办金融知识竞赛等方式,提升农户的金融素养,做好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从“乡村”扩展至“县域”,统筹城乡融合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统筹新型工业化,要统筹新型城镇化,要统筹乡村全面振兴,要全面提高城乡规划融合水平,要全面提高城乡建设融合水平,要全面提高城乡治理融合水平。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会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其产业范围从“乡村产业”扩展到“县域产业”,坚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以城乡融合的整体性思维和全局思维推进乡村产业发展。
《意见》提出要因地制宜发展县域经济,要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截至2024年末,全国已建成1709个农业产业强镇,建成3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成22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金融机构要积极打造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新模式,需综合考量诸多因素,比如县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阶段、服务配套、县域财力、生态环境等,要聚焦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借助搭建数字化市场平台、提供农产品供应链融资支持等具体金融服务,来支持本地特色产业链的培育与壮大。
二是改善县域居民生活品质,改善乡村居民生活品质。《意见》提出,顺应人口变化趋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推动新型城镇化,将二者有机结合,发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统筹作用,发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要素保障作用,促进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乡村居民生活品质要提升,需要全方位金融服务,县域居民生活品质要提升,同样需要全方位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加大资源投入,包括网点、业务、人员等方面,将资源下沉到县域和乡村地区,要做好金融资源需求定位,还要做到精准供给,通过参与打造“政务+金融”服务模式、优化拓展农户储蓄卡等行动,不断提升重点群体的金融服务体验,这些重点群体有乡村本土农户、进城落户农民等 。在城乡融合发展进程里,新建城乡道路需要大量配套金融资本投入,改扩建城乡道路需要大量配套金融资本投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需要大量配套金融资本投入,农村拆迁安置房供水、排水、供热管网设施建设需要大量配套金融资本投入,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供水、排水、供热管网设施建设需要大量配套金融资本投入。
这是中央一号文件自2013年试点农机“以旧换新”以来,时隔12年再次推动“以旧换新”,侧重点由生产资料转向消费品,还提出“完善废旧家电等回收网络”。县域属于下沉市场,这里潜力巨大,金融机构应依据消费者不同的贷款额度需求,以及家电家居等“以旧换新”重点场景,推出多样的金融服务方案,为客户提供更灵活的支付方式,更便捷的用款体验,更全面的权益保障。金融机构能够积极配合二手平台展开洽谈合作,创新业务流程,推动农村旧品估价实现线上化,推动农村旧品上门回收实现线上化,推动农村新品购置实现线上化,畅通金融服务渠道空间,拓展金融服务渠道空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多方位保障金融服务
要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需要建立扶贫(帮扶)资产长效管理机制,要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还要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以此为农业发展保驾护航 。
国家领导人指出,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这是长效管理扶贫(帮扶)资产的要求,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开发扶贫(帮扶)项目,形成了巨量扶贫(帮扶)资产,截至2022年,全国登记在册的帮扶项目资产达到2.77万亿元。各类帮扶资金投入形成了资产,这些资产继续发挥着作用,然而,一些项目出现了资产闲置低效、利用效益不高的情况,原因在于市场运营能力不足,以及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得不好 。《意见》提出要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强调需对扶贫(帮扶)资产全面清查,要统一建账,要分类管理,要全程监管,进而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推动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金融机构能够凭借信息与技术方面的优势,借助搭建财务信息平台等途径,协助地方政府对各类帮扶项目资产存量进行分类,弄清楚其情况,做好记录工作,实施监管,掌握资产的变动情况。对于规模较大、收益较好的帮扶项目资产,比如高速公路、水利设施等,采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REITs)等方式,设计帮扶项目资产证券化,发行帮扶项目资产证券化,承销帮扶项目资产证券化,以市场化方式有效盘活资产。另外,可以通过发行长期债券解决扶贫(帮扶)资产长期管理的融资需求。
二是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意见》提出,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联合与合作,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根据《2024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分析报告》,在2023年的时候,500强合作社社均带动农户数达到了1587户,500强合作社社均脱贫户数达到了87户;在2021年到2023年期间,500强合作社社均可分配盈余达到了330万元,500强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金额达到了5500万元以上,展现出了较强的带动能力。到2024年11月底的时候,将近四分之三的脱贫人口,已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起了利益联结机制。2025年5月1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就要施行,它会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明确其组织原则,明确其职能职责以及特别法人地位等,这将为金融机构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让金融机构能向农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成员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其中包括集体经营性财产股权质押贷款 。
三是多层次农业保险。在一系列政策持续推动的情况下,我国农业保险的保费规模持续提升,我国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也持续提升,这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户利益。2014~2024年,我国水稻的投保面积增长了23%,我国小麦的投保面积增长了85%,我国玉米的投保面积增长了58%,其覆盖率达到70%以上 。财政部数据显示,2024年中央财政拨付了547亿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这使得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到1521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6%,还为1.47亿户次农户提供了超5万亿元的风险保障。《意见》提出要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投保面积。降低地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负担,能增强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发展的可持续性,能推广更高赔付比例的保险,还能增强粮农应对天灾的抗风险能力。《意见》还提出“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我国各地特色农产品种类丰富,其中果蔬、中药材、畜禽等特色农产品,存在较高生产风险,也有较高市场风险,对保险需求迫切,急需相关保险机构推出多样化的特色农产品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