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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常说病从口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守护舌尖安全
    发布时间:2025-05-09 23:01:1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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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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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病从口入”

舌尖上的安全

尤其重要

别担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守护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PART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章节明确指出,在我国境内进行以下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循本法律的规定:

食品的制造与加工活动(以下简称食品生产),以及食品的售卖和餐饮服务行业(统称为食品经营)。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清洁用品、消毒用品以及用于食品生产和经营的各类工具与设备(统称为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活动。

食品生产与销售企业运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相关产品;同时,还需关注食品的储存与运输环节。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用农产品,即源自农业的初级食品,其质量安全管理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条款。

PART2

二、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章节明确指出,食品安全标准必须涵盖以下要素: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中可能致病的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设定了严格的限量标准;同时,也规定了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具体限量。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对涉及卫生、营养等方面的食品安全相关标签、标识及说明书的规范与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PART3

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对于缺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特色地方食品,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制定并对外发布相应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同时需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一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得以确立,原先的地方标准即应予以废除。

PART4

四、食品企业标准制定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倡导食品生产企业设立比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该标准需在本企业内部实施,同时需向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PART5

五、在哪里可以查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章节明确指出,省级及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所制定及备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确保公众能够无障碍地查阅和下载。在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县级及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需与相关部门携手,迅速提供指导和解答。

PART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不得生产、销售或使用那些被禁止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与食品相关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第三十四条明确指出,不得生产、销售以下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与食品相关的产品:

(一)凡是以非食品材料制作而成的食品,或是含有除食品添加剂之外的其他化学成分及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所制成的食品;亦或是以回收食品为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

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以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其含量若超出食品安全标准的限量,则属于不安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或食品相关产品。

(三)不得使用过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来制作食品,亦不可将此类添加剂用于食品生产;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不得生产或销售那些营养成分不达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为婴幼儿及特定群体设计的食品和辅助食品。

(六)食品若出现腐败、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含有杂质、掺假或掺杂,以及感官特性出现异常,均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亦同此规定。

禁止销售病亡、中毒或死因未知的家禽、家畜、野兽以及水生动物肉类及其相关产品。

八、对于未按照规定实施检疫的肉类产品,亦或是检疫结果不达标的肉类;又或者是那些未经检验,或是检验结果不通过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凡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与食品相关的产品。

PART7

七、生产经营食品中是否可以添加药品?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在食品的生产与销售过程中,严禁加入任何药品成分。然而,允许加入那些既属于食品范畴,又具有中药材属性的成分。此类成分的详细目录,由国务院卫生部门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同编制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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