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终止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流程,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合格证制度的试点!在11月20日,我国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于北京举办了一场关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的座谈会,此消息一经发布,便引起了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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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回顾:
1、启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
实际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的改革进程已经开启。今年一月份,农业农村部发布了相关通知,宣布将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职责进行重新划分,同时着手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实施改革。
依据通知要求,负责协调并指导地方进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评审和登记工作的职责,已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转移,现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承担。
农业部即将推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的改革措施。该改革将无公害农产品的审核、专家评审、证书颁发以及后续监管等职能全面转移,交由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相关机构承担。改革实施后,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将合并为一个流程。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停止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申请、受理、审核以及颁证等各项活动,相关证书的有效期限相应延长,待新的规章制度正式实施后,将依照新的规定继续进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
2、制定暂行办法
2018年四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为确保改革过渡阶段无公害农产品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此就以下事项予以通告:
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将原先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两项工作合并,转变为单一的产品认定模式,并将相关职责从省级农业农村行政部门下放到地方执行。
省级农业农村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工作机构,依据《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详见附件),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定审核、专家评审、证书颁发以及后续监管等职责。
农业农村部负责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准规范、检测目录及参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则承担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设计、证书格式的规范、审核标准的制定以及检测机构的统一管理职责。
信息来源涵盖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新华网、《农业知识》杂志、搜狐网以及大农商学规划研究院等多个渠道。
综合整理:锄禾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