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26号建议的答复
已收到关于制定农业标准、助力企业增强农产品生产与质量安全符合性能力的建议,现针对其中涉及农业部职责的部分,作出以下回应。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直接关系到民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这一议题受到了社会大众的极大重视。总书记反复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推动农业发展模式转型、加速现代农业进程的核心步骤,他明确提出必须实施“最高标准、最严监管、最重处罚、最严问责”,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同时强调食品安全既源于生产,也源于管理。农产品生产必须确保安全,这就需要我们迅速建立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体系,并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工作及其实施。我国政府对此持续保持高度关注,并不断加大力度,特别是在农业标准体系的构建、标准化工作的执行、标准信息平台的搭建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旨在帮助生产者和经营者提升农产品生产在质量安全方面的合规水平。
一、关于建立以服务为宗旨的统一标准信息平台情况
农业部近年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构建及农业标准信息平台的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他们已陆续制定了国家“十三五”期间农兽药残留标准的工作计划,并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农兽药残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为核心,辅以大宗、优势、特色农产品推荐性标准为补充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框架。截至目前,我国已确立433种农药的4140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并同步制定了413项相应的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同时,针对135种兽药实施了禁限用措施,并制定了1548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及519项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基本囊括了我国常用的农药和兽药种类,以及主要食品和农产品的类别。
相继推出并构建了“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农业标准全文数据库”以及“农产品技术指标数据库”等一系列信息化平台,向用户无偿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标准和公告资讯、农业标准的电子版文本以及农产品的技术指标数据,生产者能够通过访问“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来跟踪标准的最新变动,检索标准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技术指标。现已成功实现五千余项标准的全文电子化处理,并且依据141个细分产品类别以及10个标准类别进行了细致的分类,涉及的技术指标已超过七千项。此外,该网站拥有超过四万名经常性注册用户。
接下来,我们将严格遵循“最高标准”的规定,持续加速推进标准制定修订和信息平台的建设进程。首先,我们要迅速将一批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进行转化,预计在3至5年的时间内,初步建立起一套既贴合我国国情和农业产业现状,又能与全球标准相协调的体系。二是加强不同层级农业标准的搜集与编排,尤其是要指导省级农业部门搜集地方农业标准,并逐步将这些标准整合进农业部标准数据资源库。三是致力于推广农业标准手机应用程序服务,逐步向用户供应更加高效、便捷的标准信息服务。
二、关于强化以主要用户为对象的农业标准宣传培训情况
近年以来,我国农业部对基层生产者的标准化知识普及和培训工作给予了极大关注。每当发布有关农药残留限量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标准,都会协调各大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广大生产者、消费者及公众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中组部与农业部每年联合举办近百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及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其中将农业标准化列为核心培训项目,并向农民合作社及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普及标准化生产管理的相关知识。农业及质检等相关机构定期举办国家级的农业标准化培训课程,同时,各地纷纷主动组织农民参与培训,广泛宣传标准化理念,并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助力农民学习标准化相关知识。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着力深化农业标准的宣传与培训,力求增强培训的实际成效。首先,对于近期新颁布的具有重大影响和广泛覆盖面的标准,我们将着手完善相关培训教材或解读材料的制作,并统一在中国农业标准网上进行发布。其次,我们将主动协助各地市县编制更加实用的农业标准操作指南和普及性资料,同时有针对性地强化标准化生产的培训力度,从而提升企业和农户对标准化生产的认识与重视。
三、关于开展以“质量安全合规”为目标的标准化监督检查情况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农业部增强了对其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行了全国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该检查主要针对蔬菜和水果中的甲胺磷、克百威等农药残留,畜禽产品中的瘦肉精、磺胺类及喹诺酮类兽药残留,以及水产品中的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药物残留。此外,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部门还实施了有针对性的监督抽查。同时,对“三品一标”产品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循“发现问题即予淘汰”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主体实施严厉的处罚。2015年,农业部共取消了68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注销了92个,所有被撤销或注销的证书信息都在网上进行了公开。此外,还帮助地方工商部门查处了8起涉嫌滥用标识、越界使用标识等违法行为。
接下来,我国农业部将增强对农产品的监管力度,对各类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首先,持续强化对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以及畜禽和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的风险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问题和隐患;其次,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抽查;再者,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源头进行查处,从而保障农产品消费的安全。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对“三品一标”产品的监管强度,严格把控认证审核的入门门槛。特别是对“三品一标”产品中存在的标准化问题,实施持续的监督和检查,将企业产品标准体系、标准化操作手册及其执行状况,作为项目验收和证后监管等关键环节的重点审查对象。第三,分阶段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常规监管体系,确保生产经营者能够真正理解和遵循相关规则。
(联系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电话:010-59193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