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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农产品追溯相关法规汇总,含食品安全法等内容
    发布时间:2025-05-28 10:02:01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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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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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国家构建食品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需依照该法规定,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的来源可追溯。国家还积极倡导食品企业利用信息化技术收集和保存经营信息,以此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同时,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农业等相关部门携手,共同打造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的协作机制。食品与农产品追溯的相关法律法规整理汇编,由食品伙伴网负责编辑并公开发布,此汇编仅供参考。请注意,该汇编内容将不定期进行更新和补充。

国家层面发布的食品、农产品追溯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签署的第二十一号令)|2021年修订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办法(试行)》并同步推出了相关配套措施。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发布了一封关于农产品追溯优品登录及产地追溯信息验证活动的通知,该文件编号为农质安(追)函〔2024〕124号。

农业部发布文件,旨在加速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构建,文件编号为农质发[2016]8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强化酱油与食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编号:2021年第23号)。

国家发改委与工信部共同发布的文件,旨在推动食品工业向健康方向发展,文件编号为发改产业[2017]19号。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文件,针对加速推进冷链物流发展、确保食品安全以及推动消费水平提升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意见,文件编号为国办发〔2017〕29号。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联合其他13个部门共同发布的,旨在提高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政策文件,编号为食安办〔2017〕31号。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文件,针对推动奶业复兴及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出了具体意见,编号为国办发〔2018〕4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追踪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由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编号为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3号。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稳步推进的正式文件(编号:农质安(溯)函〔2020〕29号)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件,旨在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文件编号为国办发〔2015〕95号。

质检总局办公厅发布的文件,针对推进关键进出口商品质量信息追踪系统构建的指导性文件,编号为质检办通〔2017〕419号。

我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布了一份通知,该通知针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追溯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文号是中绿信〔2018〕175号。

商务部办公厅及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明确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试点项目完成后相关管理体制等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18﹞18号文)。

农业农村部就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与农业领域内的多项重要活动进行关联,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重大创建的认定、农产品优质品牌的评选、农产品认证的执行以及农业展会的举办等方面所提出的指导意见(文件编号:农质发[2018]10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促进食品药品生产与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追溯机制的指导意见(食药监科〔2016〕122号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规范的印发性文件,该文件编号为食药监食监一〔2015〕281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针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性文件(编号:食药监食监一〔2015〕280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白酒生产企业构建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所发布的指导性文件(编号:食药监食监一〔2015〕194号)。

财政部办公厅与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就肉类、蔬菜以及中药材流通领域追溯体系建设的相关事宜,发出了一份正式的通知,编号为财办建[2014]63号。

商务部办公厅发布了一则通知,该通知中印发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专用标识使用规定(试行)》。

商务部发布了关于《肉类蔬菜流通批发自助交易终端技术规范》以及《肉类蔬菜流通追溯零售电子秤技术规范》等系列技术要求的通知,该通知编号为商秩发[2012]414号。

商务部已发布通知,宣布了《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基本要求》和《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基本要求》等系列技术规范的印发,旨在规范全国肉类与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建设,现正试行中。

国家总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公告(编号:2017年第39号)

关于推动关键产品追踪体系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国质检标联[2017]419号)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关键产品信息化追踪系统构建的指导性文件(商秩发[2017]53号)。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16]8号)

关于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的审核规程(编号:农办垦[2011]24号)

商务部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文件,编号为商秩字[2010]279号。

《关于试行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标识管理的规定》(农办垦[2009]39号)

地方层面发布的食品、农产品追溯相关法规:

北京

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使用,已被北京海关纳入对进口冷藏冷冻肉类和水产品进行追溯管理的正式通知中。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共同发布通告,推广使用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北京市商务局联合发布通告,旨在进一步扩大“北京冷链”追溯食品的品种范围。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加速推进关键产品溯源体系构建的实施计划》的官方文件,编号为京政办字[2016]60号。

上海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印发的《上海市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踪体系建设实施计划(2023至2025年)》的相关通知,文号沪食药安委〔2023〕6号。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2021年版)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旨在深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之间有效对接的专项通知——沪农委〔2021〕364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有关公告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针对长三角地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推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编号沪市监特食20210453)。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扩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覆盖范围。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通知,旨在进一步推动婴幼儿配方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与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该通知编号为沪市监特食20210424号。

关于强化本市畜禽类食品食品安全信息追踪监管工作的通告(沪牧医办〔2018〕25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文件,针对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文号沪市监食生〔2019〕476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指导意见文件,针对推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编号为沪市监特食〔2019〕553号。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本市迅速推进关键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相关意见》的通知,文号沪府办发〔2016〕44号。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通知,旨在强化本市食品生产与经营各环节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文件编号为沪食药监协〔2018〕109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通知,旨在对本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信息追溯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该通知编号为沪食药监协〔2018〕160号。

广东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宣布广东省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编号为2021年第226号。

广东省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小组发布的通告(2021年第29号)对广东省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数据采集接口规范进行了规定。

广东省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发布通告,针对农贸市场,强化对进口冷链食品的追踪与监管,旨在提升食品安全防控水平,编号为2021年第102号。

广东省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小组就广东省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2.0版)的数据收集接口标准发布的通告(编号:2021年第130号)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加速推进关键产品追溯体系构建的实施计划》的通知,文号粤府办〔2016〕60号。

天津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一则通知,该通知是关于印发《天津市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编号为津市场监管食产〔2016〕16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天津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文件编号为津政办函〔2017〕99号。

河北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旨在推广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该通告编号为2020年第68号。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文件,针对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以及优化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编号为冀农发〔2020〕114号。

云南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关于深化“云智溯”平台应用的通知,旨在推动食品产品信息化追溯系统的建设。

云南省商务厅发布通知,要求积极协作,严格执行“七关”措施,细致扎实严格地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流通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要求推广使用冷链食品安全信息追踪系统。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关于构建和优化白酒等关键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的官方通知,文号是云食药监食监〔2016〕26号。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即云政办发〔2016〕86号,针对加速推进关键产品溯源系统构建提出了具体意见。

江苏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江苏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通告

江苏省商务厅发布了一则关于《全省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的通知,该通知的文号是苏商秩〔2013〕1190号。

浙江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通知,旨在深化我省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确保G20峰会期间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该通知编号为浙食药监规〔2016〕5号。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一则通知,该通知旨在印发《浙江省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编号为浙食药监规〔2015〕14号。

浙江省农业厅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的通知,该通知内容涉及《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布。

甘肃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通知,该文件编号为甘政办发〔2020〕80号。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实施办法的详细规定,并已印发相关通知。

青海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要求全面推广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系统。

安徽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发布了一则通知,旨在强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制度与质量安全追溯之间的有效对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一则通知,该通知涉及印发《省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内容。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发布了一则关于加速推进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及追溯系统使用的官方文件,文号是皖农质函〔2017〕216号。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即皖政办〔2016〕16号,对加速推进关键产品溯源系统构建提出了具体意见。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关于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电子追踪系统建设的官方文件,编号为皖食药监科秘〔2015〕549号。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文件,编号为皖食药监食生秘〔2018〕226号,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一则通知,该通知旨在印发《安徽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文件编号为皖食药监食消秘〔2018〕491号。

内蒙古

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构建质量安全信息化追踪体系的指导性意见》的通告(编号:内市监特食字〔2020〕131号)。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文件,针对加速推进关键食品追踪系统建设的具体建议,编号为内食药监食生〔2016〕54号。

《内蒙古自治区农产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追踪管理规范》(编号:内农牧规发﹝2015﹞11号,附件形式)

湖北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湖北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编号鄂政办发〔2016〕42号。

河南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旨在推广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通告编号为2020年第121号。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文件,针对加速推进关键产品溯源系统构建的具体措施,编号为豫政办〔2016〕137号。

福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一则通告,旨在明确追溯食品的生产经营者的涵盖范围以及具体的品种和类别,该通告编号为闽市监综〔2024〕92号。

福建省颁布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即《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食品连锁经营企业运用省级食品生产与销售追溯管理系统的相关事宜,发布了一则通知。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加速推进关键产品溯源系统构建实施计划》的通告,文号闽政办〔2016〕72号。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通知,旨在推动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追溯体系,并开展试点工作。该通知编号为闽食药监食生函〔2016〕165号。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发布文件,要求加强茶叶生产主体追溯管理工作,特此通知(编号:闽农厅办〔2016〕131号)。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正式发布,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通知,文号桂食药监规〔2017〕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一则通知,该通知内容涉及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进货追溯核查办法(试行)》,文件编号为桂食药监食餐〔2014〕5号。

山西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发布了一则通知,旨在推动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制度,该通知编号为晋农办质监发﹝2022﹞161号。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发布了一则通知,旨在启动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的试用阶段,该通知编号为晋农办质监发〔2018〕364号。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一则关于加速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追踪体系构建的通告,文号晋农质监发〔2019〕7号。

陕西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通知,该通知旨在印发《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指南》,文号是陕市监发〔2022〕131号。

陕西省工信厅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加强食盐安全信息追踪管理的通知》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一则通知,该通知旨在颁发《陕西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编号为陕政办发〔2016〕69号。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一则通知,旨在加快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该通知编号为陕食药监办函〔2016〕347号。

海南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通知,该通知是关于《海南省冷链食品可信追溯平台使用指引(第二版)》的。文件编号为琼市监函[2021] 46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一则通知,该通知涉及对《海南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暂行办法》的印发,编号为琼府办〔2016〕243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加速推进关键产品追溯体系构建的实施计划》的通知,文号琼府办〔2016〕242号。

吉林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要求全面强化对进口冷藏冷冻食品的追踪监管,并积极推广“吉冷链”追溯系统的应用。

辽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辽宁省加速推进关键产品追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号辽政办发〔2016〕115号。

四川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其他八个部门共同发布了一则通告,旨在强化冷链食品的消毒与追踪管理,该通告编号为2020年第3号。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的通知,该通知编号为川办函[2016]78号,旨在推进四川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构建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所发布的指导性文件(编号:新食药监食〔2016〕128号)。

关于迅速推进关键商品溯源系统构建的指导性文件(新政办发〔2016〕186号)

关于持续推动核心食品制造企业构建食品安全追踪系统的相关通告(食品药品监管办〔2017〕第57号文件)

关于指导食品药品生产与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追溯机制的文件(新食药监科〔2017〕95号)

关于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制造企业食品安全追踪系统建设的进一步推动的通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文件〔2018〕第69号)

贵州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关于促进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构建的通告,文号黔农办发〔2018〕68号。

重庆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渝市监办发〔2019〕149号文件,其中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

黑龙江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黑龙江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了解读。

黑龙江省政府发布文件,旨在强化省内关键冷链食品追踪监管措施,文件编号为黑疫指办发〔2021〕97号。

省局已正式发布并下发了《乳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记录规范(试行)》的相关文件,该文件编号为黑食药监规〔2017〕26号。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印发通知,该通知内容为关于黑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实施意见,编号为黑食药监规〔2017〕40号。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商务部门联合发布,就全区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实施追溯管理制度发出正式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本地区食品生产追踪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宁食药监函〔2017〕224号)

湖南

湖南省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通告,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推广使用湖南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以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江西

江西省农业厅的办公机构发布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该文件编号为赣农办字〔2017〕92号。

山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实施“山东食链”系统进行食品安全追踪的公告,编号为鲁市监通告〔202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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