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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告知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6-04 10:01:33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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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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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广泛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促进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自身责任,近期,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并组织了一系列的专项宣传活动,旨在警示农产品生产者务必严格控制生产的各个环节。

严格掌控法律责任界限。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首要责任人,农产品生产者肩负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核心职责,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地进行生产经营。

严格控制生产标准。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制定的质量安全规范,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农药的安全间隔期、兽药的休药期规定,以及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等相关制度,从而有效规范生产经营活动。

严格控制产地环境质量。在生产环节,生产者需主动实施绿色防控措施,采用清洁和环保的生产手段,以维护生态环境,避免造成面源污染。同时,坚决不在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区域进行农产品生产、捕捞、采集以及建立生产基地。

严格控制生产流程。在生产环节,必须选择由正规厂商或有资质的零售店提供的农业投入品。在农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以及销售阶段,严禁使用国家明文禁止或限制的农药、兽药、保鲜剂、防腐剂以及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农药和兽药的标签指示进行使用。

严格控制品牌价值标准。大力推动绿色、有机以及带有地理标识的农产品认证工作,广泛宣传农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致力于塑造安全、高品质的绿色农产品品牌,从而提升农产品的价值,并实现经济效益的增长。

严格把控质量诚信的门槛。强化企业内部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积极采纳质量安全的监管与检测,踊跃投身于质量追溯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信用体系的管理,推广新鲜农产品的包装、标签、凭证和编码上市措施,对发现质量问题的产品,主动进行召回和销毁,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闫虹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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