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指导意见》。4月9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联合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共同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对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以及实施的新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持续加强监管执法能力,食品安全状况保持稳定并不断改善。然而,与民众对美好生活品质的追求相比,食品安全领域仍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近期发生的几起食品安全事件,凸显了协同机制尚不完善、全链条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等问题。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柳军指出,该意见精准识别了从田间到餐桌整个监管流程中的8个关键薄弱点,并针对性地提出了21项强化协作与协调的具体举措。此举不仅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还填补了监管链条上的空白与缝隙,扩大了监管对象的范围,优化了共同监管的工作模式,显著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效能。
以更严标准和更完备制度保障食品运输安全
梳理近期各监管部门在实践中的有效经验,该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创新措施,并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顶层设计。
为避免食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污染,该意见设立了散装液态食品的运输准运规定,对运输此类食品的车辆提出了食品安全方面的准入要求和技术规范,并发放了食品准运凭证,确保了车辆专车专用;同时,还制定了运输电子联单的管理办法,强化了食品交付、装卸、运输环节以及运输工具的日常监管,从源头上消除了散装液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污染风险。
王绣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的副司长,提出将加速构建食品运输的协同监管体系,通过更高标准和更完善的制度,确保食品运输的安全性。一方面,不断推进货车技术水平的提升,加速推进货运车辆向智能化、厢式化、清洁化方向发展,从而为相关部门制定散装液态食品运输的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提供必要的装备支持;另一方面,与相关部门协作,共同编制实施运输准运制度的散装液态食品重点品种清单,确保专车专用的基础条件得到保障;此外,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制定运输电子联单的管理制度,并构建完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运输过程中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协同监管体系,强化食品运输全流程的协同监管。
为了强化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食品的安全监管力度,我们设立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禁止清单。该清单中明确列出了因疫情而被禁止进口的食品,以及那些因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而触发应急处理的食品。同时,该清单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李劲松,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指出将携手相关部门,对进口食品储存阶段的安全责任及规范进行优化;同时,将加强监管力度;并协助构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禁止清单,以增强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风险的防范;此外,还将努力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监管体系。
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证出证管理和进货查验
意见对信息共享、通报协查、联动处置以及双向衔接等机制进行了优化,促进了多部门综合管理,有力地减少了监管上的空缺和盲点。
例如,为了提升食用农产品的共同监管水平,相关意见强调,农业与农村管理部门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密切协作,确保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产地放行与市场准入环节有效对接,并加强肉类产品检验检疫证的发放管理以及进货时的检查工作。又如,为了有效应对进口食品可能存在的风险,相关意见对进口食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联防联控体系进行了优化,强调对于境外发生的可能影响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在进口食品中检测出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形,要求各级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迅速进行信息通报、问题处理以及结果反馈。
方晓华副司长指出,首先,将实施产地准出分类监管机制,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合作,对入市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其次,充分利用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确保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严格审查,持有合格证的农产品可快速入市,无证者需接受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再者,将加大力度整治抽检合格率不高的农产品品种,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并严格控制常规药物残留量超标问题。
将食品贮存、配送等环节主体全部纳入监管
扩大监管主体范围,不仅包括传统的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还将仓储、配送等环节的相关主体纳入监管视野,确保监管无死角,实现监管主体全面覆盖和监管过程全程控制。
例如,对于食品存储环节中责任界定模糊、风险控制措施不力的现象,相关意见明确指出,食品存储主体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必要的存储条件得到满足,实施全流程的记录,强化风险控制,并且还要求存储委托方对受托方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审查。比如,对于网络商品销售以及食品邮寄配送等食品安全相关事宜,应将网络交易的参与各方、以及邮政、快递等相关企业,无一例外地纳入监管体系之中。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的司光司长指出,伴随着人们生活方式以及消费理念的变迁,食品配送和网络订餐已经成为了民众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现象。意见首次将快递配送纳入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过程,增强了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同时提升了网络订餐配送环节的安全监管,对快递配送涉及的各方主体、行业管理机构和综合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通过制度创新的方式解决了民众的关切。
意见进一步强调了治理的重点。例如,对于公众普遍关注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要求教育部门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构建并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全流程制度。例如,在应对网络订餐配送行业的迅猛发展时,相关意见明确指出,市场监管部门需严格督促网络订餐平台及其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网络订餐配送全过程的食品安全责任得到切实履行。
许成磊,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指出将密切关注意见中提到的食用农产品、肉制品、校园食品和境外疫区食品等关键领域,同时聚焦于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网络直播带货以及网络订餐等关键环节,致力于建立一套全方位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新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