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富硒商品品类持续扩充。诸如西瓜、山药、苹果、栗子、面粉、地瓜等农产品均有富硒类型,此外还出现了富硒板栗酒之类的深加工商品。

然而,关于何种产品可称为富硒产品,以及各类产品需含有多少硒元素才算作富硒,这些问题尚不明确。
近日,从山东农技协富硒委主任刘延祥那里获悉,该组织已经正式推出了关于山东富硒农产品及其制品中硒含量的团体规范。
摊贩随口说“富硒”
上午,记者走到一位售卖蔬菜的男性摊主那里,询问有无富硒蔬菜,得到回应后,该男子稍作停顿,接着指着面前的西红柿以及旁边的一堆黄瓜,表示这两种蔬菜都富含硒元素。
他提到的西红柿和黄瓜,没有任何标记,他说,通常的蔬菜没有商标,因此没有标记。
另有一位女性商贩,当被告知需要购买富硒蔬菜时,取出一大叠红薯叶,声称“这些红薯叶富含硒元素,你购买这个就可以了”,然而,在记者进行询问时,她同样无法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下午,记者同样抵达了环山路上的那家规模宏大的超市,标示着富硒鸡蛋的货架已经见不到一个鸡蛋了,负责售卖的人员表示已经全部售罄,至于其他的鸡蛋种类,则依旧有充足的库存。
这种富硒鸡蛋有单独的介绍说明,标明其属于富硒鸡蛋,含硒量在每公斤0.2到0.5毫克之间,是通过在鸡的饲料中添加亚硒酸钠复合剂、含硒酵母以及有机硒来实现的,与普通农贸市场的鸡蛋不同。
功效列表极为详尽,包含延缓生命衰退、提升防御能力,以及预防血管阻塞、心脏不适和肿瘤发生,其核心功能在于消除体内自由基。必须强调,硒元素的补充需讲究适度,过量吸收将损害身体健康。
刘延祥对富硒鸡蛋的说明有异议,认为其标注不妥,指出富硒鸡蛋的含硒标准应为每千克0.25至0.5毫克,而0.2毫克缺乏依据。
工作人员同样用提篮装着的地瓜,声称是富硒品种,然而上面既没有标记,也没有文字介绍。
据刘延祥介绍,富硒的产品不能靠嘴说,必须标明硒含量。

超市里的“富硒鸡蛋说明”
山东富硒产品团体标准发布
山东农技协富硒委负责人刘延祥表示,10月21日到22日,山东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富硒农产品分会与济南富硒农产品组织共同在济南举办《富硒可食用农产品及制品中硒的含量》团体标准宣贯活动,旨在商议富硒标准的实施与落实。
山东农技协富硒委负责人刘延祥透露,国家层面已经制定出《富硒大蒜》、《富硒马铃薯》以及《富硒茶》的相关规范文件,湖北、河北、重庆等不少省份也推出了富硒农产品中硒元素含量的区域标准,这些举措对于当地富硒农产品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起到了显著效果。
山东省在培育富硒类农业产品领域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不过配套的规范建立起来比较迟缓。
《富硒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硒含量》标准的出台,补齐了山东省富硒农产品标准体系的缺失环节。这项标准详细界定了22大类235种富硒农产品及制成品的范围,规定了其含硒量标准值,明确了产品品质要求,规定了检测流程,界定了检验规则,规范了产品标签与标识内容,规定了包装方式,明确了储存运输条件。
富硒商品需要在其包装盒的醒目部位,清晰标注商品全称,同时加上“富硒”字样,还要标明含硒量具体数值,注明生产厂家,以及产品出厂日期。
富硒标准现在自愿采用
《富硒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硒含量》团体标准公布推行后,现阶段采取自主选择方式。
依据国家标委和民政部下发的“国标委联(2019)1号文件”,其中《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团体标准可由本团体成员协商决定采用,或者依据团体自身章程向社会公众提供自愿采纳的选择。据此,“山东农技协团体标准属于非强制性标准,省农技协会员单位以及社会其他组织或个人,均有权自主选择是否登记使用。采用团体标准的组织或个人,需要先进行申请,并且通过自律公约来促进团体标准的落实。
富硒产品生产需遵循生物转化理论,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实施,确保生产过程规范;从生产到销售,包括加工、储存、运输等所有环节,均须满足绿色食品标准;坚决防止假冒伪劣现象发生;保证提供给市场的富硒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完全符合上述标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