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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强调农业农村现代化,各地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
    发布时间:2025-09-20 23:02:54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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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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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_农产品品牌存在的问题_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_乡村振兴_农产品品牌存在的问题

国家领导层强调,要实现国家现代化,必须推进农业和农村地区的现代化进程,需要持续巩固并扩大消除贫困的成果,同时要稳步实施乡村复兴计划。近些年,各地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有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始终以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返贫为根本原则,大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运用多种政策协同、多个产业融合、多元主体互动的发展方式,健全助农增收机制,引导农民深度融入、多元增收。借助东西部合作等支援体系,开辟农民增加收入的新途径,为脱贫百姓的长远稳定发展寻找多种解决方法。如今,脱贫县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进步,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21年的14051元增加到了2024年的17522元,增长速度连续4年超过了全国农民的平均水平,脱贫地区与其它地区的发展距离、脱贫人口和全国农民的收入距离都在不断缩小,脱贫的基础更加扎实、成果更加能够长久维持。然而也存在若干挑战,必须继续优化支援体系,改进行业进步水准,加强贫困区域自主增长能力。

一、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践探索

近些年,各处不断加强和扩大脱贫建设的成效,在稳固防止大规模贫困再发生的基础上,集中发展本地的特色行业,着力构建行业的完整体系,推动不同群体间的多种合作,健全带动农民增收的机制,帮助脱贫人员增加收入,实现富裕。

(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

在“十四五”阶段,国内各区域均设立固定工作体系,超过五十四万个可能再次陷入贫困或导致贫困的监测群体,其风险已完全排除,基础教育的普及、医疗服务的根本保障、居住条件的改善以及饮用水的安全程度,均获得进一步强化和优化,从而确保了大规模返贫或致贫现象不会发生。

完善防止再次贫困和变得贫困的动态监督及支持体系。在“十四五”阶段,我国的防止再次贫困监督支持体系更加完备。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管理机构制定了《完善防止再次贫困动态监督和支持体系工作手册》,建立了防止因疾病再次贫困和因灾害再次贫困的长效措施,促进了防止再次贫困监督数据与农村低收入群体动态监督信息平台数据的互通互用。各个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监测规范并定期更新,进行防止再次贫困的专项检查,确保所有需要帮助的对象都得到纳入和援助。各地完善防止返贫和致贫的动态监控及支持体系,做好风险预估和应对方案,坚决避免大规模返贫现象发生。执行防止再次贫困的动态监督和支援办法,确实能够做到尽早察觉、迅速应对、及时援助,对于疾病导致、灾害引发、产业受挫、工作不稳定等潜在问题进行有效处理。持续扩大监督途径,快速核查并解决民众反映的情况,确保每家每户、每个人都不被遗漏。当前,承担着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使命的二十五个省份,超过百分之六十的监测人群已经消除了再次贫困的隐患,剩下的也都实施了援助手段,确保了不会出现大范围再度贫困的情况。

其次要注重贫困区域的经济支持与工作促进。在当前五年规划阶段,各地方着重关键环节,不断执行好相关经济与工作扶持措施。要增强对扶持产业的分类管理,依据留存部分、提升部分、激活部分、重组部分的原则,不断实现产业品质的提高和长远发展。增强训练强度,塑造地方性工作技能标识,设立职业援助场所、拓展网络销售渠道、合理配置公共性工作机会,创建若干具有鲜明特色的“共同富裕工场”,促进村民在本地实现就业和收入提升,全心全意落实职业支持举措。强化网络求职、临时性工作及新型职业者权益维护。

第三点在于增强对关键区域的援助强度。“十四五”阶段,国家将脱贫县涉农资金合并使用的试点做法进行改进,推行到160个乡村振兴重点扶持县去执行。各地区将目光集中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扶持县、异地搬迁聚居区等核心地带,加强政策扶持,优化成长环境,提升自我发展水平。加大对搬迁人口的后续支持力度,重点针对三万五千处扶贫搬迁的聚集地,积极实施巩固脱贫成果和促进就业的两项专门行动,保证有劳动能力的家庭至少有一人找到工作。提升安置点的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强化产业与就业方面的帮助,以便让搬迁者顺利融入当地,并逐步实现经济上的富裕。善加利用各种倾斜性扶持措施,推行一系列弥补不足的工程,迅速推动贫困区域县一级经济发展和乡村基础建设进步。严格执行国家乡村振兴核心帮扶县整套扶持计划,全面开展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团队式”援助。

(二)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户增收致富

“十四五”时段里,中央财政的关联资金在投入到产业领域的占比逐步增加,已经超出六成。全国所有的832个脱贫县都成功发展了两个到三个地方性的主要产业,四分之三的脱贫者与现代农业的从业者构建了互利的关系,劳动力在外工作的人数规模连着四年维持在三千万人以上,自身的成长能力持续加强。援助措施顺利衔接,任务重心由解决温饱与基本需求转向全面实施乡村复兴计划。

支持生产活动,鼓励脱贫者拓展产业,各地以脱贫县划分区域,制定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计划,运用产业奖励等手段,帮助条件允许的脱贫家庭开展特色种植养殖、手工制造、林下种植、庭院经营等家庭业务,健全覆盖整个产业链的支持体系。福建省将38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和欠发达的老区苏区县作为工作重心,着力推动庭院经济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选择部分试点县进行先行先试,鼓励它们大胆探索。邵武市洛田村利用庭院作为发展平台,统筹安排村民的小院和公共空间,争取到70万元的资金支持,以此为基础打造“洛田小院”。通过这种方式,带动村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每户家庭平均增加收入1万元,村集体收入也超过10万元。漳州市芗城区率先推出移动式智能菇房方案,运用“公司+农户”机制,由公司整体负责菌包供应,农户在自家附近或闲置土地上建造能移动的箱式菇房。因此,公司菌菇栽培从原先的两年两季提升至约五十季,每户菇农通过一间菇房每年能增加收入七万八千元。

要增强贫困区域自我发展能力,需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培育特色产业,依据自身资源条件和农业优势,选择不同类型的产业项目,借助农业产业园区等载体,联合新型农业经营单位等伙伴,构建完整产业体系,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云南昭通是全国乌天麻栽培的突出地区,长期研究林下类野生环境的天麻培育方法,着重于种子培育、标准种植、细致加工以及市场推广等步骤,打造了完整的天麻生产流程,农民能在多个步骤中参与进来,赚取更多经济回报。云南省昭通地区的彝良县着重培育天麻种植经济,当地有438家重点企业及合作组织,与超过5200户农家建立合作关系,每年能为2万多名居民提供就业机会,使个人收入平均增加13000多元。

三是加强农产品品牌化发展。过去由于地理位置、沟通不畅等制约,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往往难以获得合理价格。为了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提质增效,国家鼓励这些地区发展无污染食品、纯天然农产品、特色地域产品,创建地方共享品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并提升抵御风险的水平。2023年,农业农村部制定并公布了《关于支持脱贫地区创建区域公共品牌的实施计划(2023至2025年)》,着力加强脱贫地区公共品牌的建设工作;此外,积极推行脱贫地区农业品牌援助计划,重点扶持农业农村部选定的20个品牌援助核心县创建公共品牌,促使脱贫地区公共品牌的建设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湖北来凤县着重发展本地特色产业,着力提升农产品品牌建设水平,使“来凤藤茶”成功跻身全国茶叶区域公共品牌排名前七十位,同时被纳入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优质培育项目,此外还成功打造了“来凤酉味”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

(三)探索多元合作模式,提高联农带农效益

近些年,各处都在努力建立稳定且效果持久的合作体系,致力于打造联系紧密、合作稳固、职责分明、好处均沾、风险可防的帮扶模式,目的是让农户能够获得产业升级带来的额外好处。

要注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各地着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升级提效,借助订单生产、股份合作、合作经营等模式,使农民深度融入产业链条,切实提高经营性收入水平。当前,全国已有近400万个家庭农场、221.2万家农民合作社,在带动农民增收、对接市场资源、推动产业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浙江省杭州市财政每年划拨十亿元农业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实体进行农业设施建设、综合种养、秸秆处置、农事服务站点等项目的实施,促使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组织依据土地条件和地方产业特点,推行合理规模的农业生产。全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耕种的土地总面积达到28.3万亩,这个面积大约占整个城市承包土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五,同时这些经营主体还联合引导了超过100万亩的种植基地。

其次要推动乡村新型集体经济进步。近些年,各地在乡村积极处理闲置的集体资源,让村集体组织发挥多种作用,尝试了多种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比如资源租赁、房屋租赁、经营性资产入股等,达成了乡村进步和农民收入提高的双重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乌家镇采用"集体土地投资+职业经理人负责经营+农户共同参与"的模式,联合推进凤梨、肉猪、香料制作等产业,提供了5000个就业岗位,带动了619家个体户自主经营,村集体每年的经济收益突破一百万。为了解决村集体资源分布零散的难题,合浦县整合了廉州、常乐等十个乡镇的各类资源,组建了跨区域、跨村庄的合作组织,依据地理位置、产业特色以及资源禀赋进行统筹规划,成功设立了六个农产品交易市场,促进了超过一千人的就业机会,为集体经济发展增加了二百七十五万元收入,使得产业经营方式从各自为战转变为协同合作。

三是提升公共服务示范带动功能。农业公共服务是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关键环节之一。近些年,各地把农业生产的薄弱部位和服务小农户当作中心,大力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尝试了“服务组织+村级集体单位+农户”、“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单位+农户”等组织方式,促使各方紧密联合,变成利益均沾、风险同担的利益结合体。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建立了“1+3”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这个模式包含一个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以及三个区域性粮油产业农事服务中心,共同构成了覆盖全区的社会化服务网络。

(四)推进稳定就业,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发展

近些年,各个地方持续优化支持体系,持续建设职业介绍场所,着力帮助脱贫人员实现持续工作,以此激发自身成长活力。

持续优化东西部互助体系,以及定点支持和社会力量援助的制度。近些年,各区域持续巩固并改进东部对西部的协作安排。305个中央机构向592个指定的受助县提供了并吸引了689亿元的资金支持,3740家私营企业与国家乡村振兴的关键帮扶县建立了合作关系。改进支援协作模式,把单对多、众对一的支援方式,改为通常一个东部省份对接一个西部省份的稳定长期合作模式。合作支持得到增强,在持续提供财政拨款、参与基建工程的同时,产业联合、工作互助、专家指导也将得到加强,促进产业逐步迁移,东部各省市向合作区域注入财政补助资金230.9亿元,双方交换管理人员3146名、技术能手2.3万名,继续沿用对口支援模式,并对其略作改进,让条件较好的机构、单位及公司承担更多任务。部队不断深入具体支援行动,持续改进制度安排,着力增强支持成果。

其次要建立劳动力信息交流渠道。各地要培养地方性劳务特色项目,增强贫困地区人员集体性外出务工;鼓励欠发达区域运用劳作补偿手段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合理配置乡村公共性就业岗位,完善岗位按需设置、人员聘用、报酬发放、有序离岗的运作体系,慢慢改进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方案。到2024年岁末,国内有3305万脱贫者找到务工岗位,这个数字已经连续四年维持在3000万人以上。贫困地区的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连续四年都超过了全国农村居民的平均增速。

二、现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难点

当前,尽管各处对于稳固和扩大脱贫建设的成效、推动农民增收方面收获了许多进步,但长远角度考虑,依然存在若干挑战和难题,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帮扶监督体系需要持续改进。现阶段,再次陷入贫困的风险仍然持续存在。生病、天灾、产业受阻、工作不稳定、孩子上学等各种问题都可能引发再次贫困,并且这些因素会相互影响。部分脱贫人口收入不稳定,波动明显,对产业和就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依赖性强。所以,过渡阶段结束后的监督支持体系仍需持续改进,首先,必须依据政策变动来优化监督方法,其次,要依据致贫风险的新情况及时调整援助手段,逐步增强产业、学习、传统等内部要素的扶持力度,从而推动脱贫群众实现长久稳固的进步。

当前,产业对就业的扶持作用有限。脱贫地区的相关产业根基尚浅,部分地方的帮扶产业规模小、力量弱、发展散,供应链条不完善,在规模化经营、市场化和品牌建设方面都存在欠缺。部分脱贫地区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实力有限、体量偏小、发展潜力有限,对农民的扶持作用不明显;村集体拥有的资产数量不多,新式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比较单一,农民参与的意愿不强,产生的推动作用不显著。当前,稳定脱贫人员工作位置面临的挑战增多,他们普遍文化程度偏低,掌握的专业本领有限,大约三分之一的人以临时性工作为主,工作稳定性差,社会各方面支持不够完善。

3.脱贫地区内生发展动力不强。当前,国内外市场状况对部分地区造成冲击,一些脱贫区域的自我振兴能力不足,财政收支平衡能力不强,基础建设存在短板,社会服务供给不足,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特别是那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支持县,财政自给能力较弱,维持和提升脱贫成效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帮扶资金、对口支援资金等,依靠自身力量形成稳定发展的正向循环还未能建立起来。当地县域产业基础比较差,难以形成实力雄厚、辐射带动作用显著的龙头企业,产业环节不完整,发展潜力有待提升,促进效果不明显。

三、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相关建议

维护不再出现大规模贫困现象的界限是一项持久工作,过完过渡阶段仍需持续稳固,支持措施要慢慢转为常规化、稳定化。关于这一点,给出以下意见。

需要建立稳定持续的援助体系。必须持续优化针对乡村居民的防止再次贫困和陷入贫困的监测与支持数字化平台,为风险预判、识别、精确支持、实时更新、效果追踪、整体把控提供必要条件。根据不同地方情况,分别实施社会援助最低保障措施,以及产业扶持、工作支持等开发性援助手段。改进扶持策略,促成援助手段从局部推广到整体的变化。革新支持途径,核心要放在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关键技术及要点的研发上增加资源,推动农业供应链的延伸、衔接、扩展。需要健全乡村人才的培养和吸纳制度。

增强行业工作支持作用取得成效。需要持续执行“四项措施”,以地区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扶持产业维持、优化、利用、重组,帮助产业实现供应链延伸、补充、强化,提高整体效果和竞争优势。促使各地方全面掌握支援项目的资源情况,加强支援资金、项目、资源统筹管理,完善资源建立、权利转移、维护使用、利益分享等环节的全面监督机制。启动新的村级太阳能发电项目,健全农户利益联结体系。持续强化防止贫困问题反弹的就业专项行动,加强东部与西部地区的劳动力交流合作,提升职业技能教育水平,保证脱贫人口就业人数维持在三千万人以上。

完善资产维护的长效体系。脱贫战中,国家投入形成了大量资源,这些将成为未来持续支持的基础。现阶段,部分帮扶资源在运作维护中存在归属不明、监管不足、闲置浪费、处理不便等情况,个别还被违规占用和流失。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设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档案,完善资产从形成到收益分配的全流程监管体系,清晰界定管理主体、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以保障经营性资产价值提升和公益性资产功能发挥。

需要加强区域产业支持体系的建设。接下来,要不断执行好整体性创业与工作援助措施,继续推进东部和西部之间的劳动力合作,推动就业援助作坊的改进,明确乡村公益性职位的监管,积极培养乡村专业人才和贫困地区特有的劳务标识,经常开展“志向与智慧双重帮助”活动,激发贫困人群的内在动力,提高他们的成长能力。增强对地区富裕产业吸纳、扶持和推动的作用,借助产业方面的措施,确立完善的产业帮助农民获利的关系,完成从精确帮助低收入群体到持续帮助的过渡。促进新型农业单位与农户加入产业形成,持续改进产业支持方法,借助增强落后区域的大型企业、农民团体、家庭农场等组织,建立紧密的带动农民机制。探索新型公共服务途径,引导各区域借助推广生产管理委托、实施政府委托运营等途径,促使供销机构、邮政网点及农业服务机构等提供农业生产相关社会性支持。增强对村级经济组织财政援助的强度,运用有力措施根除乡村中缺乏活力的村落,开辟村级经济组织成长多样化渠道,增强村级组织对区域发展的推动作用。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2025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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