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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农免征增值税政策详解:种子、化肥、饲料、节水产品全解析
    发布时间:2025-11-21 00:00:57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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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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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学习涉农免征增值税的常识。

前文所讲述的是,农业生产者所产出的初级农产品,以及从事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的批发零售行为,是免征增值税的,而今日要介绍的是,从事农业这一领域所涉及到的种子化肥、饲料、节水等相关产品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由财政部、海关总署以及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十四五”期间特定领域,也就是种子种源进口税收所制定的相关政策的通知文件,其文号为财关税〔2021〕29号 。

在2021年1月1日起始,直到2025年12月31日截止的这个时间段中,对于那些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要求的进口种子种源,实行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措施。

《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是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林草局共同另行制定印发的,并且会按照农林业发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生产销售有机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08〕56号)

享受优惠的主体之一,乃是从事生产销售的纳税人,另一主体是从事批发的纳税人,还有从事零售有机肥产品的纳税人 。

享有上述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是指有机 - 无机复混肥料,是指生物有机肥。

在上面所提到的规定里头,其中要求进行分别核算的条款第三条啦,已经被《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也就是财税〔2009〕17号这份文件给宣布废止掉了。

三、单一大宗饲料等在国内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关于对 “饲料” 注释进行修订以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其文号为国税发〔1999〕39号 。

从事饲料生产的企业,所进行生产并予以销售的单一大宗饲料,以及混合饲料,还有配合饲料,另外复合预混料,以及浓缩饲料,可免征增值税。

这里面,有着这么一种情况,单一大宗饲料呢,它所指的是,那种依据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者则是矿物质作为来源而产生的产品、进一步来说就是其副产品。而它的范围呢,仅仅只不过,在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中间划界,而后,连带着除了豆粕之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此类产品。

四、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关于对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07〕83号)

享受主体包括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的纳税人。

滴灌带产品,是指用于农业节水滴灌系统的专用产品,它在制造过程中有加工出的孔口,于使用时能以滴状出水,是一种水带产品。滴灌管产品,同样是用于农业节水滴灌系统的专用产品,其在制造过程中有加工出的其他出流装置,使用时能够以连续流状出水,属于水管产品。

五、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

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是由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 。

(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一个通知,这个通知的内容是,关于对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进行注释的相关事宜,句号。

(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五条

享受该政策的主体是从事生产销售农膜的纳税人。

农膜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各种地膜、大棚膜。

然而,涉及农业的、免除征收增值税的情形可不只是局限于上面所提到的这几种情况,此处所介绍的乃是几种较为主要的免税情形,其他方面,像是进口玉米糠、稻米糠等这类作为饲料使用的物品,同样也是按照规定被免除征收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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