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文件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京经信发〔2025〕7号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七部门
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支持农产品加工
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及“百千工程”相关工作的要求,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进行优化升级,助力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定了相关措施,市农业农村局也制定了相关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同样制定了相关措施,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制定了相关措施,市商务局制定了相关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相关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相关措施,这些措施是《北京市关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现予以发布。

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关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将“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工作部署予以落实,促使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优化升级,助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推首都率先达成农业现代化目标,特制定以下措施。在本政策里,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指的是从事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以及葡萄酒制造的中小微企业。
一、加强用地支持
各区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里,要对技术先进且有典型示范效应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用地做好支持保障工作。要利用好点状配套设施用地试点政策来支持农产品加工项目,每个试点乡镇都要确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且能够有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试点项目。要支持企业租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当作生产场所,还允许在现有的设施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引导企业利用设施农业用地开展农业生产,同时引导企业利用设施农业用地开展蔬菜、果品等鲜活农产品的初加工。责任单位为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各涉农区的有关部门也承担相应责任。
二、优化准入管理
要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政策,对于平原地区以及生态涵养区生态红线外的本地自产农产品加工项目,不会进行禁止和限制。各区的农业农村部门以及乡镇,会根据实际需要出具本地自产农产品的证明,此证明包含农产品的类别、产量以及用途等内容。各区经信部门需对新增农产品加工项目进行备案,只要这些项目符合土地规划要求。规自部门、环保部门以及市场监管等相关审批部门,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环保要求以及符合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项目进行审批。
做好求的项目的审批服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各涉农区有关部门需承担此责任。
三、提升生产水平
鼓励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采用先进的加工技术与设备,以此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引导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依照相关行业标准,对操作流程进行规范。为满足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开展绿色诊断工作,而后依据诊断结果引导企业实施绿色技术改造。对于那些能够提高本地农产品加工能力以及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的新主体项目,按照现行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包括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各涉农区的有关部门。
四、加速产品创新
组织各类产业创新平台,为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提供工艺指导,为其提供技术支撑,助力企业开发新产品。鼓励农产品加工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进行融合发展,开发体验式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支持各区推进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开发“小而精”“优而美”的特色农产品。引导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去开发高端且定制化的农产品加工品,同时推出“设计券”,以此来降低农产品加工品的设计成本。(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涉农区有关部门)
五、促进仓储流通
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的建设工作,将产地的冷藏保鲜设施、仓储设施、分拣设施、包装设施、装卸设施、运输设施以及配送设施等进行完善。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身所具备的物流优势,积极开展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的共同配送服务。支持
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组建了联合采购平台,并且加大了对农产品及加工制品的投放力度。农产品商贸物流企业被鼓励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标准化发展,对于那些具有一定示范效应的商贸物流项目,会给予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被鼓励建立起农村与农户的对接机制,同时建设就地的储备网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助力市场拓展
实施农产品品种方面的培优行动,实施农产品品质方面的提升行动,实施农产品品牌方面的打造行动,实施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推动农产品的质量效益不断提高,推动农产品的竞争力持续提升。深化“北京优农”品牌的建设工作,依靠品牌来驱动农加工产品实现溢价增值。支持企业运用“直播+电商”这种新的模式来对农产品进行宣传推广,通过发放“直播券”的方式来拓宽销售渠道,以此降低经营成本。持续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如北京特色农产品消费季以及产地溯源直播等,以此来助力农产品的销售以及农民的增收。同时开展优质农产品进入社区和机关的活动,促使农产品从田间地头能够走向百姓的餐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涉农区有关部门)
七、强化金融支持
开展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发挥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的作用,以高效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中小微企业有“首次贷款”贴息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的首次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同时,农业领域也有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支持保险公司依据农业保险的相关要求,开发出契合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以此为农产品加工给予保险保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涉农区的有关部门)
八、加快人才培养
各区可利用平台企业资源,进行农文旅产业宣传推广以及农产品线上销售运营等方面的培训。依托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导师培训机制,要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育力度。企业应与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加强合作,开展定向培养以及实习实训。鼓励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合作服务商在该平台上架人才招聘服务产品,这些产品要质优且价廉。责任单位包括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及各涉农区的有关部门。
九、保障质量安全
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网格化管理以及全链条管理,构建起与农产品加工相契合的安全监管体系并使其健全起来。引导农产品加工的中小企业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落实到位,让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得以建立并健全,以此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水平。全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让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得以落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本政策从印发那天开始实施,其有效期是 3 年。《关于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支持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京经信发〔2023〕17 号)在此时也被废止了。
主送对象为市的各相关单位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还有各区的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市场监管主管部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在 2025 年 2 月 17 日进行了印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