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8 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坚决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中央 1 号文件精神。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紧紧围绕“农业质量年”这个主题。要制定和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要坚持质量第一。要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坚持“产出来”,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
坚持推行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加强对产地环境的治理工作。加强对生产源头的管控工作。持续提升农业标准化的水平。提升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的供给能力。
编制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全力协助做好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清晰界定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推进途径以及责任分工,逐步构建起质量兴农的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与考核体系。深入贯彻农业部关于“农业质量年”工作的安排,着力推动质量兴农的八大行动。
完善绿色农业的标准体系。依据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相关要求,对我部所制定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将那些与农业绿色发展不相适应的标准予以废止。着重去制定蔬菜水果以及特色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同时制定畜禽屠宰、饲料卫生安全、冷链物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发布关于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以及 2018 年版农药残留最大限量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了 1000 项新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100 项兽药残留标准以及 200 项其他行业标准。制定了农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制度,对已被列入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开始着手开展农产品品质和营养标准的研制工作。制定《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方案》,同时制定《进口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指南》。编制《加快完善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8—2025 年)》。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制定农业团体标准,并且对其进行规范。
加强产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农业资源的养护。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统筹治理。全力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大力实施农业绿色发展的重大行动。推进对耕地土壤的污染详查工作,着力加强耕地土壤与农产品的协同监测。开展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的划分工作,以及重金属污染区耕地的修复治理试点。针对不同区域和不同品种,进行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示范。进一步扩大轮作休耕制度的试点规模,持续提升耕地的质量。推进对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工作。
严格管控生产过程。大力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的行动,积极推广有机肥来替代化肥,推行测土配方施肥。进一步加强病虫害的统一防治和全程绿色防控工作。加快推进高剧毒农药的替代计划,对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进行规范并限制用量,对兽用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规范。
大力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对标准的推广以及使用方面的指导,大力开展农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的宣传培训活动,督促生产者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间隔期休药期的要求。加快促使规模经营主体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建立起生产记录台帐。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体系(包括 GAP、HACCP 等)生产基地的创建示范工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指数评价的对象包括标准化生产企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把是否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当作政策支持的关键条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大县、规模种养基地、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率先推行从始至终都按标准进行生产。鼓励进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的建设。把农业标准化生产当作重要指标,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当作重要指标,以此来进行高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创建和认定。在重点产区集中打造一些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这些基地生态良好,技术成熟,并且按标准组织生产。让这些基地发展成为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的示范窗口。
加大科技支撑的力度。科研院校以及专家团队的作用要得到充分发挥。《农业绿色发展技术体系规划(2018—2030 年)》要被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急需的关键技术以及前沿引领技术要加快研发。在产地污染修复治理方面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相关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力度;在绿色防控方面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相关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力度;在风险评估方面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相关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力度;在营养功能品质评价方面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相关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力度;在质量追溯方面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相关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力度;在智慧监管方面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相关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力度;在检验检测方面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相关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力度。同时,加大高效低毒经济的替代农药、兽药的研发力度,大力推广绿色安全生产技术和模式。开展对农业投入品减量化施用的研究评价,以了解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营养品质的影响。实施创建减化肥、减农药、减兽用抗菌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包括免用)的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基地。开展安全优质、绿色生态农业投入品的新品种新技术评价工作,进行展览展示并示范推广。开展全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及防腐保鲜的科学研究,进行质量评价,同时进行展览展示与示范推广。推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进行质量安全技术的集成,推动其进行质量安全技术的示范,推动其进行质量安全技术的推广。推动农业科技创新联盟进行质量安全技术的集成,推动其进行质量安全技术的示范,推动其进行质量安全技术的推广。推动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进行质量安全技术的集成,推动其进行质量安全技术的示范,推动其进行质量安全技术的推广。推动“健康中国 2030”得以实施,推动“国民营养计划”得以实施。积极开展国际食品法典的工作,积极开展官方评议的工作。修改农业部的官方评议工作方案,将其制定为农业部的官方评议管理办法,主动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逐步提升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

二、坚持“管出来”,着力加强监督执法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牢固树立这样的观念:发现问题属于业绩范畴,而解决问题则是政绩体现。针对薄弱环节以及重点领域,通过依法进行监管以及全程实施监管的方式,严格防范、严加管理、紧密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所面临的风险。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于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较为突出的问题,持续开展农药残留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兽药残留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瘦肉精”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私屠滥宰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水产品“三鱼两药”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问题链”管理,并且建立暗查暗访制度。积极去查找问题隐患,通过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来推动各地进行查找问题的工作,同时分析原因,督促及时整改,以做到举一反三。推动县级以上的农业部门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名录,并且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监管服务机构以及村级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强化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的微信公众号、热线和邮箱予以公布,让投诉举报渠道保持畅通,努力设立举报奖励专项奖金,以此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进而推动社会共治。
强化投入品的监管。将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予以落实,逐步把禁用的高毒农药淘汰掉。对兽用抗菌药的准入管理进行严格把控,全面推行《全国兽用抗菌药及禁用兽药综合治理 5 年行动方案(2015—2020)》以及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的行动计划,全面且系统地展开兽用抗菌药及禁用兽药的整治工作。这些行为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并侵害农民利益。3.15 期间公布一批农资打假的典型案件,以此震慑违法分子。对农业部门查处的大案要案进行曝光,同时对办案人员进行表扬和奖励。推动构建农资领域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把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失信企业归入重点监管对象,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活动,向农民普及识假辨假的知识,让他们懂得如何辨别农资的真假;普及科学种养殖的知识,帮助农民掌握科学的种植和养殖方法;普及依法维权的知识,使农民知晓在农资使用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将安全优质绿色的农资产品送到乡村,把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也送到乡村。
加大抽检监测的力度。按季度开展例行监测工作。对全国 150 个大中城市基地和市场的产品进行监测,涵盖 5 大类、110 个品种、122 项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参数。加强监测结果的通报发布以及预警工作。督促问题突出的地区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加大对问题的整改力度和执法查处力度。开展专项监测,针对例行监测未覆盖的产品和质量安全指标。明确各级监测的功能定位,让其发挥作用。要发挥部、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的作用。实行省级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同时结合追溯平台的建设,逐步做到监测数据可以直接上报,实现部省之间的互联互通以及监测数据的共享。
以影响农业产业发展等为重点,开展 15 大类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包括粮油生物毒素等;进行全过程风险排查,做到家底清;进行多层次风险排查和验证评估,做到情况明。构建针对重点品种的风险防控策略,指导地方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示范基地,在规范用药方面重点着力,在绿色生产方面重点发力,在品质提升方面重点用功,做到依据品种制定策略、精准进行防控。开启农产品品质、营养、风味监测计划的制定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品质营养水平持续提升。
会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制定并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同时,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积极拓宽案源线索的渠道,充分运用监测、投诉举报、暗访以及检查所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且对地方的查处工作实施督办。针对销售病死畜禽等问题,坚决做到:若问题产品的来源和去向未查清,则不放过;若涉嫌单位责任未查清,则不放过;若问题产生原因查找不全面、不透彻,则不放过;若对相关责任单位查处不到位,则不放过;若后续整改防范措施未落实,则不放过。依据“四个最严”的要求,对案件原因进行剖析,追溯根源,对于违法的情况必定要进行查处,并且要查到底。对于危害性高以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和有关部门一同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来严肃办理。对于线索明显且事实清楚的案件,要请求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如果是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要及时将其移送至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主动去曝光典型的案例,将警示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达成执法与宣传教育相互结合的效果。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迅速构建起属地负责的机制,行业发挥主导作用,上下相互协同,全国如同一盘棋。努力做到在第一时间进行监测预警,展开调查核实,进行会商研判,进行正面发声,实施系统处置。以此来防范出现重大问题,将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壮大质量安全专家队伍,借助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质量安全岗位科学家的力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进行调整和充实,使其贴近产业,也贴近消费者。这样就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应急处置、技术咨询以及科普解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工作。将 2017 年北京“双安双创”现场会的精神予以贯彻落实,促使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举行安全县农产品的产销对接活动,提升质量安全县优质绿色农产品的销售数量以及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充分把安全县的金字招牌作用发挥出来。组织开展第二批创建试点单位的中期核查工作,督促创建单位进一步加大创建的力度。在合适的时机,命名第二批 215 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加强示范推广工作,对安全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构建出可推广且可复制的创建模式。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报道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县域间学习交流活动,从而全面提升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制度方面的建设,依据创建活动的开展状况,对创建活动方案、考核办法以及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同时制定群众满意度测评的规范,以此推动创建活动朝着更加科学、规范的方向发展。把农产品追溯和安全县创建相互结合起来,将其作为新命名安全县的一项条件,已经被命名的安全县应该在一年的时间内达到上述要求,倘若超过期限还没有达到标准,就需要摘掉其牌子。协助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成功举办“双安双创”现场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省(市)为单位整建制创建。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进行优化完善。积极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的机制。推动各省已有的平台和国家追溯平台实现有效对接与融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标准加以完善。加快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在推广方面的应用。把农产品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相挂钩,与农产品品牌推荐相挂钩,与“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相挂钩。率先将“三品一标”企业、国家级龙头企业以及省级龙头企业,还有农业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示范基地都纳入追溯管理。选择 10 个省来开展追溯试点,对平台的功能设置进行检验,对业务流程进行检验,对运行机制进行检验,强化部省追溯平台的对接。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食药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在全国范围内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信息卡制度。
加快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修订。努力争取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全国人大的支持,期望能够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工作纳入 2018 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之中。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制度设计和安排,明确措施,形成修订草案并报国务院法制办。具体为: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广泛向社会各界以及专家征求意见,进而提出立足于新时期、着眼于长远的制度设计与安排,明确那些立足安全、提升质量、加强基层监管能力的措施,最终形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并且在年底前将其报给国务院法制办。

三、坚持“树起来”,着力提升农产品品牌含金量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农产品的品牌意识。通过为农产品延长产业链,提升其价值链,组合供应链等方式,来提升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号召力和竞争力。让绿色优质成为我国食用农产品的显著标志,让农民能够分享到二、三产业的增值收益。
加强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以及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管理。依据“稍有不符合就坚决不批准,一旦发现问题就坚决让其出局”的标准,逐步推进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相关工作。提升进入的门槛,对认证进行严格审核,提高发展的质量,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发挥系统所具有的优势,着力增强中绿华夏有机品牌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扎实做好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要强化淘汰退出机制,以此来确保标志许可和认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加强申报工作的审核把关以及质量管理。用心做好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以及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方面的工作。持续办好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产品专展的工作。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的培育工作,带动区域品牌打造;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的管理工作,带动产业培育;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的保护工作,带动区域品牌打造;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的宣传工作,带动产业培育,从而更好地促进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发展。
推进都市现代农业进行转型升级以及质量提升。举办了 2018 年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现场交流会。重点在于农业标准化生产方面选好典型,交流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推动各地提高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重点在于农产品品牌打造方面选好典型,交流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推动各地提高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重点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方面选好典型,交流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推动各地提高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扎实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的调整改革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精心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的改革方案以及相关的配套文件。坚持“四统一”,即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标志式样、统一证书编号、统一检验机构布局。遵循相关原则,如频道不换、放而不乱、程序简化、重心下移。在改革过渡期内,首先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产地合格证合二为一,然后统一下放给省级农业部门相关机构承担。同时加强对地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协调指导。

四、坚持“讲出来”,着力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进行正面引导,积极调动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以此来树立我国农产品安全优质放心的形象。
加强科普宣传,以树立消费信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万里行系列活动,把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送进乡村、送进社区、送进校园。不断提升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对质量安全的科学认知水平,从而引导放心消费。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示范基地,此基地依托相关技术优势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多项工作,包括常态化科学研究、科普宣传、生产指导、消费引导、技术培训以及展览展示。开通“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微信公众号,用于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以及生产、消费知识,同时建立联合宣传、科普机制。加强与主流媒体以及相关辟谣机构的合作,构建起谣言处理的数据库。对于公众所关注的、反复出现的谣言,进行分类并加以解读。要做到能够及时且有效地识别出谣言,迅速而果断地破除谣言,从而营造出风清气正、让人安心放心的舆论环境。
举办以“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为主题的“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并且组织开展绿色食品进社区的集中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媒体记者进企业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地加大绿色食品形象宣传,这需要得到指导、鼓励和支持。以电视台、电台、报刊、互联网等为平台,以车站、港口、机场、高速公路广告牌等为节点,开展绿色食品品牌形象宣传。要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这一工作。通过这些举措,提升绿色食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让绿色食品标志形象深深印在人们心中,使发展理念得到广泛传播,进一步扩大品牌效应,努力让绿色食品品牌人人皆知。
加大对绿色优质农产品市场的推介力度。举办第十九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促使“三品一标”农产品在绿博会上一同展示、一起推介。办好各类区域性的绿博会、推介会以及产销对接活动,通过展会这个平台,来提升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的影响力。支持办好工行融 e 购等优质的电商平台。帮助绿色食品以及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去拓展市场。鼓励并且支持建设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专柜和专营店。为绿色安全优质的农产品搭建营销的平台。以促进“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的形成。遴选部分品类中品牌价值较高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在有关平台集中进行展示推介;挑选部分品种,启动建立名特优新农产品独特营养品质数据库;发挥“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的门槛作用,开展 2018 年度名特优新农产品的收集登记录入工作;对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探索进行低碳环保方面的农产品包装及材料科学研究,进行绿色优质方面的农产品包装及材料科学研究,进行经济实用方面的农产品包装及材料科学研究;筛选评价低碳环保的农产品包装及材料,筛选评价绿色优质的农产品包装及材料,筛选评价经济实用的农产品包装及材料;展览展示低碳环保的农产品包装及材料,展览展示绿色优质的农产品包装及材料,展览展示经济实用的农产品包装及材料;推广应用低碳环保的农产品包装及材料,推广应用绿色优质的农产品包装及材料,推广应用经济实用的农产品包装及材料。积极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的设计研发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的比对评价工作,积极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的宣传推广工作。
大力推进诚信体系的建设工作。逐步搭建起以信用作为核心的体系,包含事前进行信用承诺,事中实施信用监管,事后开展信用评价等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生产者的诚信意识以及信用水平,强化全社会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与信心。促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菜篮子主产县、粮食大县的农资和农产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全部都建立起信用档案。延伸农安信用平台,推动部本级与各省的信用信息实现互联互通。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标准,促使行业协会以及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从而为社会供给更多的信用产品与服务。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如“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等。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设定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以及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诚信经营。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一票否决制。大力弘扬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文化,让诚实守信成为市场主体自然而然的选择。

五、坚持“强起来”,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坚持把基层监管基础打扎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在能力和作风方面的建设。以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为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培养出一支干部队伍,这支队伍要做到脑勤、脚勤、嘴勤、手勤,并且要有情怀、有本领、有担当、有作为。
加强基层执法监管能力的建设。制定了乡镇监管服务机构的建设标准,促使各地依据该标准增强建设的力度。对乡镇监管机构的条件进行建设,同时注重人才的培养,组织开展业务方面的培训以及技术方面的练兵活动,督促并指导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做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工作,做好农业投入品的筛查选型工作,做好田间地头的技术指导工作,做好生产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做好农兽药使用间隔(休药)期等相关工作。推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基层执法监管方面的能力以及追溯点的建设,鼓励基层监管机构通过“花钱买服务”的方式来雇佣监管人员。开展针对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队伍人员的能力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促使基层监管能力从弱转变为强。
加强农业检测体系的建设管理。完成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配套文件的修订工作。加快推进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考核以及资质认定工作。组织开展部县质检机构结对帮扶的“双百”活动。从众多部级质检机构中择优挑选 100 家,让这些部级质检机构一对一地帮扶县级质检站,帮助其开展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的“双认证”工作。通过这些举措提升检测能力,充分发挥基层检测机构的作用。加强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在建设、运行条件、检测资质、认证参数、检测工作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让国家投资建设的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具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调查的能力,具备进行取样速测的能力,具备进行样品前处理的能力,也具备开展基本的定量检验检测工作的能力。组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检测能力校准活动,并且要及时公布检测能力校准结果,同时反馈相关情况。加强对农业质检机构证后监管力度,组织开展质检机构的飞行检查工作。对建立质检机构诚信档案和重点监管名单制度进行探索,实行动态化管理。组织开展全国以及省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将能力验证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加快开发《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将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认定工作做好。明确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实训基地,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职称评审渠道理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行加强建设。让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发挥作用。
加强基层调研工作并进行改进,做好基层信息的统计报送。绩效管理具有“指挥棒”的作用,要发挥出来,同时加强延伸绩效考核以及财务项目绩效等各类考核工作,构建起健全的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来执行,坚决杜绝“四风”现象。树立起勤政廉洁的行风和政风,将工作落实工作狠抓到底,确保部署的每一项工作都有落实,每一件事情都有回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