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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开发区滏东现代农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要点
    发布时间:2025-09-09 10:03:54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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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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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开发区滏东现代农业管理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明白纸

为了确保食品原料的可靠性与安全,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食品原料销售方必须切实担当起法律规定的责任,对所售食品原料的可靠性与安全负责,同时需遵循以下五项规范:

依法获得营业执照后,需将其放置在经营地点的醒目位置,按照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食用农产品相关业务,禁止销售没有取得食用农产品经营许可的产品。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落实各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与市场管理者协同,核实入场食用农产品的采购证明和品质达标证明,缔结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契约,明确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清场细则。未缔结安全质量契约或无采购证明的食用农产品禁止在市场售卖。经市场检测机构抽样检测或实施快速检测,确认达标后,方可获准进入市场贩卖。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必须马上停止售卖,根据同市场方签订的约定进行销毁或无害化处置,协助市场方,确实记录不达标农产品数量、来源地、售卖方、销毁方法等细节,保存不达标农产品处理过程的影像资料,同时向当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汇报。

五、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人员需要主动参与并实施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以及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的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倡良好的饮食习惯,提升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的认知程度和自我保护水平,促进市场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全面进步。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义务_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_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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