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问:农产品进项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如何申报?
答:于税务数字账户里完成勾选抵扣操作之后,点击【发票业务】,接着点击【发票勾选确认】,再点击【抵扣类勾选】,随后点击【统计确认】来开展抵扣勾选统计确认操作,而后进行增值税申报。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也就是以下简称的《附列资料(二)》当中,于相应栏次填写进项金额,主表便会自动带入相应数据。
按9%扣除率计算抵扣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其可抵扣税额填入《附列资料(二)》第6栏,。
(2)百分之九的专用发票,能够用于抵扣的税额填写至《附列资料(二)》的第2栏 , 。
(3)从小规模纳税人那购进农产品得到的3%征收率且是用于计算抵扣的专用发票,其可抵扣税额要填到《附列资料(二)》第6栏;要是按票面税额来抵扣那就填到第2栏;。
(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可用于抵扣的税额,要填入《附列资料(二)》的第5栏 。
“加计扣除勾选”所对应的税额,已经进行了该项操作,将其填入,放在《附列资料(二)》的第8a栏中。
有这样一个问题来问,我所在的公司所销售的是自己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已经开具了数电发票,而且是普通发票,然后呢,接受发票的一方在全量发票查询这个模块当中能够查到这张发票,可是呢,在抵扣类勾选模块里面查不到,并且呢,在不抵扣勾选模块里面也查询不到,这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答哈,请去核查一下发票有没有“自产农产品销售”这种特定业务的标签欸。要是没有这个标签的话,就得按照下面这些个步骤去重新开具发票哈:先登录电子税务局,接着点击【我要办税】,再寻找到【发票使用】,然后点击【蓝字发票开具】呐,等找到【立即开票】功能模块之后呀,要在弹出来的界面里头去选择“特定业务”里面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哈。
提醒一下:那些作为纳税人的人,得去完成把自产自销农产品进行身份归类的事情,只有归类做完成之后,才有资格去开具那种带有“自产农产品销售”特定业务标签的发票。
提问是,在税务数字账户里头,做了发票抵扣勾选确认之后,还没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这种情况能不能撤销呢?
答:能够予以撤销。要是纳税人打算对“已勾选(抵扣)”这一状态的发票作出调整,只要去选中“已勾选(抵扣)”的那些发票,再点击【撤销勾选】就行。
04问:农产品抵扣凭证加计扣除勾选需要做哪些操作呢?
答:针对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而言,唯有已被归类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才能够运用该模块,并且是当月归类,次月生效。对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来讲,在实际进行生产领用(13%税率产品)之际,可加计扣除1%。具体的操作如下:
要登录电子税务局,接着点击【发票业务】,再点击【发票勾选确认】,之后点击【抵扣类勾选】,然后分别按照点击【农产品加计扣除勾选】,点击【发票】或者【海关缴款书】,将 ” 勾选状态 ” 选择为【未勾选】,依据所需输入具体内容或者选择相关查询条件,最后点击【查询】 。
要是可以进行加计扣除,于“是否用于增值税加计扣除”的栏次那儿,选上【用于加计】,填好【本次加计扣除税额】,点一下【提交勾选】,依据提示的信息去核对数据,假如没有差错,即点击【确定】,如此便完成操作了。
05问: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进行勾选抵扣?
答:获取那种标题呈现双抬头样式(缴款单位名称里清晰注明两家企业名称)的海关缴款书,以及无法完成清分并下发的,或者是对于清分结果持有异议的单抬头样式(缴款单位仅仅注明一家企业名称)的海关缴款书,都得先开展以下这些操作:
先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然后找到并点击【发票业务】,接着点击其中的【海关缴款书采集】,之后单击【手动录入】按钮,于弹出的“海关缴款书手工录入”对话框里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或者点击【清单导入】,去下载批量导入文件模板,在模板当中填写要导入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后予以保存,再点击【清单导入】,选择已经填写好的清单文件,随后点击【打开】来进行批量导入。
(2)海关缴款书采集保存以后,系统会自动发起稽核比对,稽核比对结果呈现“不符”状态,或者是“缺联”状态,又或者是“重号”状态的,能够借助【申请核对】去提交审核。对于那些不需要采集录入的海关缴款书,或者是已经采集录入了,并且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点击【发票业务】,再点击【发票勾选确认】,接着点击【抵扣类勾选】,选择【海关缴款书】,把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选定“填发日期(起)”以及“填发日期(止)”,点击【查询】,在勾选操作区实施勾选。





